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空氣重污染日預警應急方案(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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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市人民政府檔案石政發〔2013〕2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石家莊市空氣重污染日預警應急方案(試行)的通知
各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正定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市屬各單位:
《石家莊市空氣重污染日預警應急方案(試行)》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望認真貫徹落實。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2013年1月25日

檔案全文

石家莊市空氣重污染日預警應急方案(試行)
根據國家《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環保部《環境空氣品質標準》、《環境空氣品質指數(AQI)技術規定》和《關於進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氣條件下空氣品質監測預警工作的通知》(環辦〔2013〕2號)相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與原則
保障公眾身體健康,科學指導生產生活活動,按照以人為本、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分級實施、快速回響的工作原則,完善環境空氣品質預報預警體系,建立主動預防、指揮有序、反應迅速、聯動協調、防範有力的大氣污染應急保障體系,有效應對持續重污染天氣。
二、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
成立石家莊市空氣重污染日預警應急指揮部,市長姜德果任總指揮,常務副市長王大虎任常務副總指揮,副市長王大軍、市政府秘書長孟勝林任副總指揮。指揮部成員由市政府應急辦、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新聞辦、市交通運輸局、市監察局、市發改委、市氣象局、市環保局、市建設局、市城管委、市工信局、市交管局、市園林局、市教育局、市衛生局、市體育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石家莊日報社、石家莊廣播電視台,市內五區政府,藁城市、鹿泉市、正定縣、欒城縣政府,高新區管委會、正定新區管委會主要領導擔任(見附屬檔案)。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書長楊智勇兼任,副主任由市環保局局長張炬、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兼新聞辦主任蘭國良、市政府應急辦主任胡月英、市政府督查室主任聶群英擔任,辦公室工作人員由各成員單位抽調專人組成。
(二)主要職責
根據空氣品質狀況,啟動、降級或解除空氣污染預警應急措施,並組成督查組對預警應急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三、預警等級與實施範圍
(一)預警等級
市空氣重污染日預警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市空氣預警辦)根據每日環境空氣品質指數(AQI指數),在全市範圍內發布三種空氣污染預警(不含沙塵暴天氣):
1.重度污染日預警:200<全市平均AQI指數≤300;
2.嚴重污染日預警:300<全市平均AQI指數<500;
3.極重污染日預警:全市平均AQI指數≥500。
(二)實施範圍
橋西區、新華區、橋東區、長安區、裕華區、高新區、正定新區、鹿泉市、藁城市、正定縣、欒城縣。
四、預警工作程式
市環保局會同市氣象局運用環境監測和氣象觀測資料,做好污染過程的趨勢分析和研判,編制空氣品質預測預警簡報以電子郵件報市空氣預警辦,並進行電話確認。市空氣預警辦根據簡報確定預警等級並制定相關應急措施,報領導批准後通知各單位立即執行。預警應急措施按預警期限到期自動解除。
(一)當AQI指數1天達到重度污染或嚴重污染且預測未來2天仍將持續污染狀況時,市空氣預警辦當日向社會發布重度污染日或嚴重污染日預警,同時啟動相關預警應急措施。
(二)當AQI指數1天達到極重污染(AQI指數≥500),且預測未來2天仍將持續污染狀況時,市空氣預警辦當日向社會發布極重污染日預警,同時啟動相關預警應急措施。
(三)各級預警由市空氣預警辦通過市政府辦公廳區域網路發布預警通知,並在市政府網站進行公告。新聞媒體、石家莊市環保局網站可對預警公告進行宣傳發布。市政府新聞辦指導市通信主管部門、石家莊日報社、市廣播電視台採取手機簡訊、廣播、電視、網路和報紙等方式及時向社會公眾發布空氣預警信息。
(四)市空氣預警辦各成員單位接到預警公告後,立即根據各自職責啟動相應的預警應急措施。
