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渠縣衛生健康局

石渠縣衛生健康局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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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九)貫徹落實國家、省州衛生健康人才方針政策,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人才和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藏醫專業技術人員中級資格標準;牽頭開展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牽頭建立完善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和制度,並指導實施。負責衛生相關科研項目;參與擬訂醫學教育發展規劃,會同做好院校醫學教育和人口生育教育;組織指導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
(十)承擔有關衛生健康的行政審批職責。指導鄉(鎮)衛生健康工作,完善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範衛生健康行政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評工作,監督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
(十一)負責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參與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根據國家和省州要求,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參與國際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外工作。
(十二)貫徹落實省州幹部醫療保健政策措施,負責縣級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縣級部門有關幹部醫療服務工作,負責縣級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三)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州“網際網路+醫療健康”政策措施,負責衛生健康、中(藏)醫藥信息化建設,推動衛生健康信息化向基層發展延伸,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統計調查與分析等統計管理工作。
(十四)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縣重大傳染病防治委員會、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和縣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甘孜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以治病為中心轉變為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衛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提高健康意識,加強愛國衛生運動工作,預防和控制重大疾病,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建立完善衛生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衛生健康服務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動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促進衛生健康資源向基層延伸。三是更加注重衛生健康服務質量,促進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四是更加注重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科學性和持續性,加快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強化醫療、醫保、醫藥的“三醫”聯動,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與人事扶貧股
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目標績效管理、安全生產、綜治維穩、政務公開和信訪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承擔有關綜合性檔案、報告、調研和史志編撰等辦理工作;指導民族地區衛生十年行動計畫,組織實施健康扶貧工作,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局屬相關醫療機構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及幹部職工出國政審等工作;組織實施全縣衛生健康人才表彰獎勵。負責衛生健康、中藏醫藥等工作中有關重大處罰、行政許可事項的聽證;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調解、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與報備工作;負責法律諮詢和普法宣傳、幹部職工法制檔案建設、權責清單制度建設;指導監督有關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衛生健康系統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學校、公共場所、飲用水的監督管理;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整頓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違法行為,指導監督執法工作;加強政策法規研究,提出深化醫改政策、措施建議;建立全縣衛生健康領域信用體系、監管體系。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職業病防治、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及相關危害因素監測、專項調查治理、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及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化學品毒性鑑定機構、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職業病診斷機構、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放射診療機構的放射衛生監督管理;指導職業病危害因素申報、工程項目職業病防治技術實施;負責職業危害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二)規劃財務股
組織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資源配置、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實施和評估;指導直屬管理單位擬訂發展規劃和基本建設管理;負責大型醫用裝備配置管理、衛生健康設備政府採購管理和協調工作;指導、監督醫改、計畫生育、公共衛生、中藏醫等資金的管理使用,推動完善衛生健康事業經費投入;負責本部門和指導醫療單位預決算、財務和內部審計工作;提出衛生健康醫療服務價格等政策建議;負責衛生健康、中(藏)醫藥信息化建設;負責衛生健康、中藏醫藥的信息化建設和統計數據的分析套用工作。
(三)醫政醫管和中藏醫股
