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投資職能

社會投資職能是指信託運用各種業務手段參與社會投資活動的功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社會投資職能
  • 釋義:指信託運用各種業務手段
  • 對應信託業務
  • 時間:1979年
  • 名次領域:經濟學
信託業務的開拓和延伸,必然伴隨著投資行為的出現,也只有信託機構享有投資權和具有適當的投資方式的條件下,其財產管理功能的發揮才具有了可靠的基礎。因此,信託機構開辦投資業務是世界上許多國家的信託機構的普遍做法。信託業的社會投資職能,可以通過信託投資業務和證券投資業務得到體現。在我國,自1979年信託機構恢復以來,信託投資業務一直是其最重要的一項業務。這一點,從我國大多數信託機構都命名為“信託投資公司”可見一斑。因此,社會投資功能可以定位為中國信託業的輔助功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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