碌曲縣人大常委會

碌曲縣人大常委會

碌曲縣人大常委會於1980年1月26日設立,本屆委員會是第十七屆。根據縣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決定,縣人大常委會內設常委會辦公室、民族法制工作委員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代表工作委員會等法定的工作機構和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一辦四委”),均為正科級編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碌曲縣人大常委會
  • 設立時間:1980年1月26日
  • 主任:1名
  • 副主任:5名
  • 行政編制:8名
簡介,職責,

簡介

縣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現有常委會主任1名,副主任5名,其中1名副主任為民主人士、2名副主任為女性。根據上級檔案規定,縣人大常委會 “一辦四委”行政編制為8名(含5名常委會領導、民主人士不占編制),事業編制為5名,後勤事業編制為4名。
根據州人大常委會《關於全州七縣一市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的決定》批准,確定碌曲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為110名(與上屆相同),舉行碌曲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時,實有代表107名(暫空3名)。其中:工人2名、農牧民42名、知識分子1名、幹部43名、民主人士7名、解放軍1名;藏族87名、漢族19名,土族1名;中共黨員90名、無黨派10名。
在107名代表中,婦女代表共19名;研究生學歷的15名、大學及大專學歷的35名、中專及高中學歷的9名、國中及國小學歷的共48名。

職責

碌曲縣人大常委會是縣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對縣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常委會任期同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它行使職權到下屆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出新的常委會為止。常委會會議由主任召集,每兩個月至少舉行一次。常委會的決議、決定和審議意見,由常委會以全體組成人員的過半數通過。碌曲縣人大常委會行使下列職權: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決議的遵守和執行;領導、主持縣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召集縣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討論、決定本行政轄區內事關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事項;決定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的部分變更;聯繫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受理人民民眾對上述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申訴和意見;撤銷本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對“一府兩院”實施工作監督和法律監督;依法按程式對“一府兩院”及政府組成部門的相關人員進行任免;在縣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補選州人民代表大會出缺的代表和罷免個別代表;決定授予地方的榮譽稱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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