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基胍

硝基胍

硝基胍(nitroguanidine),別名橄苦岩,分子式為CH4N4O2,分子量為104.07。白色結晶,密度1.715g/㎝3,微溶於水。是一種炸藥與有機合成原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硝基胍
  • 外文名:nitroguanidine
  • 別名:橄苦岩
  • 分子式:CH4N4O2
  • 分子量:104.07
  • 相對密度:1.71
理化特性,物理性質,化學性質,上下游產品,上游原料,下游產品,使用注意,使用用途,安全信息,應急措施,注意事項,法規信息,

理化特性

物理性質

主要成分:含量≥90%
外觀與性狀:白色針狀結晶,不吸濕,在室溫下不揮發。
熔點(℃):232(分解)
相對密度(水=1):1.71
溶解性:溶於熱水,不溶於冷水,微溶於乙醇,不溶於易溶鹼液

化學性質

禁配物:強氧化劑、強鹼。
白色結晶。 微溶於水,溶於熱水、硫酸及硝酸,在一般有機溶劑中溶解度不大,微溶於甲醇及丙酮,溶於二甲基亞碸二甲基甲醯胺
水解機理:在中性條件下,由於C=O或C=N--H鄰位N上連有強吸電子基團(--NO:),故C上淨正電荷較高,C原子成為親核試劑(H2O分子)進攻的中心。
在酸性條件下,由於酸性催化作用,硝基脲中c=O上氧和硝基胍中C-一N—_H上N被質子化,使得C上正電荷增大更有利於H2O分子進攻。計算結果表明,硝基脲和硝基胍的酸性水解過程很為相似,在H2O進攻雙鍵C的同時,H:o中一個H原子逐漸向與一No:相連的N原子上轉移,最後形成四圓環過渡態有利於H2NNO2的生成,相應反應的活化能分別為69.643Kcal/mol(硝基脲)和78.817Kcal/mol(硝基胍)。
研究結果還表明,溶劑化效應對水解過程有一定影響,當考慮兩個分子後,活化能降低7.469Kcal/mol。

上下游產品

上游原料

下游產品

吡蟲啉-->1-)6-氯-3-吡啶基甲基)-N-硝基亞咪唑烷-2-基胺-->1-甲基-3-硝基-1-亞硝基胍-->2-硝基亞氨基咪唑烷-->3-甲基-1H-1,2,4-噻唑

使用注意

使用用途

用作炸藥,爆速7650m/s,作功能力104%,猛度144%。安定性好,感度低,對撞擊、摩擦接近鈍感。硝基胍為一種有機合成原料,在農藥上作為吡蟲啉啶蟲脒的中間體,用於合成下一步中間體N-硝基亞氨基咪唑烷,此外,它經還原可以制氨基胍,用於合成心絞痛藥物樂可安等,也可用於炸藥和無煙水藥的配製。;用於有機合成,製備氨基胍、藥物樂可安等。也可用於炸藥和無煙火藥的配製。
1.硝基胍為一種有機合成原料,在農藥上作為吡蟲啉、啶蟲脒的中間體,用於合成下一步中間體N-硝基亞氨基咪唑烷,此外,它經還原可以制氨基胍,用於合成心絞痛藥物樂可安等,也可用於炸藥和無煙水藥的配製。用於有機合成,製備氨基胍、藥物樂可安等。也可用於炸藥和無煙火藥的配製。
2.是硝化纖維火藥、硝化甘油火藥以及二甘醇二硝酸酯的摻和劑、固體火箭推進劑的重要組分。
3.用於製備呋喃胍等數十種藥物。

安全信息

危險概述
健康危害:硝基胍進入機體可能有害。對眼睛、皮膚、黏膜和上呼吸道有劇烈刺激作用。受高熱分解,釋出有毒的氮氧化物
燃爆危險:硝基胍屬爆炸品,可燃,具強刺激性。
危險特性:受熱、接觸明火、或受到摩擦、震動、撞擊時可發生爆炸。受高熱分解,產生有毒的氮氧化物。
安全信息
危險類別碼 11-36/37/38-5
安全說明 16-26-33-36/37/39-47-37/39
危險品運輸編號 UN 1336 4.1/PG 1
WGK Germany 1
RTECS號 MF4600000
HazardClass 1.1D
毒害物質數據 556-88-7)Hazardous Substances Data)

應急措施

泄漏處理
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式呼吸器,穿消防防護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避免震動、撞擊和摩擦。小量泄漏:用乾石灰、蘇打灰覆蓋,使用無火花工具收於乾燥、潔淨、有蓋的容器中。運至空曠處引爆。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洗水稀釋後放入廢水系統。大量泄漏:在專家指導下清除。
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立即脫去被污染的衣著,用肥皂水和清水徹底沖洗皮膚。就醫。
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誤服者用水漱口,給飲牛奶或蛋清。就醫。
滅火方法:必須在安全距離以外施救。
滅火劑:霧狀水、泡沫。禁止用砂土壓蓋。

注意事項

操作注意
嚴加密閉,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和全面通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穿緊袖工作服,長筒膠鞋,戴橡膠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菸。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避免產生粉塵。避免與氧化劑、鹼類接觸。禁止震動、撞擊和摩擦。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
儲存注意
為安全起見,儲存時可加不少於15%的水作穩定劑。儲存於陰涼、乾燥、通風的專用爆炸品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庫溫控制在0℃以下。應與氧化劑、鹼類分開存放,切忌混儲。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儲區應備有合適的材料收容泄漏物。禁止震動、撞擊和摩擦。
防護措施
呼吸系統防護:可能接觸其粉塵時,應該選擇佩帶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或自給式呼吸器。
眼睛防護: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穿緊袖工作服,長筒膠鞋
手防護:戴橡膠手套
其它:工作現場禁止吸菸、進食和飲水。工作畢,徹底清洗。
廢棄處置
廢棄處置方法:處置前應參閱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在公安部門指定地點引爆。
運輸信息
危險貨物編號:11027
UN編號:0282
包裝類別:O52
包裝方法: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膠瓶或金屬桶)罐)外普通木箱
運輸注意事項:憑到達地公安機關的運輸證託運。鐵路運輸時應嚴格按照鐵道部《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的危險貨物配裝表進行配裝。貨車編組,應按照《車輛編組隔離表》進行。起運時包裝要完整,裝載應穩妥。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車速要加以控制,避免顛簸、震盪。不得與酸、鹼、鹽類、氧化劑、易燃可燃物自燃物品、金屬粉末等危險物品及鋼鐵材料器具混裝。運輸途中應防曝曬、雨淋,防高溫。公路運輸時要按規定路線行駛,中途停留時應嚴格選擇停放地點,遠離高壓電源、火源和高溫場所,要與其它車輛隔離並留有專人看管,禁止在居民區和人口稠密區停留。鐵路運輸時要禁止溜放。

法規信息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化勞發[1992]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GB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1類爆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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