壤塘縣衛生健康局

壤塘縣衛生健康局是壤塘縣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組織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中藏醫發展的政策。制定全縣衛生健康、中藏醫技術規範、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全縣衛生健康、中藏醫服務資源配置。
(二)牽頭推進全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牽頭負責全縣分級診療、現代醫院管理、全民醫保、藥品供應保障、綜合監管5項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
(三)負責擬訂落實全縣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愛滋病等重大傳染病、地方病等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全縣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和指導全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四)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州、縣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承擔縣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械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執行國家藥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擬訂基本藥物使用的政策措施。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要求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依法開展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管體系。
(七)擬訂全縣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負責醫療機構、人員和行為的日常監管。
(八)負責全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政策。
(九)指導全縣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基層衛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貫徹落實幹部醫療保健政策措施,負責縣級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縣級部門有關幹部醫療服務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一)代管群團組織縣計畫生育協會,並指導業務工作。
(十二)依法依規履行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監管職責。負責職責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負責全縣職業病防治工作。負責本級系統內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十三)承擔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縣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縣重大傳染病防治工作委員會、縣地方病及病害防治領導小組、縣獻血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口發展與婦幼老齡健康股)。負責機關黨委、黨支部工作,指導全縣衛生健康系統的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績效管理、目標督查、政務公開、效能建設、安全生產、精神文明建設、信訪等工作;負責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和大調解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承擔保密、雙擁及聯繫村工作;承擔河長制、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承擔有關綜合性檔案、報告、調研、簡報信息、史志、年鑑編撰工作;負責機關政務、事務、業務工作的綜合協調;負責機關固定資產管理、車輛管理和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辦公用品的採購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和機關公文審核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工、青、婦、團工作;擬定並實施衛生健康宣傳規劃,指導全縣衛生健康新聞宣傳業務工作;負責統籌機關入口網站、公眾號等網路宣傳工作;承擔衛生健康輿情監測、新聞宣傳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報紙雜誌征訂工作;負責指導督促本級系統內公共機構節能減排工作;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健康政策建議。監督計畫生育家庭扶助政策和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關懷制度落實。指導基層加強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和服務工作,推進生育政策落實和基層計畫生育工作網路建設。指導、檢查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的預防、治療、鑑定。承擔計畫生育藥具規範管理職責,負責優生優育服務工作。牽頭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落實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技術服務政策、規劃、技術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婦幼衛生、健康技術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健康、出生缺陷防治、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負責實施重大公共衛生婦幼項目。承擔縣人民政府“婦女兒童發展綱要”衛生計生指標的收集分析和上報工作。負責擬定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定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人健康服務體系。承擔州衛生健康委辦公室、宣傳科、人口發展與婦幼健康科、老齡健康股交辦的臨時工作。
(二)規劃財務與信息統計股。組織擬訂衛生健康發展中長期規劃。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資源配置、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實施和評估。負責大型醫用裝備配置管理、衛生健康設備政府採購管理和協調工作。指導、監督醫改、計畫生育、公共衛生、中藏醫等資金的管理使用,推動完善衛生健康事業經費投入。負責指導下屬單位基本建設、政府採購工作。提出衛生健康醫療服務價格等政策建議。負責局管預算單位內部審計工作,擬訂工作計畫等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衛生系統內部審計工作。配合審計機關實施審計,依法運用審計結果。負責衛生健康、中藏醫信息化建設。負責衛生健康、中藏醫的信息化建設和統計數據的分析套用工作。參與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負責衛生健康統計調查與分析等統計管理工作,提出與計畫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牽頭全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制定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方案、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醫藥衛生改革和衛生健康工作、中藏醫的各種數據統計報表,匯總分析各種數據報表。提出促進“網際網路+醫療健康”發展建議。承擔州衛生健康委規劃統計信息科交辦的臨時工作。
(三)醫政藥政與基層衛生股(縣健康扶貧辦公室)