(五)啟動預警應急措施後,市政府督查室組織市監察局、新聞媒體和有關成員單位對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五、預警應急措施
(一)重度污染日預警應急措施
1.強制性污染防治措施
(1)市建設局,有關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要求建築施工單位加強施工揚塵管理,加大施工工地灑水降塵頻次。限制重點單位施工作業,停止土方、拆除作業,對施工沙、土等物料實行嚴密覆蓋。
(2)市城管委,有關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加大道路清掃保潔頻次,減少交通揚塵污染。主要街道機械化清掃每日2次以上,除零攝氏度以下低溫天氣外,噴霧灑水每日2次以上,確保城市主幹線整潔不起塵;其它街道實行專人負責,確保道路清潔衛生。
(3)市環保局督辦,有關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對產生煙塵、粉塵的重點排污企業進行現場檢查,保證煤堆、灰堆、料堆防塵措施到位,禁止燃用超標煤炭,確保除塵、脫硫等環保設施穩定運行,達標排放。
(4)市交管局負責,加大無標車、黃標車查處力度,杜絕無標車、黃標車進入二環內限行區域;上路行駛的冒黑煙車輛一律攔停、強制維護。
(5)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增加公車運力保障。
2.建議性污染防治措施
儘量乘坐公共運輸工具出行,減少小汽車上路行駛;排污單位控制污染工序生產,減少污染排放。
3.提示性健康防護措施
提醒兒童、老年人和心臟病、呼吸道疾病患者應當留在室內,停止戶外運動;中國小、幼稚園減少戶外運動;一般人群減少戶外運動和室外作業時間。
(二)嚴重污染日預警應急措施
在落實重度污染日預警基礎上,採取如下應急措施:
1.強制性污染防治措施
(1)市建設局,有關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停止所有建築拆除工程,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建築工地一律停止施工。
(2)市城管委,有關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加大主幹道及主要次幹道保潔力度,除零攝氏度以下低溫天氣外,每天沖洗灑水不少於3次。
(3)市環保局督辦,有關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對所有大氣類重點排污企業進行嚴格檢查,確保污染防治設施穩定運行、達標排放。
(4)市交管局負責,擴大無標車、黃標車禁行區域,二環內禁行無標車、黃標車;上路行駛的冒黑煙車輛一律攔停、強制維護。
(5)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增加公車運行數量及頻次。
(6)市氣象局負責,具備人工增雨(雪)的氣象條件時,及時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7)市教育局負責,中國小、幼稚園停止戶外體育課。
2.建議性污染防治措施
(1)儘量減少能源消耗,所有公共建築內的單位,除醫院等特殊單位以及在生產工藝上對溫度有特定要求並經批准的用戶之外,夏季室內空調溫度設定不得低於26攝氏度,冬季室內空調溫度設定不得高於20攝氏度;
(2)儘量乘坐公共運輸工具出行,減少小汽車上路行駛;
(3)停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
(4)排污單位控制污染工序生產,減少污染排放。
3.提示性健康防護措施
提醒兒童、老年人和病人應當留在室內,避免體力消耗;一般人群應避免戶外活動。
(三)極重污染日預警應急措施
在落實嚴重污染日預警基礎上,採取如下應急措施:
1.強制性污染防治措施
(1)市建設局,市城管委,有關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除應急搶險施工外,所有施工工地停止施工,禁止清運土方、建築垃圾;混凝土攪拌站和預製砂漿企業一律暫停生產作業。
(2)市城管委,市建設局,市園林局,有關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在日常道路清掃保潔頻次的基礎上,增加清掃保潔作業2次;除零攝氏度以下低溫天氣外,全市廣場、空地、各單位門前區域等實施徹底清掃沖洗。
(3)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環保局督辦,有關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降低熱電企業15%的發電負荷,降低冶金、建材、醫藥、化工行業重點排污企業30%的生產負荷,各種大氣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
(4)市交管局負責三環內禁行無標車、黃標車。
(5)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市交管局配合,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帶頭停駛30%公務用車。
