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縣衛生局

貫徹執行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柱縣衛生局
  • 所屬地區:石柱縣
  • 管理範圍:衛生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其他機構,直屬單位,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組織起查衛生工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二)推進全縣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三)負責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擬訂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工作。
(四)負責衛生應急工作,擬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
(五)制定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婦幼衛生、全民健康教育、初級衛生保健等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六)負責疾病預防與控制工作,制定並實施重大疾病與傳染病防治規劃。
(七)負責全縣衛生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傳染病和地方病的防治監督; 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飲用水衛生等的監督管理。
(八)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工作。
(九)負責全縣醫療機構行業監督管理,負責醫療機構、醫護人員、醫療技術及大型醫療設備準入及管理;負責實施上級基本藥物制度;負責采供血管理。
(十)制定並實施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促進中醫事業的發展。
(十一)負責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制定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二)制定全縣醫藥衛生科技和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項目,負責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十三)負責縣幹部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上級領導來石和縣級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和社會活動等事務,制定局機關各項管理工作制度,承辦目標責任管理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日常工作;承擔政務督辦、保密、信訪、政務公開、黨建、群團、衛生信息化、提案議案、督查督辦和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衛生新聞宣傳和報導工作;負責縣屬單位和局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生產、計畫生育、精神文明等工作。
(二)人事科。負責縣屬醫療衛生單位黨的組織、思想、作風、制度建設;負責全縣醫療衛生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管理,制定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及管理辦法;負責衛生隊伍建設及學科帶頭人的選拔管理工作,配合做好衛生專業技術職稱考試和知識分子管理工作;承辦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社會保障、目標考核及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三)醫政科(掛行政許可服務科牌子)。負責制定全縣醫療、中醫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醫療機構設定規劃,醫療機構、醫護人員和鄉村醫生的準入及管理,母嬰保健技術等醫療技術的準入及管理,協助醫療設備的準入及管理;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管理,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緊急醫療救護的組織指揮工作;負責采供血管理;負責醫療廣告的受理、審核;負責臨床藥事管理和組織實施上級基本藥物制度;負責制定全縣醫學科學技術和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科研課題的開展和新技術的套用與學術交流,推動科技成果的轉化,組織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負責開展衛生下鄉和對口幫扶工作;負責幹部醫療保健、徵兵和招生體檢工作;牽頭擬訂和實施全縣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統一管理行政許可服務事項,辦理涉及本局的行政審批項目。
(四)公共衛生科。負責組織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制定全縣疾病預防與控制規劃,實施國家免疫規劃工作;監督管理傳染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不明原因疾病、地方病、寄生蟲病等疾病防治和婦幼保健工作以及法定傳染病信息報告工作;指導愛滋病防治工作和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承擔農村初級衛生保健工作;依法組織調度全縣醫療衛生技術力量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緊急防控。
(五)政策法規科(掛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科牌子)。負責全縣衛生行政執法監督,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傳染病和地方病的防治監督;負責組織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違法行為;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飲用水衛生等監督管理;負責法制、衛生法律法規宣傳及衛生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等法律事務工作;指導和綜合協調衛生監督所行政執法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承擔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
(六)規劃財務審計科(項目辦公室)。負責編制全縣衛生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擬訂區域衛生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衛生事業經費的預、決算和衛生財務管理制度以及醫療衛生服務價格的管理與監督工作;監督管理全縣衛生統計信息、項目建設規劃實施、國有資產、醫療設備與醫療器械規劃採購;制定和實施內部審計規劃,承擔醫療衛生單位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石柱土家族自治縣愛國運動委員會辦公室。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愛國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組織協調開展全縣衛生創建和預防控制“四害”以及控制吸菸工作;組織實施農村改廁和飲用水水質衛生監測及衛生學評價;完成市愛衛會(市衛生局愛國衛生處)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

其他機構

石柱土家族自治縣愛國運動委員會辦公室。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愛國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組織協調開展全縣衛生創建和預防控制“四害”以及控制吸菸工作;組織實施農村改廁和飲用水水質衛生監測及衛生學評價;完成市愛衛會(市衛生局愛國衛生處)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

直屬單位

1.石柱土家族自治縣紅十字會。縣紅十字會掛靠縣衛生局,為副科級事業單位,核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名。其中常務副會長1名(享受副科級待遇)。其主要職責任務是宣傳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和中國紅十字會各項規劃;依照國際紅十字、紅新月會運動的七項基本原則,開展救災備災工作,協助政府搶險救災,組織社會捐助,接受國際援助並監督使用;開展民眾性衛生救護培訓;宣傳、推動無償獻血工作;與國內紅十字會廣泛交往,開展人道領域的文體與科技交流、合作。
2.石柱土家族自治縣衛生應急辦公室(石柱土家族自治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縣衛生應急辦公室(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為縣衛生局直屬正股級事業單位,核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 3名。其中主任 1名(享受副科級待遇)。其主要職責任務是負責建立健全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監測和預警系統,實施監督管理;負責擬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組織預案培訓和演練;指導全縣醫療衛生單位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案;組織協調其他公共事件醫療救援工作;負責全縣衛生應急隊伍建設及應急物資的儲備監管。

領導分工

顏學凱:黨委副書記、局長,主持縣衛生局行政全面工作。分管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衛生編制管理、衛生髮展規劃工作。
向金科:黨委書記,主持衛生局黨委全面工作;分管黨委組織(黨建辦)、人事科、衛生幹部培訓中心、幹部離退休工作,聯繫縣紅十字會辦公室。
聶華衛:副局長、縣愛衛辦主任,負責愛國衛生工作,分管衛生局規劃財務審計科(項目辦)、衛Ⅺ項目、爭資立項、衛生基本建設及衛生局聯繫鄉鎮、對口幫扶貧困村工作。聯繫馬武鎮中心衛生院、黃鶴鄉、龍潭鄉、洗新鄉、新樂鄉、金鈴鄉、金竹鄉、六塘鄉衛生院。
杜元洪:黨委委員、紅十字會副會長、副局長,負責紅十字會工作,分管衛生局醫政科(衛生行政許可科)、中醫科、醫學會、基本藥物採購中心,分管藥物政策、幹部保健、對口支援、安全、消防工作;聯繫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院、黃水鎮、臨溪鎮中心衛生院、楓木鄉、冷水鄉、石家鄉、河嘴鄉、王家鄉、魚池鎮衛生院。
譚光榮: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衛生應急辦(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公共衛生科、政策法規科(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科),聯繫縣衛生監督所、縣疾控中心、婦幼保健院、西沱鎮、下路鎮中心衛生院、南賓鎮、黎場鄉、王場鎮、萬朝鎮、沿溪鎮、三星鄉衛生院。
廖正斌: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負責紀委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鄉鎮衛生院會計核算中心、紀檢監察室、黨風廉政、信訪、穩定、效能、行風建設、衛生信息化工作;擔任縣衛生局新聞發言人;聯繫悅崍鎮、沙子鎮中心衛生院、三益鄉、橋頭鎮、中益鄉、大歇鎮、龍沙鎮、三河鎮衛生院。
汪祥娟:黨委委員、愛衛辦副主任,負責愛衛辦日常工作;分管衛生局黨委宣傳統戰、群團、婦女、工會、計畫生育、精神文明工作。
賀顯安:副調研員,協助杜元洪分管和聯繫工作。
周成發:副調研員,協助譚光榮分管和聯繫工作。
譚祥信:主任科員,協助聶華衛分管病媒生物防治
李榮華:主任科員,協助聶華衛分管農村改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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