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門縣科學技術局的職責是:貫徹實施科技發展的巨觀戰略和科技促進地方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法規:組織編制全縣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合理配置科技資源,負責歸口管理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門縣科學技術局
- 外文名:Concession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 類型:技術局
- 地點:石門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機構職能,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負責全縣各類科技計畫的申報實施和管理;抓好全縣科技成果人才的引進和管理;組織科技人員開展科研的轉化工作,歸口管理全縣科技成果、科技獎勵、技術市場工作;制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實行政策引導,推動區域科技創新與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1、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與督辦,負責綜合材料撰寫、信息報送、新聞報導等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政務公開、縣長熱線、改革、制度建設等工作,牽頭人大代表建議及政協委員提案辦理。
2、負責績效考核、高質量發展考核和真抓實幹考核。
3、負責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
4、負責科技發展規劃、最佳化營商環境、科技金融、爭國投項目上報及相關發改工作、國資管理。
5、負責紀檢、黨建、政工人事、幹部教育培訓、機構編制、老乾、宣傳、意識形態、統戰、團委、婦聯等工作。
6、負責科技安全、綜治維穩、信訪、司法、法制監督、平安創建(含街長制、滅蟑)、武裝、退役軍人事務、防汛抗旱、水利、商事制度改革、環保、民政、殘聯、教育、史志、衛生健康(含無償獻血)等工作。
7、負責機關財務、工會、後勤服務接待。
8、完成局黨組交辦工作。
主要對接縣直相關部門,對接市局辦公室、法制監督科。
(二)高新技術與工業科技股
1、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的規劃,負責創新投入統計、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認定、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工業科技成果轉化、工業領域科技項目申報等相關工作。主要對接市科技局高新科、規劃科。
2、負責專利、統計工作,聯繫縣市場監管局、統計局、工信局、經開區。
3、完成局黨組交辦工作。
(三)農業農村科技股
1、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的規劃和措施,負責指導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農業領域科技項目申報、科技扶貧、科技人才管理、外國專家等相關工作。主要對接市局農村科技科、人事科。
2、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業、林業、畜牧工作。聯繫縣農業農村局、林業局、畜牧中心、人社局。
3、負責上級對縣鄉村振興考核中行業部門指標的落實。
4、完成局黨組交辦工作。
(四)社會發展科技股
1、擬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的規劃,促進生物、醫藥等行業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普統計、科普宣傳、社發科技成果轉化、社發領域科技項目申報。主要對接市科技局社發科。
2、負責社發領域科技工作,聯繫縣教育局、衛健局、文旅廣體局。
3、負責文明創建工作。聯繫縣委宣傳部。
4、完成局黨組交辦工作。
(五)科技情報研究所
1、負責科技業務指導。
2、牽頭創新平台建設。
3、牽頭科技項目申報與管理。
4、完成局黨組交辦工作。
主要對接縣直相關部門,對接市局平台科、規劃科。
(六)技術市場服務中心
1、負責產學研合作、技術轉移、技術契約登記等工作。
2、牽頭成果轉化工作。
3、負責招商引資工作。
4、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安委辦系統)。
5、完成局黨組交辦工作。
主要對接縣應急管理局、招商中心等縣直相關部門,對接市局成果轉化科、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技術轉移中心、生產力促進中心。
機構職能
(一)擬訂全縣科技事業發展和基礎研究、先進科技成果轉化套用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縣級重大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擬訂縣級重大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並牽頭組織和監督實施,參與編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統籌全縣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指導縣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指導推進全縣科研體系和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推進產學研結合技術創新與攻關工作,推動科技園區和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與政策措施。統籌推進創新型縣建設。
(三)牽頭建立統一的縣級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管理縣級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並監督實施,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四)編制縣級重大科技項目計畫並監督實施,統籌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
(五)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
(六)牽頭縣級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科技金融結合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七)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全縣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的實施落實,指導全縣科技保密工作。
(八)擬定引進國內外智力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引進國外和國內智力工作。擬訂全縣重點引進外國專家總體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國外和國內優秀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國內外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擬訂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和出國(境)科技培訓的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國際和區域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指導相關部門和鄉鎮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辦法,統籌縣內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十)監督、指導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負責提名市級以上科學技術類獎勵。
(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二)職能轉變。圍繞貫徹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創新引領開放崛起戰略、開放強縣產業立縣戰略,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畫管理改革,建立公開統一的縣級科技管理平台,減少科技計畫項目配置中的重複、分散、封閉、低效現象。
現任領導
局長:湯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