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公眾股發行審批是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社會公眾股的審批過程。應先按有關規定向證券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報送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有關檔案及資料,經證券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後,才能展開發股募資工作。其審批程式是,股份有限公司在得到發行社會公眾股的計畫指標,並根據《公司法》等法律法規要求製作完有關發行審查材料(簡稱“發審材料”) 後,先按行政隸屬關係將發審材料上報省、市、自治區、部委等政府部門進行初步審查 (簡稱“初審”) 通過後,再將發審材料上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複審和終審,終審通過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給準予發行股票的批准通知書後,才能進行股票發行的實質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