病因
神經系統副腫瘤綜合徵的病因目前並不十分清楚。以前普遍認為可能由於癌腫分泌某些直接損害神經系統的物質,如激素樣物質和細胞因子。腫瘤產生的激素樣物質可引起高鈣血症、無力以及行為異常。腫瘤產生的異位ACTH常可造成庫欣綜合徵和行為異常。白細胞介素-1和腫瘤壞死因子可造成肌肉萎縮和無力。目前更傾向於副腫瘤病變的病因,是全身性或潛在的腫瘤導致的自身免疫性反應。
臨床表現
1.副腫瘤病變
可累及神經系統的任何部位如腦、脊髓、周圍神經、神經-肌肉接頭和肌肉等。神經系統副腫瘤綜合徵可分10餘種,根據受損部位不同表現為不同的臨床症狀體徵。按主要累及的部位可分為:
(1)累及中樞神經系統:包括小腦變性(PCD)、副腫瘤性腦脊髓炎(PEM)、副腫瘤性斜視性眼陣攣-肌陣攣(POM)及脊髓炎等。
(2)累及周圍神經:少見,不足1%的癌症患者出現累及周圍神經的症狀,包括亞急性感覺神經元病(SSN)、亞急性運動神經病(SMN)、感覺-運動或自主神經元病等。
(3)累及神經-肌肉接頭及肌肉:如Lambert-Eaton肌無力綜合徵(LEMS)皮肌炎、多發性肌炎及壞死性肌病等。
2.神經系統副腫瘤綜合徵
(1)多數患者的神經系統副腫瘤綜合徵症狀出現於腫瘤之前,可在數年後才發現原發性腫瘤。
(2)亞急性起病數天至數周症狀發展至高峰而後症狀、體徵可固定不變,患者就診時多存在嚴重的功能障礙或勞動能力喪失。
(3)神經系統副腫瘤綜合徵的特徵性症狀包括小腦變性、邊緣葉腦炎等,均提示副腫瘤性。小腦變性患者除眩暈、復視及共濟失調,可出現輕度跖反射伸性。
(4)腦脊液細胞數增多,蛋白和IgG水平升高,電生理檢查可見相應的周圍神經或肌肉病變。
3.主要抗體
患者血清和CSF中可檢出五種與本綜合徵有關的主要抗體:
(1)抗-Hu抗體(抗神經元抗體),與副腫瘤性腦脊髓炎有關。
(2)抗-Yo抗體,是特異性抗小腦Purkinje細胞抗體與副腫瘤性小腦變性和生殖系統或婦科腫瘤有關。
(3)抗-Ri抗體(抗神經元骨架蛋白抗體),與副腫瘤性斜視性眼肌陣攣-肌陣攣和乳腺癌相關。
(4)癌症相關性視網膜病(CAR)抗體。
(5)抗電壓門控鈣通道抗體,見於LEMS及僵人綜合徵(SMS)患者前三種抗體具有相當的特異性可證實癌腫的存在,使醫生針對相關的臟器進行檢查。
神經系統副腫瘤綜合徵可影響到體內的許多組織和器官,造成相應的臨床表現,如關節炎皮疹、內分泌功能紊亂等。
檢查
1.實驗室檢查
(1)血清和CSF免疫學檢查。
(2)血尿便常規檢查。
2.其他輔助檢查
(1)神經系統CTMRI檢查。
(2)神經肌肉電生理學檢查。
診斷
神經系統副腫瘤綜合徵主要依據患者的臨床表現及相關的抗體檢查,未發現原發性腫瘤前易誤診。臨床遇到持續神經系統症狀的患者難以解釋時,應疑診為神經系統副腫瘤綜合徵,神經科醫生對本綜合徵的警惕性尤為重要。
某些神經系統副腫瘤綜合徵患者有特徵性表現,如PCD、POM及Lambert-Eaton綜合徵等常提示與腫瘤有關,如系統檢查未發現癌腫,需定期複查。腦脊液及電生理檢查有助於診斷,血清或CSF特異性自身抗體可確診和提示潛在的腫瘤性質。
鑑別診斷
注意與神經系統原發性疾病鑑別。
治療
目前神經系統副腫瘤綜合徵尚無特效療法,可試用血漿置換、維生素類藥物、皮質類固醇及免疫抑制劑等,療效未證實。有些患者治療原發腫瘤後,神經系統副腫瘤綜合徵症狀明顯緩解。該綜合徵早期診治可使部分患者的症狀緩解,及早發現潛在的腫瘤早期治療,可以提高患者的生命質量和延長壽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