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情簡介
石家莊市高邑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4月,院址設在高邑縣人民政府院內。之後,經過三次遷址。1991年9月遷至現在所處的高邑縣中興大街208號。現有中央政法專項編制52名,實有幹警55名,其中幹部49名,工勤人員6名。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幹警達到92%,其中碩士研究生3 人,碩士學位5人。高邑法院始終秉承“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主題,依法承擔全縣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的審判職能和各類生效裁判文書的執行職能,有力地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機構設定
高邑法院現設有辦公室、政治處、研究室、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下設執行庭、協調管理處)、法警大隊和計畫財務裝備科等13個內設機構。下轄2個基層人民法庭,即橋東人民法庭和橋西人民法庭。2014年8月,經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批准,在保留原有2個基層人民法庭的基礎上,新成立了城關人民法庭、大營人民法庭、富村人民法庭、萬城人民法庭和中韓人民法庭等5個人民法庭,實現“一鄉(鎮)一法庭”的目標。
法院建設
近年來,高邑法院年收案數量在1500件左右。多年來,高邑法院在縣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政協和社會各界支持以及上級法院指導下,緊緊圍繞黨和政府工作大局,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全面加強審判、執行和隊伍建設等工作,不斷增強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為維護縣域社會穩定、經濟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服務。
在執法辦案方面,高邑法院堅持執法辦案第一要務,嚴厲打擊刑事犯罪,認真審理各類民商事糾紛和行政訴訟案件,依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在解決 “執行難”問題方面,通過機構整合、人員調配等措施,增加執行機構和執行人員,從裝備、人員、組織保障等各個方面向執行工作傾斜,形成了“大執行”工作格局,用盡一切執行手段,下大力解決執行難問題,取得了執行工作的新突破。
在改革創新方面,堅持公開審判,以公開促公正,實行立審分立、審執分立、審監分立“三個分立”制度;實行案件繁簡分流,擴大簡易程式適用範圍,積極推行普通程式簡化審,促進了審判質效的提高。
在解決涉訴信訪問題方面,堅持領導接訪包案、帶案下訪、公開聽證、釋法明理、經濟救助等措施,認真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妥善處理了多起群體上訪案件,維護了縣域穩定。尤其是奧運安保、國慶安保期間,未發生一起越級赴省、進京集體訪和非正常進京訪。分別被評為全市政法系統奧運安保、國慶60周年安保工作先進集體。
在化解社會矛盾方面,著力運用調解手段化解矛盾糾紛,把調解工作貫穿於立案、審判和
執行的全過程,深化“三位一體”大調解,努力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被省高院評為“全省法院系統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集體”。
在隊伍建設方面,堅持“三個至上”工作指導思想、“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和“從嚴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強院”工作方針,全面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司法能力建設、司法廉潔建設、司法作風建設,打造出政治堅定、業務過硬、一心為民、公正廉潔的高素質法院隊伍。
所獲榮譽
因工作成績比較突出,近年來,高邑法院共榮立集體三等功7個次,個人二等功1人次,個人三等功5人次。先後榮獲2010年度全市政法系統“十大政法領導班子標兵”、全市2012年度暨“六五”中期普法工作先進集體、2013年度全市法院系統先進黨支部等多項榮譽。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