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轉出分為養老與醫療的轉出,2者轉出有些區別。
1.養老的轉出,每月5到25日做轉出。聲明:只能在不欠費的情況下做轉出
在上個月的業務已經做完並繳費完的情況下,在25日前做轉出,最好提前一點時間,轉出後到新的社保中心5到25日內做業務,然後就可以正常做業務了。
轉出時需提交資料:a)一式3份《表1》(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登記變更表)----社保中心領取
b)最後一個月銀行劃款的托收單複印件一份。如果是交支票,則為交支票後,社保開具的收款證明發票複印件。
註:a)b)材料均需蓋單位公章。
2.醫療的轉出,每月23日以後辦理。聲明:可以辦理完當月業務後,做轉出,然後在新的社保中心繳納本月的業務款項。
轉出時需提供的材料:a)一式三份《表五》(社會保險註銷登記申請表)---社保中心領取
b)當月銀行劃款的托收單複印件一份。如果是交支票,則為交支票後,社保開具的收款證明發票複印件。
註:a)b)材料均需蓋單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