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鹿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石家莊市鹿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石家莊市鹿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簡稱區政府辦公室)為協助區政府領導處理區政府日常工作的工作部門,機構規格正科級,加掛區人民防空辦公室、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區數據資源管理局牌子。

根據《中共石家莊市委辦公廳、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石家莊市鹿泉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石辦字〔2018〕86號),制定本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家莊市鹿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外文名:Office of Luquan District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ijiazhuang City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領導機構:石家莊市鹿泉區人民政府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機構簡介

區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區政府辦公室,接受區委外事工作委員會的直接領導,承擔區委外事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負責全區外事工作的謀劃、協調,負責區委外事工作委員會各項決定和工作部署的督辦落實。區政府辦公室行政科承擔區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日常事務,統籌協調區領導參加重要涉外活動的外事工作安排。

主要職責

(一)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上報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和致函市政府各部門的公文,以及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負責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日常公文辦理。
(二)負責區政府領導活動的組織和協調工作;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準備和服務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落實會議決定事項。
(三)研究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區)政府請示區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審批。
(四)負責《區政府工作報告》的起草與組織協調工作;組織起草區政府領導重要講話及其他重要文稿。
(五)負責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和區政府重點工作任務的督促檢查工作;負責上級和區政府主要領導有關批示、重要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落實及反饋工作;負責組織承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
(六)負責承辦區政府提請區人大常委會任免議案和提請區政府任命工作人員的行政任免有關手續;負責承辦區政府任命工作人員的憲法宣誓工作。
(七)負責區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區政府領導工作要求。
(八)根據區政府工作部署和區政府領導要求,組織專題調研,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九)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考核評估全區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負責政務信息服務工作。
(十一)協同有關部門統籌協調區政府新聞宣傳、輿情回應等工作。
(十二)貫徹黨和國家人民防空方針政策,落實人民防空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全區人民防空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建設總體規劃,參與編制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組織編制人民防空建設規劃,組織編制人民防空工程、人口疏散地域(基地)、人民防空信息化等規劃並督導落實;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人民防空內容。
(十三)按照國家人民防空城市等級劃分標準,落實防護建設要求;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建設技術、質量管理,負責人民防空工程維護與使用管理,落實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人民防空要求;負責組織區直機關戰時人口疏散地域(基地)建設,指導重要經濟目標單位落實防護建設要求。
(十四)負責制定區人民防空指揮部服務保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區級指揮場所和設施設備建設、使用和管理,擬訂區級防空計畫方案;指導民眾防空組織建設;組織開展全區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人民防空警報體系建設和警報試鳴工作,協調利用軍隊和地方通信網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工作;制訂人民防空訓練演練計畫,組織訓練演練和考核;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防空防災宣傳教育,普及防空防災知識,提高民眾防護技能。
(十五)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機關“準軍事化”建設;戰時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空情信息保障、防空襲警報發放、民眾疏散掩蔽、重要經濟目標防護、消除空襲後果行動;配合要地防空、城市防衛作戰;協助有關部門恢復城市生產、生活秩序;完成區人防指揮部賦予的其他任務;承擔區政府賦予的防災救災等應急支援任務。
(十六)指導各鄉(鎮、區)編制人民防空建設規劃、人口疏散地域(基地)建設規劃、制定人民防空指揮體系建設和防空計畫方案,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和人口疏散地域(基地)建設防空防災應急避難場所,做好人民防空信息系統建設、使用、維護和管理等工作。
(十七)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電子政務、智慧城市、政務服務和數據資源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擬訂全區數據資源管理髮展規劃、年度計畫、政策措施和評價體系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國家和地方數據技術標準;研究制定我區數據資源採集、存儲、使用、開放、共享等標準規範並監督實施;會同政務服務管理部門做好“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工作的規劃及有關項目建設工作;負責線上政務服務平台建設,推進線上政務服務平台規範化、標準化、集約化建設。
