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公安局

海北州公安局,海北州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北州公安局
  • 類型:政府機構
  • 類別:公安局
  • 隸屬:海北州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榮譽信息,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公安機關防範、打擊恐怖活動的職責。
(三)加強公安機關應急搶險救援能力建設的職責。
(四)加強指導公安隊伍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的職責。
(五)加強推進以便民和公共服務為重點的治安行政管理改革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監督執行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公安工作的單行條例和規範性檔案草案,掌握影響社會穩定、危害國內頌享斷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指導、監督、檢查全州公安工作。
(二)組織指導公安機關偵查工作,協調處理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州內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負責偵辦涉及全州的證券、期貨犯罪案件,協殃提詢調縣公安機關參與此類案件的偵辦工作。
(三)負責治安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協調處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體性事件,指導、監督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破壞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開展治轎船汗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公安機關治安保衛工作。
(四)負責出入境管理有關工作。組織指導出境、入境和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在州內居留、旅行有關管理工作。
(五)負責消防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指導、監督、協調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和公安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六)負責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指導、監督公安機關維護永姜端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不含拖拉機)、駕駛人管理工作。
(七)指導、監督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保護工作,負責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少盼拒譽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
(八)防範、處置邪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
(九)組織、指導、協調對恐怖活動的防範、偵察工作。
(十)指導、監督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工作,指導、監督公安機關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承辦州勞動教養委員會的勞動教養和收容教養審批工作。
(十一)負責黨和國家領導人、省主要領導以及重要外賓來州視察、考察期間的安全警衛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十二)組織實施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並指導公安機關的指揮系統、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行動技術建設。
(十三)負責公安機關裝備、被裝和經費等警務保障工作。
(十四)領導公安消防支隊,對武警支隊執行公安任務和相關業務建設實施戀市連蒸領導。
(十五)負責指導公安機關隊伍建設和民警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幹部的監堡良督,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違紀案件,負責全州公安隊伍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
(十六)承辦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榮譽信息

2020年4月3日,海北州公安局特警支隊在冬春維穩安保工作中成績突出,青海省公安廳進行了表彰,授予成績突出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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