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公眾股發行審批

社會公眾股發行審批是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社會公眾股的審批過程。應先按有關規定向證券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報送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有關檔案及資料,經證券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後,才能展開發股募資工作。其審批程式是,股份有限公司在得到發行社會公眾股的計畫指標,並根據《公司法》等法律法規要求製作完有關發行審查材料(簡稱“發審材料”) 後,先按行政隸屬關係將發審材料上報省、市、自治區、部委等政府部門進行初步審查 (簡稱“初審”) 通過後,再將發審材料上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複審和終審,終審通過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給準予發行股票的批准通知書後,才能進行股票發行的實質性工作。

發行審查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 ①審查應提交的各項檔案資料是否齊全、真實、準確、有無不實、虛假、誤導、遺漏的內容及成分; ②審查招股說明書的內容和格式是否符合規範要求; ③審查發行人的各種財務報表及有關資料; ④審查發行人就發股應具備的各種法律性檔案或具有法律效力的檔案是否完整; ⑤審查發行人是否具備發行股票的法定資格和其他條件,如是否無違法記錄,是否無正在訴訟且可能對發行人營業有實質性影響的案件,上次股票發行所募集的資金是否已投入“招股說明書” 中披露的項目且達到預期收益率等等; ⑥證券主管部門認為應當審查的內容或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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