組織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和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有關政策、規劃、標準;監督實施醫療機構設定和醫務人員執業準入、服務標準和服務規範;擬定臨床重點專科建設規劃、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實施全縣醫療機構評審評價;負責平安醫院創建工作;負責人員培訓及能力提升工作;負責醫療行業糾風、醫德醫風建設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組織醫療衛生藥品、器械、耗材集中採購。推進基本藥物制度建設,擬定全縣基本藥物的採購、配送、使用計畫,監管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使用;擬定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和村衛生室政策、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各項基層衛生政策的落實工作;負責衛生健康“縣鄉村一體化”建設,牽頭負責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及家庭醫生簽約工作,牽頭開展醫療衛生機構安全管理、掃黑除惡和處置危險物品、醫療廢棄物等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中藏醫藥相關政策和標準;擬定全縣中藏醫藥事業發展規劃、目標並組織實施,協調全縣中藏醫藥資源配置;監督管理中藏醫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負責中藏醫、中藏西醫結合科技、教育及重點專科、學科發展工作;負責指導農村及社區中藏醫藥工作;組織協調對口支援負責擬定全縣健康服務業政策、制度、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民族地區衛生十年行動計畫,負責全縣健康扶貧日常工作;負責重要任務和重大會議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擬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政策、制度、規劃、預案和規範措施,指導組織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重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其他突發事件的監測預警、預防控制、緊急醫療救援、總結評估等工作,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的防控和應急措施。根據授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負責衛生應急體系和隊伍建設;組織開展獻血工作、牽頭推進全縣健康扶貧工作、愛國衛生運動,牽頭推進重大傳染病、地方病及災害防治工作;承擔州衛生健康委健康扶貧辦、醫政藥政科、疾控科、重傳科、基衛科、中藏羌醫科、衛生應急科、州愛衛辦、州獻血辦交辦的臨時工作。
(四)人事科教與政策法規股(行政審批股)。負責制定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需求計畫及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法,負責機關、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隊伍建設及幹部出國政審工作;編制下屬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方案;組織實施衛生計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試、評審;辦理職工職稱晉升手續;組織在職職工繼續教育、農村衛生人才培訓,在職及退休職工人事檔案動態管理及工資福利核算,承辦人事調動、機構編制管理。組織起草衛生健康自治法規草案和地方性標準。負責衛生健康、中藏醫等工作中有關重大處罰、行政許可事項的聽證。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調解、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與報備工作。負責法律諮詢和普法宣傳、幹部職工法制檔案建設、權責清單制度建設。指導監督有關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衛生健康系統行政審批工作。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牽頭清理規範本系統審批服務事項,規範審批過程,集中承擔本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學校、公共場所、飲用水、放射衛生監管職責。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管網末梢水水質衛生監督監測。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飲用水水源突發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織開展職業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組織查處、督辦衛生健康違規行為和違法案件。承擔全縣衛生健康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有關工作。組織實施全縣衛生健康監管體系建設。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承擔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組織開展職業病防治、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及相關危害因素監測、專項調查治理、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及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化學品毒性鑑定機構、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職業病診斷機構、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放射診療機構的放射衛生監督管理。指導職業病危害因素申報、工程項目職業病防治技術實施。負責職業危害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承擔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牽頭工作。擬訂醫療衛生機構、人員、行為的監管政策、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分級實施。承擔州衛生健康委人事科教科、政策法規與體制改革科、行政審批科、綜合監管科交辦的臨時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班子隊伍建設、群團等工作。機關黨委辦事機構由縣衛生健康局黨委按照有關規定設定。
縣衛生健康局行政編制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機關黨委書記1名。
機關工勤編制2名。
縣人民醫院。為縣衛生健康局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其機構設定、主要職責另行規定,核定事業編制104名。
縣藏醫院。為縣衛生健康局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其機構設定、主要職責另行規定,核定事業編制36名。
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為縣衛生健康局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其機構設定、主要職責另行規定,核定事業編制41名。
縣衛生執法監督所。為縣衛生健康局管理的副科級事業單位,其機構設定、主要職責另行規定,核定行政執法事業編制7名,工勤編制2名。
縣婦幼保健計生服務中心。為縣衛生健康局管理的副科級事業單位,其機構設定、主要職責另行規定,核定事業編制39名。
縣無償獻血辦公室。為縣衛生健康局下屬股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3名,主要職責是負責全縣無償獻血的宣傳、教育活動,積極動員公民無償獻血。
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為縣衛生健康局下屬股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3名,主要職責是組織實施全縣愛國衛生運動。
衛生應急辦公室。(掛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為縣衛生健康局下屬股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4名,主要職責是擬訂全縣衛生應急及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等有關工作,承擔我縣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工作。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縣衛生健康局下屬股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10名,主要職責是承擔疾病預防等公共衛生服務和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基本醫療服務。
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公室。為縣衛生健康局下屬股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1名,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流動人口政策和法律、法規及規章,指導、督查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等。
所屬鄉鎮衛生院12個,核定事業編制106名,主要職責是承擔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綜合管理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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