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獅市行政服務中心

石獅市行政服務中心

石獅市行政服務中心位於石獅市區東港路市檔案大廈一、二層,是石獅市委、市政府為創新政府管理方式及運行機制,於 2007 年 5 月設立的集信息與諮詢、審批與收費、管理與協調、投訴與監督於一體的綜合性行政審批服務視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獅市行政服務中心
  • 地區:石獅市
  • 類型:綜合性行政審批服務視窗 
  • 設立 :2007 年 5 月 
機構概況,管理機構職責,

機構概況

中心以 “ 便民、高效、優質、規範 ” 為宗旨,以 “ 服務民眾、規範便民、促進發展 ” 為理念,以 “ 一個視窗受理、一條龍服務、一站式辦結、一次性收費 ” 為基本運作模式,推行集中審批和網上審批。中心同時擁有監督台、商務中心、 LED 顯示屏、查詢觸控螢幕、飲水機、 ATM 取款機、排隊叫號機、移動通信自助繳費機等設施,開設有銀行、電信、郵政、供水等便民服務項目,為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公眾辦事提供配套服務。
中心設立管理處,履行中心運作管理、持續推進審改、協助部門考核進駐人員等職責。同時,市監察局效能辦設立行政審批服務監督機構並派駐中心,負責包括進駐中心事項的審批服務監督檢查、受理有關效能問題投訴及處理等。
中心使用面積約 4500 平方米 ,配備現代化辦公設備 。 建立網上審批管理信息平台,統一管理,納入中心運作的審批服務事項。平台集成政務公開、預申報預審核、審批業務流轉和部門審批系統、電子監察等主要功能,分設外網網站(石獅市行政服務中心網站 )和區域網路審批管理信息系統,建立中心與進駐部門之間、部門與社會公眾及企業之間的信息渠道,面向申請人、審批人員、中心管理處、監察機構等審批服務的相關機構和人員提供網路化、電子化、個性化服務 。
中心實行“朝九晚五”上班制度,節假日民眾企業如有特殊緊急事宜中心可要求有關部門安排專人辦理。辦理項目實行 “ 八公開、六辦理、七管理 ” 。 “ 八公開 ” 即:公開服務內容、審批依據、申報條件、申報材料、辦理程式、承諾期限、收費標準、辦事結果。 “ 六辦理 ” 即:一般事項直接辦理制、複雜事項限時辦理制、多部門交叉事項聯合辦理制、控制事項明確答覆制、上報事項協助辦理制、特急事項特殊辦理制。 “ 七管理 ” 即:將視窗受理辦件分為即辦件、承諾件、聯辦件、報批件、退回件、補辦件、特辦件並加以跟蹤督辦管理。
中心實行嚴格的績效考核,建立檢查監督機制。進駐中心的部門分管領導辦理審批均要到中心視窗辦公,部門正職領導經常到中心視窗檢查指導。視窗人員統一服裝、佩證上崗,設定意見箱、評議箱,開設網上評議及績效考評,定期考核評比,規範視窗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
首批進駐獨立視窗的有 27個部門、資源配置交易中心 3 個,便民單位 4 個,共有 141 名工作人員,進駐行政審批和服務項目 385 項 。目前進駐部門分別為:經濟局、規劃建設局、國土資源局、外經貿局、環保局、衛生局、農辦、工商局、財政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民族與宗教事務局、行政執法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科技文體旅遊局、消防大隊、人防辦、教育局、安監局、廣電局、僑台外事局、地震辦、質量技術監督局、藥監局、氣象局,政府採購中心、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土地交易中心,興業銀行、電信公司、郵政公司、供水公司。

管理機構職責

一、中心管理處
中心管理處在市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管理審批大廳、保障集中審批正常運轉、協助管理進駐行政服務中心的各審批部門工作人員、持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職責。內設秘書科、督查科、技術科。
主要職責:
1、負責中心管理處日常行政事務、文電流轉、文字綜合、宣傳、信息采編與報送、機要保密、檔案和印章管理等工作。
2、負責中心管理處日常工作會議的會務安排、材料整理、紀要編髮、簡報編寫。
3、負責聯絡接待、學習培訓工作,組織開展行政服務中心的各項文體活動。
4、管理中心管理處的人事、財務、工資、財產、福利。
5、負責中心管理處的日常考勤,配合各視窗單位對進駐行政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的季評議、年述職、定期考核和獎懲工作。
6、負責中心管理處車輛調度、設施設備維護、安全保衛事務、環境衛生等後勤保障工作。
7、負責行政服務中心業務政策研究、信息收集,指導各視窗的業務工作。研究審批制度改革的有關法律、政策,了解各地先進經驗,提出持續推進審改的意見,督促落實市委、市政府和審改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審改工作的決策部署。建立審批情況信息月報制度,定期向市政府辦、審改辦匯報工作,向效能辦行政審批服務監督機構通報情況。
8、負責重大事項聯辦(聯合踏勘)的組織協調和部門之間的業務銜接,參與周、月例會的會務工作。
9、檢查行政服務中心各類審批事項的辦理情況,做好收退件的認定覆核和辦結時間的查驗工作,並按要求做好相應事項的統計、歸檔工作。
10、落實工作例會、聯審會確定事項和其他重大事項的辦理情況。
11、配合秘書科做好行政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的日考勤、季評議、年述職、定期考核的相關工作。
12、負責行政服務中心服務內容、辦事程式、運行制度的修訂及解釋工作。
13、負責中心管理處業務會議的會務安排、材料整理、紀要編髮、簡報編寫。
14、負責行政服務中心綜合視窗的值守和導報台工作。
15、負責行政服務中心機房、網路系統及其他電子設備的管理、運行、維護、升級工作,協助進駐部門做好電腦等電子設備的管理和維護工作。
16、負責行政服務中心外網網站、區域網路系統的信息采編的牽頭協調和技術保障工作。
17、研究網路化審批的技術解決方案,推進審批全面網路化。
1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效能辦行政審批服務監督機構
1、負責對市直部門的行政審批服務行為的監督檢查。
2、受理對各審批服務部門、中心管理處工作人員效能問題的投訴;調查、處理上述工作人員違反機關效能建設有關規定的行為;受理上述工作人員不服效能問題投訴處理的申訴。
3、負責對進駐忠信各單位工作人員的行為規範、工作守則的監督檢查和民眾投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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