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志勇(青海省海北州公安局原副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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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志勇,男,漢族,1963年10月生,內蒙古包頭市人,中央黨校大專學歷,199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5年1月參加工作。曾任青海省海北州公安局副調研員。

2020年4月9日,據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訊息,海北州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挪用公款罪、貪污罪、受賄罪對石志勇做出逮捕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志勇
  • 民族:漢
  • 出生日期:1963年10月
  • 出生地:內蒙古包頭市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依法逮捕,

人物履歷

1985年1月至1987年10月 玉樹州稱多縣清水河交通監理站工人;
1987年10月至1988年8月 海北州交警支隊門源縣青石嘴交警中隊工人;
1988年8月至1989年9月 海北州交警支隊門源縣青石嘴交警中隊幹部;
1989年9月至1994年4月 海北州交警支隊門源縣交警大隊科員;
1994年4月至1996年3月 海北州交警支隊門源縣交警大隊副主任科員;
1996年3月至2006年12月 海北州交警支隊門源縣交警大隊大隊長;
2006年12月至2012年11月 海北州交警支隊祁連縣交警大隊大隊長;
2012年11月至2014年12月 海北州海晏縣公安局局長;
2014年12月至2016年12月 海北州公安局副局長、州交警支隊支隊長;
2016年12月 海北州公安局副調研員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19年11月12日,據海北州紀委監委訊息,石志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海北州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0年4月1日,據海北州紀委監委訊息,經海北州委批准,海北州紀委監委對海北州公安局原四級調研員石志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石志勇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與他人合謀串供、唆使他人作偽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和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旅遊活動;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重大資產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給他人使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石志勇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離初心使命,理想信念動搖,黨性原則失守,執法違法,損害了公安機關形象,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海北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海北州委批准,決定給予石志勇開除黨籍處分;由海北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依法逮捕

2020年4月9日,據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訊息,海北州公安局原四級調研員石志勇涉嫌挪用公款、貪污、受賄一案,由海北州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海北州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挪用公款罪、貪污罪、受賄罪對石志勇做出逮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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