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建新(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宜州區交通運輸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7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石建新,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宜州區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

2024年7月8日,據清風宜州訊息,石建新被開除黨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建新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開除黨籍,典型通報,

人物履歷

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宜州區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4年5月30日,據清風宜州訊息,宜州區交通運輸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石建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宜州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4年7月8日,據清風宜州訊息,經河池市宜州區委批准,河池市宜州區紀委監委對河池市宜州區交通運輸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石建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石建新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和禮金;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提供幫助,並非法收受他人好處費,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石建新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宜州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石建新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典型通報

2024年9月,河池市紀委監委關於五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的通報,其中一例為宜州區交通運輸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石建新違規收受禮金等問題。
2013年至2019年,石建新多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禮金。石建新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7月,石建新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