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地方稅務局

石柱土家族自治縣位於重慶市東部長江南岸,是三峽庫區唯一的少數民族自治縣,是全國著名的黃連之鄉和長毛兔、辣椒、烤菸基地縣,是巾幗英雄秦良玉的故鄉,也是唱響大江南北的民歌《太陽出來喜洋洋》的發源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地方稅務局
  • 職能科室:8個
  • 稽查局:1個
  • 稅務所:5個
機構簡介,領導信息,部門職責,辦公室,收入核算科,科政管理科,政策法規科,徵收管理科,監察室,稅源管理科,稽查局,

機構簡介

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地方稅務局下設8個職能科室、1個稽查局、5個稅務所、1個辦稅服務廳,肩負著全縣7713戶企業、個體工商業戶的地方稅費征管工作。全局現有幹部職工82人,平均年齡42歲,大專以上文化程度78人,占95%,其中大學本科51人,占62%,大專28人,占37%。退休幹部職工20人,在重慶市地稅局的正確領導下,該局始終堅持不懈地引導職工牢固樹立“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的工作宗旨,培育“敬業先精業,做事先做人”的地稅人行為準則,大力弘揚“團結務實,文明高效,創新進取”的12字石柱地稅精神,“三個文明”建設取得了可喜的成績。
地方稅費收入快速增長。特別是2012年,共組織入庫各項收入9.10億,同比增長17.2%、增收1.36億元。稅收收入完成5.08億元,同比增長12.77%、增收5758.9萬元,分別占市局和縣政府目標考核任務的100.84%、101.64%。.全面落實稅費同征同管措施,協助做好擴面工作,圓滿完成縣政府下達的社會保險擴面任務,累計征繳社保費3.78億元,同比增長30.72%、增收8874萬元,社保費征繳率達90%以上,為助推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為助推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2012年被全國總工會命名為“全國職工書屋”,先後被中共重慶市委、市政府命名為“百佳文明單位”、“誠信文明先進單位”、“模範職工之家”、“安全文明示範小區”、“十五期間扶殘助殘先進集體”,成功創建為重慶市“文明單位標兵”;被重慶市地方稅務局命名為“文明單位”、“四好班子”;被石柱縣委、縣政府命名為全縣第一個“文明行業”,年年被評為“優勝單位”,並多次榮獲“特優單位”稱號。6個徵收單位中,有市級“文明稅務所”4個,市級“青年文明號”4個,4個單位被評為縣級“最佳文明單位”、4個單位被評為縣級“文明單位”。
稅務部門肩負著為國聚財的使命,是國家的重要經濟管理部門,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地方稅務局十年如一日地磨礪著依法治稅的神聖利劍,澆灌著絢麗多姿的地稅文明之花,精益求精鑄就了有口皆碑的地稅形象,贏得了社會各界的廣泛讚譽。

領導信息

傅亞偉
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地方稅務局黨組書記,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地方稅務局局長
男,漢族,重慶石柱人, 1961年9月出生,1978年12月參加工作,1982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本科,經濟師主持全面工作分工聯繫分工聯繫黃水稅務所。
譚永華
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地方稅務局副局長
男,土家族,重慶石柱人, 1957年4月出生,1976年2月參加工作,1977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本科,經濟師、協助局長分管政策法規科、徵收管理科、稅源管理科及內部審計工作,聯繫註冊稅務師管理、稅務學會和國際稅收研究會工作,分工聯繫南賓稅務所、辦稅服務廳。
彭力
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地方稅務局副局長副局長
男,漢族,重慶石柱人,1965年1月出生,1982年9月參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本科,經濟師,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收入核算科、稽查局及輿情管理工作,分工聯繫西沱稅務所。
馬培萍
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地方稅務局紀檢組長兼副局長
女,土家族,重慶石柱人,1965年4月出生,1982年9月參加工作,1984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本科,經濟師協助局長分管人事科、監察室、稅政管理科及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分工聯繫鯉塘壩新區稅務所、城關稅務所。

