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制度下個體經濟

社會主義制度下的個體經濟指個人占有少量的生產資料,自己參加勞動的小私有經濟。從奴隸社會瓦解起,到社會主義社會,都存在個體、勞動者所有制,但它從未在社會經濟生活中占統治地位。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個體經濟依附於占主導地位的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經濟的必要的和有益的補充。

由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水平不高,社會分工尚不充分,在這種情況下,保留一定量的個體經濟,對於發展生產、方便民眾生活、廣開就業門路,都具有積極作用。其發展,對於增加國家財政收入、積累建設資金也有一定作用。所以,在社會主義公有制占絕對優勢的條件下,允許個體經濟存在和發展,可以更多地調動積極因素,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應保護其合法權益。由於個體經濟存在著一定的盲目自發傾向,任其發展,就會給社會帶來消極影響,因此,在看到個體經濟在社會主義時期的積極作用的同時,國家必須加強管理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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