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簿記局是南斯拉夫獨有的一種社會經濟機構。它負責對社會資金的利用進行核算和監督,同時也是第納爾業務的全國結算中心和出納中心。社會簿記局由聯邦議會領導。聯邦政府設社會簿記總局,各共和國和自治省設社會簿記局。總局和各局局長由同級議會任免,任期4年,向同級議會負責和報告工作。總局和各局之間不是上下級關係,但在業務上強調統一政策和行動一致。
社會簿記機關的職能:(1) 銀行職能,即統一管理全國貨幣流通,辦理國內一切第納爾收支結算。(2) 財政職能,即對全國社會所有制單位的財務活動進行監督。(3) 審計職能,即審查各單位的財務報表。(4) 統計職能,即對社會資金進行統計,對國民經濟進行綜合考核和分析,提供經濟預測和信息等。社會簿記機關的主要任務是對社會資金的分配和使用進行核算和監督。其作用在於維護社會主義的自治制度,鞏固生產資料的社會所有制,合理分配與使用社會資金,促進國民經濟的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