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討論

社會討論是輿論的活動形式之一。社會成員有組織地集中在一起交換觀點。是社會主義制度下民眾從事輿論活動的普遍方式。討論是公民享有民主權利的象徵和傳統。它顯露著公共意向,是發揮民眾監督、檢查公眾事務的重要方式。社會討論既是表達意見的一種方式,又是形成輿論的重要途徑。人們集中到一起,交流親身的感受和深刻的理性認識,會剔除少數人意見中包含的謬誤成分。經過廣泛的社會討論,少數人的意見才能更加純正、成熟,變成多數人的意見。

約翰·密爾認為:“凡持有一種堅強意見的人,不論怎樣不甘承認其意見有謬誤的可能,只要想一想,他的意見不論怎樣真確,若不時常經受充分的和無所畏懼的討論,那么它雖得到主張也只是作為死的教條而不是作為活的真理——他只要想到這一點,就應該為它所動了。”(《自由論》第36頁,商務印書館1963年版)每一種意見一旦經過討論,只能越來越淨化、越來越純真,成為真正強大的輿論。只有採取討論、批評、說理的方法,才能真正發展正確的意見,克服錯誤的意見,堅持真理。討論的廣泛性是討論產生實效的重要條件。任何問題的討論都要有相應的範圍,就一般規律而言,問題涉及的面有多大,就應在多大的範圍內引起自然無序的議論,也就要把問題提交相應的範圍進行討論。任何一位公眾,特別是輿論主體決不應把討論看得高於一切,討論的最終目的是要達到見解的集中,通過討論活動實現意見的統一。討論使各種分歧意見相互交流、反射和滲透,為形成集中統一的意見提供了豐富的認識原料。沒有討論就不可能有集中,集中又高於任何形式的討論,因為集中的意見已經消除了各種謬見。任何討論都具有兩種最根本的實際效用,一是尋求正確意見,二是在最大範圍內求得一致意見,二者只有通過討論與集中的途徑才能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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