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固體廢催化劑採樣方法

《石油化工固體廢催化劑採樣方法》是2019年01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油化工固體廢催化劑採樣方法
  • 外文名: Sampling method of solid spent petrochemical catalysts
  • 標準編號: T/CRRA 0703—2018
  • 發布日期:2018年12月18日
  • 實施日期:2019年01月01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苑志偉、李葉、徐勁松、殷喜平、華獻君、董昌宏、蔣紹洋、夏軍、賀小塘、余建民、張俊、黃曉維、貢紅、許準、楊卜、邊疆、姚雲輝、孫岩、郭繼川、羅呈俊、俞忠第。

起草單位

中國石化催化劑有限公司、中國石化海南煉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國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化揚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鎮海煉化分公司、中國石化上海高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貴研資源(易門)有限公司、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雲龍縣鉑翠貴金屬科技有限公司、江蘇中銘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浙江申聯環保集團有限公司、浙江特力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同華鉑金企業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長嶺分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慶分公司。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石油化工固體廢催化劑採樣方法的術語和定義、一般要求、採樣設備、採樣方案、樣品製備、樣品的送檢、保存和處置以及採樣安全。本標準適用於渣油加氫廢催化劑、重整廢催化劑、二甲苯異構化廢催化劑、對苯二甲酸加氫精制廢催化劑、乙烯氧化制環氧乙烷廢催化劑。其他類別廢催化劑可參照執行。

主要內容

技術內容1:術語和定義
為滿足本標準中廢劑採樣的需要,本標準結合固體廢催化劑的性質及實際情況,對部分術語進行了定義,為確保本標準與國際標準和國內其它基礎標準的協調一致,避免產生歧義,考慮到石油化工固體廢催化劑本身屬於化工產品類,本標準中的採樣單元、份樣、樣品、代表樣、採樣方案、交貨批、商品批、大樣、混合大樣、縮分樣品、最終樣品等11個術語和定義直接引用GB/T 4650-2012/ISO 6206:1979《工業用化學產品 採樣 辭彙》,自行定義了石油化工固體廢催化劑、試驗樣品、複查樣品、仲裁樣品、留存樣品、單元物料、流動物料等7個術語。
技術內容2:一般要求
本章節提出了石油化工固體廢催化劑採樣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和要求,是所有廢劑採樣都應遵守的8項共性要求。主要包括:1、明確了採樣的目的,提出樣品代表性的要求;2、對採樣人員的要求;3、對採樣過程的要求;4、對採樣工具和容器的要求;5、對基本樣品量的要求;6、對最終樣品的要求;7、對採樣記錄的要求;8、對採樣參與者的要求。
技術內容3: 採樣設備
對於石油化工固體廢催化劑而言,採樣設備的選用是至關重要的,是實現採樣方案和確保樣品代表性的前提和基礎。本標準根據樣品性質(屬性、外觀)和採樣方案的要求,結合目前的實際情況,參考GB/T 6679-2003《固體化工產品採樣通則》,推薦本標準需用到的各種現場採樣設備和均相採樣設備。
技術內容4:採樣方案
採樣前需要預先界定總體物料的範圍和數量,根據石油化工固體廢催化劑的屬性,兼顧利益、風險、成本以及可操作性等因素,本標準規定了組批規則,採樣單元數的確定,重整廢催化劑、二甲苯異構化廢催化劑、對苯二甲酸加氫精制廢催化劑、乙烯氧化制環氧乙烷廢催化劑、渣油加氫廢催化劑的採樣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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