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權管理落實生態文明建設技術支撐》是由中國自然資源經濟研究院擔任第一完成單位,由王聯軍、史登峰、曾凌雲、張博、鄒愉、原振雷、呂建偉、史瑾瑾、穆春芳、羅小利、郭彤荔、楊再興、趙冉為主要完成人的科研項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礦業權管理落實生態文明建設技術支撐
- 第一完成單位:中國自然資源經濟研究院
- 主要完成人:王聯軍、史登峰、曾凌雲、張博、鄒愉、原振雷、呂建偉、史瑾瑾、穆春芳、羅小利、郭彤荔、楊再興、趙冉
- 項目類別:科研項目
成果信息,成果摘要,
成果信息
成果登記號 | 20210475 |
成果名稱 | 礦業權管理落實生態文明建設技術支撐 |
第一完成單位 | 中國自然資源經濟研究院 |
主要完成人 | 王聯軍、史登峰、曾凌雲、張博、鄒愉、原振雷、呂建偉、史瑾瑾、穆春芳、羅小利、郭彤荔、楊再興、趙冉 |
研究起始日期 | 2019-01-01 |
研究終止日期 | 2019-12-01 |
主題詞 | 礦業權管理、生態文明建設、技術支撐 |
成果摘要
項目聚焦礦業權管理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系列部署安排,按照自然資源部礦業權管理牽頭及參與生態文明建設的任務安排,開展保護地礦業權處置的經濟社會評估,推進露天礦山礦業權監測,跟蹤開展汞礦業權監測,開展長江經濟帶礦業權監測。 項目從資源保障、從業職工、重要礦種市場、礦業權人權益、政府公信力等方面全面開展保護地內礦業權退出的社會經濟影響評估。地熱礦泉水礦種的相關論證和實地調研為提出和完善保護地內礦業權差別化處置政策的提供了借鑑和參考,支撐自然資源部對自然保護區內礦業權分類處置政策的出台。系統分析長江經濟帶各省及沿岸礦業權變化情況,梳理總結各地關於長江沿岸的礦業權管理政策,為完善長江經濟帶礦業權管理提供了數據和論證分析方面的支撐。 項目成果支撐出台的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意見的函》(自然資辦函〔2019〕819號)和《關於加快完成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意見的函》(自然資辦函〔2020〕1759號)。全國汞礦業權清單、涉汞省區履約進展情況及相關對策建議為自然資源部履行汞公約提供了借鑑和參考,統計分析成果被《<關於汞的水俁公約>第一次國家報告》吸收採納,為保障我國順利履約汞公約提供數據支撐。,項目聚焦礦業權管理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系列部署安排,按照自然資源部礦業權管理牽頭及參與生態文明建設的任務安排,開展保護地礦業權處置的經濟社會評估,推進露天礦山礦業權監測,跟蹤開展汞礦業權監測,開展長江經濟帶礦業權監測。 項目從資源保障、從業職工、重要礦種市場、礦業權人權益、政府公信力等方面全面開展保護地內礦業權退出的社會經濟影響評估。地熱礦泉水礦種的相關論證和實地調研為提出和完善保護地內礦業權差別化處置政策的提供了借鑑和參考,支撐自然資源部對自然保護區內礦業權分類處置政策的出台。系統分析長江經濟帶各省及沿岸礦業權變化情況,梳理總結各地關於長江沿岸的礦業權管理政策,為完善長江經濟帶礦業權管理提供了數據和論證分析方面的支撐。 項目成果支撐出台的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意見的函》(自然資辦函〔2019〕819號)和《關於加快完成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意見的函》(自然資辦函〔2020〕1759號)。全國汞礦業權清單、涉汞省區履約進展情況及相關對策建議為自然資源部履行汞公約提供了借鑑和參考,統計分析成果被《<關於汞的水俁公約>第一次國家報告》吸收採納,為保障我國順利履約汞公約提供數據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