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長安區財政局

石家莊市長安區財政局

石家莊市長安區財政局,根據《中共石家莊市委辦公廳、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石家莊市長安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石辦字〔2018〕81號),石家莊市長安區財政局(以下簡稱區財政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機構規格正科級

石家莊市長安區財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區委關於財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財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家莊市長安區財政局
  • 外文名:Shijiazhuang Chang'an District Finance Bureau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財稅發展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貫徹落實市與縣(市、區)、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以及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貫徹執行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起草相關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並監督執行。
(三)負責管理區級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年度區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彙編全區預決算草案。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覆部門(單位)年度預決算。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政府投資基金區級財政出資的資產管理。負責區級財政預決算公開。
(四)貫徹落實稅收法規和規章、實施細則和稅收政策調整方案。配合上級部門做好稅目稅率調整、減免和地方稅收政策等重大事項的相關工作。組織推進稅收制度改革。
(五)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
(六)研究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市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資金現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財務報告編制辦法並組織實施。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七)擬訂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政府債務限額管理,按規定組織政府債券申報、轉貸和還本付息等工作。執行國家外債管理政策,管理區政府國外債務。開展對外財經交流。
(八)牽頭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制定需要全區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
(九)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全區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收取區屬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十)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一)負責辦理和監督區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區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區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建財務管理制度。負責財政評審管理。
(十二)負責管理全區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會計制度。完成年度代理記賬備案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會計職稱考務相關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一)完善巨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巨觀調控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二)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配合做好市和縣(市、區)收入劃分相關工作。逐步統一預算分配,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完善監督制度。配合上級部門做好稅收制度改革相關工作。建立健全稅收共治格局,加強稅收征管保障,促進稅收與經濟協調增長。
(三)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規範舉債融資機制,構建“閉環”管理體系,嚴控法定限額內債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職責分工

 (一)與區稅務局的職責分工
非稅收入管理職責分工。區財政局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管理制度,負責非稅收入賬戶、收繳方式、退付退庫等管理。區財政局、區稅務局等部門按照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管理等有關規定,分工負責非稅收入申報徵收、會統核算、繳費檢查、欠費追繳和違法處罰等工作。區稅務局等部門有關非稅收入項目收繳信息應與區財政局及時共享。
 (二)與區政府辦公室職責分工
區財政局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區財政局負責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編制、標準、購置、更新,監督指導執法執勤用車和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內公務用車租賃管理工作,負責公務用車經費預算管理,負責按照有關規定審核處置車輛。負責行政事業單位房產(土地)的調撥及處置等工作,負責事業單位房產(土地)的管理工作。
區政府辦公室負責組織指導全區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負責制定全區公務用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區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不含執法執勤用車和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編制、標準、有關配備等;監督指導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負責區直黨政群機關(與黨政群機關一起辦公且無獨立房產的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的規劃、權屬、配置、使用、維修改造、處置利用、物業等管理工作。接受區財政局的指導和監督檢查。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查督辦,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息、信訪、政務公開、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起草機關重要檔案、綜合文稿和領導講話;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答覆工作。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訓工作;擬訂全區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財政系統幹部人才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
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及彙編。組織財政普法工作。承擔重大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建、宣傳、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及群團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具體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老幹部服務工作。
(二)預算科。提出財政政策、預算管理制度的建議,組織編制中期財政規劃。編制年度區級預算草案和預算調整方案,組織區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編制、審核等工作。組織區直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彙編全區年度預算。承擔區級財政預算公開工作。落實上級部門財政預算管理的指導性意見。配合做好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工作。落實好財力性轉移支付制度並組織實施,辦理市對縣(市、區)的轉移支付及稅收返還和年終體制結算。指導全區基層財政業務。
擬訂預算績效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制定預算績效標準體系和工作流程。組織開展區本級新增重大政策和項目事前績效評估。組織開展部門績效目標和績效指標的審核。組織對區級部門的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考核。
承擔街鎮的部門預算和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議和改革方案。承擔清理規範機關事業單位津貼補貼工作。
研究經濟社會、財政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推進財政改革和貫徹落實上級財經工作重大決策部署具體建議。研究並提出財政支持相關領域改革發展的建議。
(三)國庫科。組織調度全區財政收入,開展財政收入分析、預測。組織預算支出執行、監控和分析預測,牽頭調度全區預算支出進度。組織實施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組織擬訂全區財政國庫管理制度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財政決算及總會計核算。承擔商業銀行代理財政國庫業務相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政府財務報告。承擔國庫現金管理有關工作。承擔區級財政決算公開工作。
貫徹落實稅收方面的法規、政府規章及實施細則。落實稅收政策調整方案。配合上級部門做好稅目稅率調整、減免和地方稅收政策等重大事項的相關工作。
負責制定綜合治稅相關制度和辦法。組織涉稅信息採集與共享。開展涉稅信息比對分析。開展稅源監控分析。組織相關單位協助稅務機關開展稅收專項治理。
(四)行財科。負責除綜合科、社保科、預算科之外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區級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提出開支標準和定額。擬訂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統一著裝管理工作。
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有關涉外資金財務管理制度辦法。按規定管理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贈)款。審核因公臨時出國(境)經費,承擔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承擔區政府對外財經交流工作。
負責執法執勤用車和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編制、標準、購置、更新,監督指導執法執勤用車和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管理工作,按規定負責編制內公務用車租賃管理工作,負責公務用車經費預算管理。
(五)綜合科。分析預測全市巨觀經濟形勢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組織擬訂實施政府購買服務制度。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擔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有關工作。
承擔區級農業農村、發展改革、商務、生態環境、住建、市政、城管、環衛、園林綠化、徵收、市場監督、金融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土地出讓收支管理制度並組織落實。參與區級城建計畫的擬訂。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參與擬訂環境污染治理相關政策。 承擔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和民貿民品貸款貼息管理工作。擬訂金融管理部門財務制度。
承擔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提出有關農村綜合改革政策措施,管理農村綜合改革資金。承擔全區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
擬訂全區政府債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政府債務限額管理。按規定組織政府債券申報、轉貸、還本付息等相關工作。組織開展政府債務統計、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
(六)社保科。承擔區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疾控、婦幼、衛生監督、紅十會、計畫生育、殘聯、就業局、老幹部等方面的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審核並匯總編制區級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配合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費徵收、社會保險待遇政策。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七)監督會計科。承擔財稅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預算管理有關監督工作。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有關工作。組織實施財政內部控制工作;組織實施區級預算部門績效自評、財政重點績效評價、區級部門整體績效評價,提出績效評價結果運用意見。
組織實施會計制度。承擔指導會計人才隊伍建設有關工作。完成年度代理記賬備案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會計職稱考務相關工作。
(八)國資評審採購科。牽頭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資產評估、資產處置等方面的審核管理工作並組織實施。
擬訂公共服務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項目庫管理和項目推介等相關工作。提出政府投資基金管理政策建議,組織開展政府投資基金運行情況的統計分析和績效評價。負責財政評審管理。
負責制定政府採購相關制度和辦法。受理採購人政府採購計畫和採購契約備案審查。承擔政府採購方式、政府採購信息管理。負責審核、彙編部門政府採購預算。受理供應商投訴。負責監督檢查政府採購活動。

行政編制

石家莊市長安區財政局機關行政編制20名。股級領導職數8名。科級領導職數設定另行明確。
石家莊市長安區財政局所屬事業單位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石家莊市長安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石家莊市長安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7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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