(十八)擬訂全區政務數據和公共數據資源的目錄製定、歸集管理、整理利用、共享開放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推動數據資源在政府管理和社會治理領域的套用;負責區電子政務組織推動工作,負責區政務網路建設管理和黨政機關信息化套用建設指導,指導推進區級智慧城市項目建設運行和數據資源基礎設施建設管理,提出各部門統籌安排區級信息化項目及資金的使用建議;負責全區數據資源、政務信息化領域的對外交流合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區數據資源、政務信息化人才培養等工作。
(十九)負責指導全區經濟社會各領域的數據開發利用工作,促進全區數據資源產業發展;負責數據資源相關技術研發、行業數據分析成果轉化等工作;負責政府入口網站的建設與管理等工作,指導各鄉(鎮、區)政府、區直黨群機關做好政府網站維護工作;負責全區數據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各級各部門政務數據和公共數據資源的安全保障工作。
(二十)研究分析全區金融形勢和金融業發展重大問題,研究擬訂金融業發展規劃和落實上級政策;提出促進和加強金融業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開展政府與金融機構合作、金融機構和企業對接,協調金融機構支持服務實體經濟發展;負責聯繫駐鹿金融機構,協調做好金融運行中涉及地方政府配合的相關工作;協調引進金融機構,配合做好全區金融業功能區規劃、建設和發展;協調推進金融服務民生、金融人才隊伍、金融生態環境、金融信用體系建設;落實地方金融機構改革發展意見並組織實施;依照許可權組織協調新設立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的謀劃、籌建、申報等前期工作。
(二十一)協調推動、培育推薦企業掛牌上市,聯繫和服務資本市場中介機構,牽頭全區直接融資工作;負責全區地方金融組織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地方金融控股集團等地方金融組織的監督管理、規範發展和風險處置工作;指導協調有關單位做好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的監督管理和規範發展,配合做好風險處置工作;統籌協調網際網路金融、民間融資等新型金融業態的監督管理和風險處置工作。
(二十二)依照許可權做好地方金融組織的設立、合併、分立以及各類重大事項變更的審核和備案工作,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審核工作;組織協調防範和化解地方金融風險工作,牽頭全區金融風險的監測預警、宣傳教育、排查化解等工作;負責全區金融突發事件應急機制建設,協調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做好非法金融案件的調查處理、善後處置和金融穩定工作;協調有關部門依法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以及社會穩定工作;配合上級做好地方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
(二十三)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外方針政策、涉港澳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堅持和加強黨對外事和港澳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貫徹執行區委、區政府外事、港澳工作的決策部署;貫徹執行和協調推進全區對外交流合作規劃和部署;對全區外事工作履行綜合歸口管理職能;承擔我區涉港澳事務綜合性工作;承辦區領導對外交往事宜,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全區各領域對外交往;負責指導和管理全區因公出國、赴港澳工作;負責審核職責範圍內邀請外國人來華申請工作;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處理我區的涉外事務。
(二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1、與區委網信辦、區科學技術和工業信息化局在網際網路建設與管理方面的分工
區委網信辦負責維護網際網路意識形態安全,監督管理網際網路信息內容和網路輿情信息,組織協調網際網路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推動網路陣地和網路文明建設工作。
區科學技術和工業信息化局負責推動數據資源技術產業、技術創新發展,構建以數字為關鍵要素的數字經濟,推動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為數據安全提供技術保障。
區數據資源管理局負責各類數據資源的採集、存儲、使用、開發、共享工作,套用大數據資源提升政府治理水平、促進保障和改善民生。
 2、與區行政審批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在“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工作的職責分工
區行政審批局負責推動各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協同推進政務服務同一事項,同一編碼,同一網上技術規範。
區數據資源管理局負責牽頭政府服務數據採集、匯聚、開放、共享,建設全區政務平台事項庫,構建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推進線上政務服務平台規範化、標準化、集約化建設,編制公開政務數據目錄並及時動態更新,打破“信息孤島”,實現政務數據、公共數據的互聯互通,為提升政府治理水平、促進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數據資源保障服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圍繞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開展綜合調研工作;負責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公文的初審把關;負責機關綜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整理;負責組織撰寫區政府領導大事記;負責區政府黨組會議、區政府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區政府工作報告》的起草和組織協調工作。
為區政府主要領導政務工作提供服務,承擔文稿起草、批件、調查研究工作;負責區政府主要領導黨風廉政建設有關工作;負責區政府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相關工作的協調落實;配合上級做好對我區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的考核、考察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資料科。為區政府分管領導政務工作提供服務,承擔文稿起草、批件、調查研究、有關活動組織協調和交辦事項的督辦落實反饋等工作;負責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公文的內容把關;負責區政府領導黨風廉政建設有關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行政科。負責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值班工作,指導、督促、檢查全區政府系統的值班工作;負責日常來文來電的簽收、登記、承辦、流轉、存檔等公文辦理工作;負責全區重要緊急情況的信息接報;負責區政府主要領導、區直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外出報備的辦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民眾來信來訪的接待處理工作;負責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印信管理和使用工作;負責與全區政府系統辦公室的溝通聯繫;負責區政府辦公室綜合性室務工作;負責後勤保障、車輛管理和職工生活服務等工作;負責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區政府領導公務出訪保障工作。
