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破崗瀆
- 外文名:Pogangdu
- 拼音:pogangdu
- 來源:三國時期
- 全長:30多里
簡介
史料記載
自破崗瀆經方山埭西接秦淮河。相傳秦淮河到建業城內還向東北開了一段直通倉城的渠道。城內的青溪,相傳是赤烏四年(公元二四一年)開鑿,以泄玄武湖水通秦淮河的[註:《讀史方輿紀要》江南一,轉引唐許嵩《建康實錄》。]。除此以外,建康附近,六朝時有許多溝瀆,如直瀆(在今南京東三十二里),班瀆(在今南京北)等等,相傳大半也是人工開的。孫吳末,建衡三年(公元二七一年)曾鑿過聖溪運河,北通江淮。發動了一萬壯丁,由於大石太多,沒有成功。這條渠是溝通長興縣的荊溪(和宜興荊溪有別)和廣德縣的郎溪。荊溪通苕溪和太湖。郎溪通水陽江和長江。
破崗瀆總長不過四、五十里,上邊有十四個埭。埭就是橫攔渠道的壩,渠道縱坡太陡,用堰分成梯級,可以蓄水、平水,保證通航。船過堰時需要拖上壩,再下放於相鄰段內。拖船上下壩最初用人力,後來用牛拉。用牛拉的叫牛埭。小船可以直接拖,大船就需要絞盤等簡單機械,可以算作最初的升船機。破崗瀆的埭是文獻記載中最早的埭。四、五十里內設了十四個,平均三,四里路一個,這已不很象是初步使用的建築物了。這些埭中最有名的是靠瀆東端的長岡埭,和西端的破崗埭。還有秦淮河上游支流句容河上的方山埭(在今南京市東南四十五里),相傳也是赤烏八年,陳勛建造的[註:方山埭,柏崗埭參看本章第一節。]。另外有控制赤山湖的柏崗埭。這些埭因為是通建康的要道,所以常見記載。
有名的堰埭還有在京口(今鎮江市)南面,運河上的丁夘埭是東晉初年建造的。從會稽郡(約相當今紹興、寧波兩專區)到吳興郡(約相當於今杭州市及嘉興專區)的水路有四個主要的埭。從東往西是浦陽南津埭(後名梁湖堰在今上虞縣城附近),浦陽北津埭(後名曹娥堰亦在今上虞縣城附近),西陵埭(後名西興堰,在今肖山縣西十二里),柳浦埭(在今杭州市東南錢塘江邊)。南齊時四個埭都是牛埭。永明六年(公元四八八年)西陵埭每天稅額是三千五百。當時因會稽豐收,吳興欠收,商旅往來特多。實際上稅可多收一倍。有人建議增稅額,一個埭每年多收百萬,四個埭都增稅額就是四百萬。連原稅額共收八百萬。這是一筆大收入。於是上面驚動了最高統治者,皇帝,下令訪察落實②[註:《甫齊書·顧憲之傳》]。
正因為水運發達,堰埭有利可圖。大小水道上堰埭比較普遍。以致設立過多,皇帝下詔禁止隨便建埭。梁大同十一年(公元五四五年)梁武帝下詔清除不便航行的一些設施:“四方所立屯(屯田)、傳(驛站:)、邸(官舍)、冶(冶鑄),市(集市),埭(堰埭)、桁(浮橋)、渡(渡船),津(渡口)稅,田園……”[註:《梁書·武帝紀》]堰埭是其中的一項。皇帝想更多搜刮民財時,也在堰埭上打主意。如南齊永元三年(公元五零一年)為了皇帝吃穿玩樂把在揚州、南徐州(今南京市及鎮江專區)的橋、浮橋,陂塘、堰埭上服役的民丁,按應出的工折成現錢收歸政府。這樣陂塘、堰瀆無人管理維修,毀了不少①[註:《南齊書·東昏侯紀》]。由此可見民丁出工維修,政府淨收過堰商運稅款,還嫌不夠,又進一步剝削農民,等於加了一種賦稅。實際商船過埭時靠自己找勞動力拖船②[註:《宋書·郭世道傳》約在大明七年(公元四六三年)左右],大概只牛埭上的牛是政府餵養的。於是厚利所在,官吏是少不了貪污的。梁武帝天監十七年(公元五一八年)下了一道寬恤詔③[註:《梁書·武帝紀》],特別提到,凡是管理市(集市)、埭的官吏因為貪污被抄家的,要留一部分“田宅車牛”等叫他們謀生活。可見當時貪污普遍,也可見堰埭之多。這些堰埭需要時是可以隨時開放,放水的。一般由地方官吏決定,管理人員無權[註:《宋書·郭世道傳》約在大明七年(公元四六三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