(6)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所有可用公車上路運行。
(7)市教育局負責,中國小、幼稚園停止戶外活動;市教育局、市體育局負責,停止露天體育比賽活動。
(8)市氣象局負責,具備人工增雨(雪)的氣象條件時,立即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2.建議性污染防治措施
(1)儘量減少能源消耗,所有公共建築內的單位,除醫院等特殊單位以及在生產工藝上對溫度有特定要求並經批准的用戶之外,夏季室內空調溫度設定不得低於26攝氏度,冬季室內空調溫度設定不得高於20攝氏度;
(2)儘量乘坐公共運輸工具出行,減少小汽車上路行駛;
(3)停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
(4)減少機動車日間加油;
(5)減少塗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6)排污單位控制污染工序生產,減少污染排放;
3.提示性健康防護措施
提醒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臟病、肺病等易感人群應當留在室內,避免體力消耗。
六、保障措施
(一)科學制定方案。有關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及市直相關部門要根據本方案要求,制定本轄區和本部門環境空氣品質預警應急方案,明確預警應急措施,抽調專人負責,報市空氣預警辦備案。
(二)加大宣傳力度。市空氣預警辦會同市新聞辦組織市電視台、電台、日報社,採取專欄、專刊、專題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空氣品質預警制度內容及意義,全方位、大力度、多視角地宣傳報導預警方案落實情況,及時報導先進經驗,公開曝光落後典型,跟蹤報導整改進度。有關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和相關部門也要下大力抓好宣傳教育工作,充分調動廣大民眾的積極性,努力營造全民參與的濃厚氛圍。
(三)嚴格督導檢查。有關部門、單位要嚴格執行本方案各項規定和要求,預警應急措施落實情況要在第二天上午12∶00前及時反饋至市空氣預警辦。市空氣預警辦會同市政府督查室、市監察局和新聞媒體不定時檢查有關單位落實情況,對落實不力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並在新聞媒體公布單位名稱及主要負責人姓名。情節嚴重的,在年終考核時取消評優評先資格,由市監察局對責任單位負責人實行問責。
附屬檔案:石家莊市空氣重污染
日預警應急指揮部成員名單
總指揮:
姜德果 市委副書記、市長
常務副總指揮:
王大虎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副總指揮:
王大軍 市政府副市長
孟勝林 市政府秘書長
成員:
羅二虎 市政府黨組成員、交通運輸局局長
楊智勇 市政府副秘書長
劉吉廣 市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
蘭國良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新聞辦主任
趙文峰 市發改委黨組書記
張 炬 市環保局局長
張秉祥 市氣象局局長
李文昌 市建設局局長
盧建新 市城管委主任
吳 飛 市工信局局長
閆純鍇 市教育局局長
李英波 市園林局局長
李志宏 市衛生局局長
唐 青 市體育局局長
武瑞琪 市交管局局長
古臨江 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
王勛濤 石家莊日報社社長、總編輯
王 強 石家莊廣播電視台台長
馬文剛 長安區區長
陳彥報 橋東區委書記、區長
周立新 橋西區區長
韓學軍 新華區區長
王麗君 裕華區委書記、區長
趙拴文 高新區管委會主任
凌青利 正定新區管委會主任
高玉柱 藁城市市長
周永會 鹿泉市市長
楊立中 正定縣縣長
劉玉渭 欒城縣代縣長
胡月英 市政府應急辦主任
聶群英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辦公室主任:
楊智勇 市政府副秘書長
副主任:
張 炬 市環保局局長
蘭國良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新聞辦主任
胡月英 市政府應急辦主任
聶群英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辦公室內設五個組:
新聞組組長:
張海雙 市委宣傳部新聞處處長
綜合組組長:
鄭瑞珊 市政府辦公廳綜合六處處長
應急組組長:
胡月英 市政府應急辦主任
督導組組長:
聶群英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技術組組長:
牛新國 市環保局副局長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3年1月25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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