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日應急方案

北京市成立了市級重污染日應急工作協調機構,設在市環保局,負責發布重污染日空氣品質,提醒公眾採取健康防護措施,倡導減排,同時指揮、協調應急方案的措施落實。13個政府部門及各區縣政府按照各自職責,制定實施重污染日應急措施的實施方案,並組織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污染日應急方案
  • 對應:北京市教委
  • 檔案:《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日應急方案》
  • 時間:2013年1月11日
實施,情況,臨時交通管理措施,

實施

北京市教委負責在重污染日時組織中國小及幼稚園減少或停止體育課、課間操及戶外活動等;北京市經信委協調落實工業企業污染減排措施;北京市住建委負責督促施工單位控制揚塵乃至責令停止土石方作業;北京市交管局負責組織實施極重污染日公務車帶頭停駛等。
《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日應急方案》確定了分級、分區實施的原則。遇重污染日時根據區域空氣品質預報,分區應對,實施對應的應急方案。

情況

北京市從2013年1月11日開始實施重污染日應急方案,13日首次啟動極重污染日應急措施,截至13日15時,北京市環保局機動車排放管理中心共出動執法人員594人次,檢查車輛2.6萬餘輛次,檢查重點單位250餘家,處罰超標車輛140餘輛。除在主要幹道和進京路口開展遙測、路檢和夜查外,還對主要用車大戶和施工工地開展了入戶檢查。

臨時交通管理措施

近日,北京市政府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應對空氣重污染採取臨時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當空氣重污染橙色預警及紅色預警期間,將對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的機動車(含臨時號牌車輛)採取臨時交通管理措施。
通告規定,在空氣重污染橙色預警(預警二級)期間,建築垃圾和渣土運輸車、混凝土罐車、砂石運輸車等重型車輛全天禁止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
在空氣重污染紅色預警(預警一級)期間,市各級黨政機關和北京市所屬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公務用車全天停駛80%;建築垃圾和渣土運輸車、混凝土罐車、砂石運輸車等重型車輛全天禁止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每天3時至24時,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的其他機動車,按車牌尾號實行單號單日、雙號雙日行駛。
同時,紅色預警期間,北京市暫停實施工作日尖峰時段區域限行尾號輪換措施;但工作日7時至9時、17時至20時,禁止外省區市機動車在北京市五環路以內道路(含五環路)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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