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區集體經濟辦公室(區集經辦)是負責統籌協調本區集體經濟發展的區政府工作部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北京市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實際提出貫徹落實的意見、建議,並組織實施。根據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石景山區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定的通知》(石政發〔2009〕38號),設立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政府集體經濟辦公室(簡稱區集體經濟辦),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政府集體經濟辦公室與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區委農村工作委員會(簡稱區委農工委)合署辦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景山區集體經濟辦公室
- 性質:政府部門
- 所在地:中國北京
- 職責:統籌協調本區集體經濟發展
簡介,主要職責,
簡介
石景山區集體經濟辦公室(區集經辦)是負責統籌協調本區集體經濟發展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北京市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實際提出貫徹落實的意見、建議,並組織實施。
2.承擔對集體經濟組織的監督管理職責。
3.研究擬訂本區集體經濟組織經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集體經濟組織建設的產業(專項)規劃和項目發展計畫,並協調實施。
4.負責集體經濟組織經濟發展的組織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統籌推進產業發展,推動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
5.承擔完善本區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組織實施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綜合配套改革,完善集體經濟組織基本經營制度機制,協調推進相關工作的落實;組織推進集體經濟組織的集體資產管理、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專業合作組織建設等工作。
6.組織推進集體經濟組織經濟項目建設,並統籌協調、監督落實。
7.負責本區漁政、農藥、農機等行業管理工作。
8.負責本區原農村集體房地產協調管理工作。
9.負責本系統民眾來信來訪的接待和信訪排查調處工作。
10.負責對所屬集體經濟組織經濟活動的效益及合法性進行審計監督。
11.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