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嶺下類型居址地畫人物動物紋

1982年,在秦安縣大地灣仰韶晚期(亦稱石嶺下類型)第410號房址的居住地面上,發現了繪有人物和動物紋的畫面。
大地灣第410號房址的居室平面呈長方形,地面表層為抹光的石灰面。在居室前部正對門道處,有一圓形灶台,灶台後方的左右,各有一圓形的柱孔。地畫就繪於居室後部的中央,即在灶台、柱孔與後壁中段之間。
地畫畫面高69厘米、寬90厘米。紋樣作兩層排列。上層繪三個並排的人物紋,左側的人物已漫蝕不清,中間和右側的人物紋保存較好,人物用沒骨法畫成,呈影象效果。中間的人物的頭部呈圓形,頭前有披散的飄發。肩寬平,腰較粗。兩腿間有較寬的分檔。兩腿交叉,兩足上翹。右手持一條狀物。右側人物與中間的人物紋的形態大致相同,唯右腿因居住地面殘壞而缺損。形體比中間人物略小,頭前有兩縷披下的頭髮,頸較細,上身呈倒三角形,顯得腰身較細,兩腿豐圓。
在上層框中繪著兩\個並排的動物紋。但圖紋的色澤較 石嶺下類型居址地畫人物動物紋淡,因而較模糊。兩個動物紋的形象基本相同,頭呈圓形,身體作橫置的橢圓形,身上有四條弧形紋。身下有四條彎肢。頭上有兩個聳向後方的角狀物。臀上部有翹起尾狀物,應是兩個爬行類的動物。
關於地畫紋樣的含義有著不同的詮釋,有的認為是巫術的表現;有的認為是祖先崇拜的反映。但是地畫位於灶台的後方正中,應與祭祀相關。地畫中的一組神人紋可能是集體祖先的神像,而動物紋則是圖騰崇拜中的動物神。因此大地灣地畫中的人物紋和動物紋,都是氏族的祖先神,從兩個方面構成了作為祖先神的共同體,一起被氏族人們所祭祀供奉。
距今5000年的大地灣地畫中的人物紋,是迄今發現的有明確年代的最早的人物紋樣之一,因此在中國紋樣史上有著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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