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模式確定為“分列招生計畫、分類報名考試、分別確定錄取標準”。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對象為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大學本科學歷(或具有本科同等學力)的法律專業畢業生,初試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100分)、外國語(100分)、專業基礎課(涵蓋刑法學、民法學,150分)、綜合課(涵蓋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150分)。
《考試大綱》是對考試範圍、方法和要求的明確規定,是考試命題和考生備考的基本依據。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的初試是常模參照性考試,有較強的選拔性,《考試大綱》的制定既要考慮國家對高層次人才選拔的要求,又要考慮高校本科教學和.考生本科階段的學習情況。
本《考試大綱》規定了專業基礎課(涵蓋刑法學、民法學)、綜合課(涵蓋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兩個考試科目的考查目標、考試形式、試卷結構、考查範圍等內容,供參加2010年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聯考的考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