牽頭開展深化醫改工作,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組織建立分級診療制度;組織實施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執業準入、醫療技術套用、醫療服務、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采供血機構管理等技術規範和標準;制定醫療事故鑑定的管理制度,負責指導監督;負責醫療行業糾風工作,協助做好醫療市場整頓工作;協助開展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擬訂實施藥品、醫用耗材的採購、配送、使用管理制度,開展短缺藥品監測預警;負責推進護理、康復等事業發展;指導督促醫療機構履行公共衛生服務職責職能;牽頭開展醫療衛生機構安全管理和處置危險物品、醫療廢棄物等工作;負責指導醫療衛生學會和協會的工作。擬定科教發展規劃,負責衛生系列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考試、評審工作;組織協調各級各類在職人員培訓;組織實施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全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縣級衛生健康科研項目、新技術評估管理及成果轉化推廣。承擔縣中醫藥管理股的職責,編制中藏醫藥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中藏醫、教、研機構和綜合醫院的中藏醫業務工作;負責審查、認定中藏醫人員從業資格,組織開展中藏醫人員資格考試、評審管理;審批、核發中藏醫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指導中藏醫教育發展規劃,協同有關部門管理中藏醫藥教育,指導中藏醫院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制定全縣中藏醫行業的各類技術標準;承擔保護中藏醫診療技術和中藏藥生產加工技術的責任,組織開展對中藏醫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藏醫藥文化的傳承發展。負責醫藥衛生改革和衛生健康工作、中藏醫藥的各種數據統計報表,匯總分析各種數據報表;提出促進“網際網路+醫療健康”發展建議。
(四)健康服務與家庭發展股 
負責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促進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健康政策建議,建立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及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制度;制定區域內人口發展管理制度並組織落實,組織實施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組織監測計畫生育發展動態,負責全縣計畫生育相關數據的採集和分析研究,提出發布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信息建議;組織實施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指導基層加強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推進計畫生育工作網路體系建設。指導計畫生育協會工作。負責擬訂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的目標、規劃、政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開展衛生健康科普、輿情監測和輿論引導等工作;負責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人健康服務體系,承擔老齡委員會工作。負責擬訂全縣健康服務業政策、制度、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民營醫療機構審批建立和運行發展的優惠政策和措施;建立完善民營醫療機構誠信服務激勵約束機制;推動數位技術、人工智慧與健康服務業的融合發展。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醫療保健工作政策及規劃;協助相關單位做好縣級有關部門(單位)離休幹部醫療管理工作;負責保健對象預防保健、醫療工作;負責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負責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來賓來縣工作期間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組織開展預防保健和信息化建設,指導縣、鄉(鎮、場)預防保健工作。參與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負責衛生健康統計調查與分析等統計管理工作,提出與計畫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
(五)疾病預防和基層婦幼衛生健康股
擬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政策、制度、規劃、預案和規範措施,指導組織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重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其他突發事件的監測預警、預防控制、緊急醫療救援、總結評估等工作,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的防控和應急措施;根據授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加強衛生應急體系和隊伍建設;依法開展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為食品安全事故、食源性疾病有關的流行病學調查提供技術支持。擬訂全縣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國家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等級評審和績效評價工作;完善疾病防控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發生和疫情蔓延;實施疾病監測、慢性病防控等預警預測;承擔公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工作;依法管理傳染病、慢性病、精神衛生等防治工作;組織開展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環境衛生等相關危害因素監測;承擔創建健康(衛生)縣城、鄉(鎮)、村單位和農村改廁、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職責;指導、督查重點行業和區域內愛國衛生工作。擬訂愛滋病、包蟲病、鼠疫、結核、B肝等重大傳染病、地方病防治有關政策、規劃、標準和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加強愛滋病、鼠疫等重大傳染病及包蟲病的區域協同防治;指導縣、鄉(鎮)有關機構開展重大傳染病防治,加強重大傳染病防治體系和隊伍建設,依法負責有關疫情監測和信息公布。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評價體系並組織實施;牽頭負責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基本醫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鄉村“一體化”建設,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擬訂婦幼衛生計生技術服務政策、規劃、技術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婦幼衛生、計生技術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健康、出生缺陷防治、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指導、檢查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的預防、治療、鑑定;承擔計畫生育藥具規範管理職責,負責優生優育服務工作;負責實施重大公共衛生婦幼項目;承擔縣政府“婦女兒童發展綱要”衛生計生指標的收集分析和上報工作。
機關黨支部。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機關黨支部辦事機構由縣衛生健康黨委按照有關規定設定。主要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指導全縣衛生健康系統基層黨組織建設、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以及直屬單位黨的工作;負責行業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承辦縣衛生健康局黨支部日常工作。

人員編制

縣衛生健康局行政編制為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機關黨委書記1名(副科級),股級領導職數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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