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山縣司法局

確山縣司法局是河南省確山縣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受黨委政府領導,是政府宣傳管理法律的專業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確山縣司法局
  • 機構級別:正科級
  • 現任局長:胡利華
  • 地址:確山縣盤龍鎮未來大道西段 
基本介紹,現任領導,機構設定,辦公室,律師與公證管理股,基層工作股,法制仲裁與司法鑑定股,政治處,宣傳教育股,二級機構,確山縣公證處,河南省精銳律師事務所,駐馬店仲裁委員會確山分會,確山縣法律援助中心,確山縣“148”法律服務中心,

基本介紹

確山縣司法局現有幹警87人,轄機關6個股室,1個律師事務所,1個公證處,1個“148”法律服務所,1個法律援助中心,
1個司法鑑定所,13個司法所,5個基層法律服務所。近年來,確山縣司法局各項工作取得顯著成效,業務工作連年位居全市前列:
先後被授予“全國法制宣傳教育先進縣”、“全國模範縣區司法局”並記“集體一等功”、“全國殘疾人維權示範崗”、“全國司
法行政基層創建工作先進單位”、“全省司法所建設先進縣”、“全省人民滿意的政法單位”、“全省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工作先
進單位”、“全省司法行政系統先進集體”、“省級衛生先進單位”、“市級文明單位”、“全市平安建設先進單位”、“全市指
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單位”、“全市五五普法中期先進縣”、“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優秀單位”等榮譽稱號。

現任領導

局 長
胡利華
副局長
馮建設
紀檢組長
黃秀琴
政治處主任
安 留
副主任科員
馬 葉

機構設定

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擬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負責文秘、信息、檔案、信訪、保密、後勤保障、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內部審計和物資裝備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

律師與公證管理股

指導和管理全縣的律師、法律顧問工作;負責申報、管理社會法律諮詢服務機構和律師工作機構;研究制訂全縣律師工作發展規劃和律師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律師執業證及年審註冊的審核、申報工作;組織律師業務培訓和交流;承辦律師懲戒工作;組織初任法官、檢察官律師資格的司法考試工作;管理和指導全縣公證機構和公證業務活動;負責審核、申報公證機構、公證員資格、公證員執業證及年審註冊;指導全縣涉外民事、經濟公證活動;組織全縣公證員業務培訓和交流。

基層工作股

指導全縣司法所、基層法律服務和人民調解工作;監督管理基層法律服務機構;管理全縣“l48”法律服務工作;指導全縣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參與杜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法制仲裁與司法鑑定股

組織起草司法行政規範性檔案;負責機關行政複議、應訴工作;負責組織有關法律、司法政策理論調研工作; 依照有關法律,負責全縣有關仲裁機構登記工作;負責對仲裁員的資格認定、執業證書發放、年審註冊等工作;指導和管理全縣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政治處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政治思想工作和隊伍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工作。

宣傳教育股

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法學教育和法制宣傳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法學教育和在職政法幹部、企事業法律顧問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全縣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縣重大活動,總結推廣先進經驗。

二級機構

確山縣公證處

確山縣公證處是經河南省司法廳批准依法設立的證明機構。於1979年恢復重建,負責辦理確山縣行政區域內的各類國內、涉台公證事務。現有公證人員5人,其中註冊執業公證員3人,公證員助理2人,具有法律本科學歷3人,法律專科學歷2人。 確山縣公證處牢記預防糾紛、減少訴訟這個宗旨,始終堅持為經濟建設服務,為建設和諧社會服務,以促進公證發展為主,以提高公證服務質量為重點,深化公證改革,強化內部管理,最佳化公證隊伍,提升業務水平,公證工作得到持續健康快速發展,為當事人提供快捷、高效、優質的公證法律服務。

河南省精銳律師事務所

確山縣律師事務所(又名河南省精銳律師事務所)成立於一九八零年,是國家出資設立的律師事務所,隸屬於確山縣司法局,是我縣唯一的一個律師執業機構,現有註冊律師七名,實習律師和律師助理六名,其他輔助人員三名,有辦公用房240平方米。該所全面開展了各項法律服務業務,年均辦理各類案件200餘件,擔任常年顧問40餘家,自一九九八年以來,各項工作年終綜合考評連續十年位居全市第一名。

駐馬店仲裁委員會確山分會

駐馬店仲裁委員會確山分會於2006年3月經批准成立。 業務特徵和範圍 (一)辦案特徵:專家斷案、一裁終局、省時快捷、保守商業秘密、不受地域和級別管轄限制。 (二)仲裁的受案範圍:依法受理購銷契約、交通事故賠償、建設工程、加工承攬、房屋買賣、租賃、借貸、產品質量、商標侵權、供電、保險等經濟契約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 (三)提請仲裁的前提:糾紛當事人必須在簽訂契約時在契約中約定“因本契約發生的一切爭議由駐馬店仲裁委員會裁決,也可以在糾紛發生後由雙方達成補充仲裁協定。” (四)仲裁的效力: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仲裁書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履行,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仲裁調解書和仲裁裁決書與人民法院的調解書和判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仲裁調解書和仲裁裁決書,另一方可以申請財產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確山縣法律援助中心

確山縣法律援助中心經縣編委批准,於2006年5月12日掛牌成立。 一、法律援助受案範圍 (一)民事訴訟中,公民在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障待遇或者最低保障待遇的; 3、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 4、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6、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7、婚姻糾紛; 8、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工傷事故、產品質量事故或其他人身傷害事故的受害人,請求賠償的; 9、其他確需法律援助的。 (二)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2、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3、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三)無需審查經濟困難條件,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1、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人的。 2、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 3、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 二、經濟困難標準 (一)城鎮戶口:享受低保待遇的在冊低保戶、城市貧困戶。 (二)農村人員:在冊的特困戶、低保戶、五保戶、農村貧困戶。

確山縣“148”法律服務中心

確山縣“148”法律服務電話於1999年4月12日正式開通。“148”以優質、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務成為黨聯繫人民民眾的“連心橋”和為人民民眾排憂解難的“開心鎖”,特別是為外出務工的農民工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幫助,深受社會各界的廣泛讚譽,為維護社會穩定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一、“148”法律服務受案範圍: (一)解答法律諮詢,普及法律知識; (二)代理民事、行政案件,維護合法權益; (三)調解民間糾紛,防止矛盾激化; (四)遵循有關規定,提供法律援助; (五)掌握社情民意,當好黨政參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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