負責區政府召開的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組織服務工作;負責編制、實施區政府年度會議計畫;參與協調在我區舉辦的重大活動;負責區政府辦公室與區委辦公室、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區政協辦公室會議活動的協調聯絡。
組織開展外事工作政策研究,執行上級外事工作規定,擬訂規範性檔案;負責指導和管理全區因公出國、赴港澳工作;按照職責許可權負責因公臨時出國、赴港澳的審核和報批工作; 負責起草區級領導幹部年度出訪計畫,承辦區級領導幹部出訪報批事宜;負責審核職責範圍內邀請外國人來華申請;配合有關部門處置涉外案(事)件;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對外宣傳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信息科。負責政務信息的收集、選擇、提供、反饋工作;負責向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室報送有關信息;負責全區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和培訓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政務公開科。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考核評估全區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的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織辦理區政府政策解讀有關事項;組織開展相關業務研討和培訓;承擔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協同區政府新聞辦公室統籌協調區政府新聞宣傳工作,負責與區政府各部門、區政府辦公室內設機構有關區政府宣傳工作的協調聯繫;負責區政府重要會議活動、重大決策部署等工作的宣傳策劃;協同區政府新聞辦公室負責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新聞發布工作;負責媒體採訪區政府領導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區政府領導有關新聞稿件的起草、審核等工作;協調管理區政府辦公室的電子政務套用工作;承擔機關信息化建設及信息化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督查室。負責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區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和區政府常務會、區長辦公會議定事項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工作;負責上級主要領導和區政府主要領導有關批示的督辦落實和反饋工作;負責區政府工作報告中確定的重點工作目標的責任分解、督查落實工作;受理承辦省市直機關、駐軍單位應由我區協調解決的事項;承辦省政府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室交辦的重大輿情處置事項,協同區有關部門辦理處置全區政府系統政務輿情;負責區政府辦公室的督辦工作;牽頭負責機關“雙問計”活動相關工作。
承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交辦、督辦、答覆、走訪和代表委員視察工作;承辦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來信來訪辦理工作。
負責網民留言平台的回覆辦理工作;負責辦理人民民眾通過公開電話反映訴求事項,並對承辦單位進行考核;擬訂公開電話辦理工作規則和管理、考核等各項制度,開展民眾訴求工作的業務指導、綜合協調及培訓考核;編報《區政府公開電話專報》,為區政府領導提供民眾訴求情況分析;協助做好“問計於民,尋求智慧”工作,向市民民眾徵詢我區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意見建議。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政工科。負責區政府辦公室室務會、機關黨組會等會議組織安排、議定事項督查督辦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年度工作計畫和工作總結;負責協助區政府機關黨組推進全面從嚴治黨;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建、宣傳、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及群團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具體工作;配合綜合科做好事務服務協調等工作。
負責承辦區政府提請區人大常委會任免議案和提請區政府任命工作人員的行政任免有關手續;負責承辦區政府任命工作人員的憲法宣誓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機關在職和離退休幹部職工、所屬單位中層領導幹部職工的因私出國(境)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保密機要科。負責承接各類公文的簽收、登記、承辦、流轉、存檔等公文辦理工作;負責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的機要通信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保密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檔案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九)數據資源管理科。負責擬定電子政務、智慧城市和全區數據資源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提出數據產業發展綜合性建議,協調解決數據資源發展、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研究制定數據資源採集、存儲、使用、開放、共享等標準規範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工作的規劃、組織、推動及有關項目建設的管理,負責全區政務數據和公共數據平台建設管理工作;承擔數據資源重點項目布局,研究擬訂數據資源管理的標準體系和考核體系;負責推進智慧鹿泉建設,負責區級智慧城市項目建設和數據資源基礎設施建設管理,擬訂區級信息化項目及資金計畫;負責政府入口網站的建設、管理日常維護等工作,指導各鄉(鎮、區)政府、區直黨群機關做好政府網站維護工作;組織協調、推進全區政務數據和公共數據資源的目錄製定、歸集管理、整理利用、共享開放;負責全區數據資源、政務信息化領域的對外交流合作;指導各級數據資源交換、共享、開放、對存儲系統進行維護。
