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人說,是指關於撤銷權權利主體性質的一種學說。認為撤銷權權利主體為破產人。破產財產的所有權即使在破產人因破產宣告而喪失財產管理處分權後也屬於破產人,撤銷權可使財產增加,於破產人有利,故破產管理人代其行使。也有人因破產人為無效行為當事人而主張其為撤銷權主體。反對者認為,破產人一方面與相對人進行無效行為,另一方面又由破產管理人代為撤銷,於理不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破產人說
- 定義:是指關於撤銷權權利主體性質的一種學說。認為撤銷權權利主體為破產人
破產人說,是指關於撤銷權權利主體性質的一種學說。認為撤銷權權利主體為破產人。破產財產的所有權即使在破產人因破產宣告而喪失財產管理處分權後也屬於破產人,撤銷權可使財產增加,於破產人有利,故破產管理人代其行使。也有人因破產人為無效行為當事人而主張其為撤銷權主體。反對者認為,破產人一方面與相對人進行無效行為,另一方面又由破產管理人代為撤銷,於理不通。
破產人說,是指關於撤銷權權利主體性質的一種學說。認為撤銷權權利主體為破產人。破產財產的所有權即使在破產人因破產宣告而喪失財產管理處分權後也屬於破產人,撤銷權可使財產增加,於破產人有利,故破產管理人代其行使。也有人因破產人...
破產管理人說,是指關於撤銷權權利主體的一種學說。認為撤銷權是因法律規定而賦予破產管理人的,破產管理人以此為管理破產財產的手段實際行使權利,並在有關訴訟中作為當事人,故應視為撤銷權主體。反對者認為,撤銷權不是公法上的權利...
破產債權人說,是指關於撤銷權權利主體性質的一種學說。認為撤銷權的權利主體為破產債權人,因其是為維護破產債權人利益而設立的。破產債權人是破產人無效民事行為的受害者,應有權以第三人身份行使撤銷權。在民法中撤銷權主體即為債權...
破產債權人是指在破產宣告前已成立並且在破產程式中享有要求破產人履行債務請求權的人。[1]分類 (1)因契約而產生的債權人。例如:按照契約或者協定的約定,對債務人享有給付請求權或者義務履行請求權、損害賠償請求權、違約金請求權的...
《深圳市個人破產管理人名冊管理辦法(試行)》是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及有關規定製定的,2022年8月11日印發,將於2022年9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是為了規範個人破產管理人名冊的編制及管理,提高個人破產...
復權制度則是與人格破產制度相輔相成的,它是破產人得以於破產程式終結後的一段時間內解除破產人的身份,消除其在破產期間在人身、行為方面所受限制,重新獲得與其它民事主體平等的法律地位的一種制度。一般來說,復權制度分為當然復權...
破產債權,是指在破產宣告前成立的,對破產人發生的,依法申報確認並得由破產財產中獲得公平清償的財產請求權。破產債權具有以下特徵:(1)基於破產宣告前的原因成立,這僅是一項一般原則,在法律特別規定的情況下,某些債權雖發生於破產...
反對者認為,破產財團不具備法律對法人或其他民事主體規定的條件,不能取得主體資格。破產管理人不是為自己而是作為某一權利主體的代理人或代表人進行各種訴訟活動的,活動性質的矛盾決定其不能代表破產人或破產債權人,只能是破產財團的代表...
權利客體說是關於破產財團性質的一種學說。主張破產財團是權利客體,權利主體為破產人。此說認為,破產宣告後破產人雖失去對財產的管理處分權,但仍是其所有人。破產財團雖在管理處分上形式獨立,與仍屬破產人支配的自由財產不同,但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