部門職責

辦公室

擬定本單位中長期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計畫和有關工作制度;組織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信訪、保密、保衛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承擔面向社會的稅務宣傳、政務信息、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管理本單位後勤、行政工作。

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分配下達年度稅收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組織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組織實施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擬定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管理等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部門預算、決算的編報、執行工作;負責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預測工作;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評估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承擔本單位資產的購置、占有、使用、處置、清理和著裝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代征、代扣、代收稅款手續費支付管理工作。

科政管理科

組織實施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文化事業建設費等的徵收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相關稅種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工作;指導有關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受理和審核相關種的減免和延期繳納工作;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組織實施非居民企業稅收管理工作;負責執行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定、協定(安排);負責稅收情報交換、反避稅工作;處理國家(地區)間有關稅務事項;參與國際稅收的調研和學術交流。 組織實施資源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投資方向調節稅、菸葉稅、契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等的徵收管理工作,擬定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收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相關稅種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工作;指導有關稅種的常管理、日常檢查;理和審核相關稅種的減免和延期繳納工作;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組織實施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離休幹部醫藥費徵收管理工作,擬定具體的徵收管理辦法;承擔市政府確定的有關規費的代征工作。人事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及稅務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擬定具體實施方案;承擔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工作;承擔工資、人事檔案、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工作;監督檢查本單位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規劃、年度計畫,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承擔本單位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協助完成上級機關開展的巡視工作。負責本單位黨的建設及群團工作;承擔本單位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和稅務文化建設工作。

政策法規科

擬定本單位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的落實工作;牽頭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和重大涉稅事項集體審批工作;承擔相關稅收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備查備案工作,並定期進行清理、評估和反饋;承辦稅務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及追償、行政處罰工作;組織開展綜合性稅收政策調研;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本單位財務、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科所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組織實施稅收執法責任制、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實稅收執法檢查結論和各類審計結論;協助完成上級機關開展的各類監督和審計工作。

徵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指導、檢查和處理本單位各級部門執行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中的有關事項;組織落實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套用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委託代征、代扣代繳、協稅護稅、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工作;劃分和裁定地方稅收征管範圍;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承擔註冊稅務師行業管理工作;承擔本單位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實施本單位信息技術體系建設和監督、驗收;組織、協調和指導本單位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收爭議的調節;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收宣傳。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承擔本單位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技術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本單位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監察對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情況;監督檢查本單位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協助黨組組織協調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監察對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監察對象違法違紀案件;開展執法監察、行政效能監察和糾風工作。

稅源管理科

負責稅源信息的採集、整理、監控、管理工作;負責指導並開展綜合性納稅評估工作;對稅收征管及稽查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稅源的調查研究和分析工作。

稽查局

負責擬定地方稅務稽查工作制度,考核辦法等。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縣系統地方稅務稽查工作;統一歸口管理,部署全縣地方稅收日常檢查、專項檢查、專案稽查工作;負責全縣系統地方稅務涉稅違法案件的選案,並組織實施檢查,審理和執行工作,查處重大偷、逃、抗、欠稅案件,按照許可權移送審理有關案件,組織實施稽查案件複查;負責稅務違法案件舉報中心工作,受理、承辦、稅務違法舉報案件。受理、承辦各級地稅機關、相關部門轉辦、交辦稅務違法案件;組織實施稅收保全措施和稅收強制措施。組織查補稅款、罰款、滯納金、追繳欠稅的入庫工作;負責地方稅務的執法障機制建設,參與協調與公安、檢察、法院相關工作,配合法務部門查處地方稅務違法案件;負責地方稅務協查工作,做好市局、各區縣、縣國稅務局等稅務案件的協查,回復工作;負責全縣系統稽查的各類報表、案例分析、信息簡報、工作總結、報告的報送、對口承辦市局稽查處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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