推動數據資源在政府管理和社會治理領域的套用。推動數據增值服務套用,指導數據資源創業創新平台建設,促進行業、企業數據套用;負責指導全區經濟社會各領域的數據開發利用工作,促進全區數據產業發展;負責數據相關技術研發、行業數據分析成果轉化等工作;負責協調推動電子政務和機關辦公信息化套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區數據資源、政務信息化人才培養等工作;推動全區網路跨行業、跨部門互聯互通,負責全區套用系統平台運行維護;負責區電子政務網路等內外網、數據中心基礎設施的建設管理;指導鄉(鎮、區)電子政務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全區電子政務網路、政務數據和公共數據的安全保障工作,負責指導全區社會數據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工作;指導智慧城市政務服務等套用系統運行維護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人防科。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和全區人防系統機關“準軍事化”建設;組織實施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綜合性政策檔案,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人民防空行政執法綜合管理;承辦人民防空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工作。
負責編制人民防空工程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建設總體規劃、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編制組織工作,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人民防空內容,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建設技術、質量管理,指導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落實與兼顧人民防空要求,負責人防工程的維護、使用管理和安全生產工作,指導重要經濟目標單位落實防護建設要求,組織開展區直機關、指導各鄉(鎮、區)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人口疏散地域(基地)建設防空防災避難場所;負責人防工程行政執法、行政監督。
負責組織編制區級人民防空計畫方案,負責區人防指揮部日常工作,負責制定人民防空訓練演練計畫,組織開展人民防空訓練演練和考核,指導民眾防空組織整組、訓練和遂行應急支援任務;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區直機關戰時人口疏散地域(基地)建設,指導各鄉(鎮、區)人口疏散地域(基地)建設;負責指揮動員執法監督檢查。組織編制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設規劃,組織開展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設,對人民防空信息系統實施技術和質量管理,協調利用軍隊和地方通信網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工作;指導各鄉(鎮、區)實施防空警報試鳴和利用警報發放空情、災情警報;負責戰備信息執法監督檢查。
戰時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區人民防空指揮所的生活、物資保障和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協調防空襲鬥爭中傷員救護安置、烈士善後工作,提出區本級人民防空組織幹部配備、人員補充建議;戰時編報人民防空經費、物資計畫,根據上報的戰損情況,協調做好人民防空經費、物資保障;戰時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和疏散設施等防護設施平戰轉換計畫的落實,對遭空襲破壞的人民防空工程和疏散設施等防護設施進行搶險搶修;組織區直重要經濟目標單位防空襲工作。戰時負責人民防空行動組織指揮保障任務。組織區級人民防空指揮所開設,協調保障指揮部人員進駐;組織民眾防空組織集結,做好遂行任務準備,組織開展防空襲鬥爭宣傳動員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區人民防空行動信息保障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一)金融科。擬訂全區金融產業發展規劃、地方金融機構改革發展的意見和年度工作計畫,協調推進金融對外交流合作,引進金融機構; 協調推進金融生態環境建設,配合做好全區金融功能區規劃、建設和發展;負責對全區金融改革發展方面的重點、難點和前瞻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地方金融監管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負責金融方面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負責地方金融行政執法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承擔金融方面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負責聯繫全區銀行、保險機構,協調做好需地方政府配合的相關工作;組織開展政府與金融機構合作、金融機構和企業對接,協調金融業與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銜接,支持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協調推進金融扶貧、普惠金融發展工作,以及金融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全區金融形勢和運行分析工作;負責聯繫全區證券、期貨、基金等機構,協調做好需地方政府配合的相關工作;負責制定全區資本市場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推動全區企業上市掛牌工作,協調解決企業上市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協調推動上市公司重組、兼併和再融資工作,為全區實體經濟直接融資做好服務。
負責地方金融組織的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規範發展和風險處置工作。依照許可權做好地方金融組織的設立、合併、分立以及各類重大事項變更的審核和備案工作,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審核工作;指導協調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的規範發展,配合做好風險處置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網際網路金融專項整治、監督管理和風險處置工作。推動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協調組織防範和化解地方金融風險工作,牽頭全區金融風險的監測預警、宣傳教育、排查化解等工作;協調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做好非法金融案件的調查處理、善後處置和金融穩定工作;配合上級做好調查處置損害地方金融消費者權益案件,組織辦理地方金融消費者投訴;承擔鹿泉區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協調有關部門依法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以及信訪維穩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行政編制

區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31名,股級職數11名。科級領導職數設定另行明確。
區政府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石家莊市鹿泉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石家莊市鹿泉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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