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水泥行業去產能工作實施方案(2018-2020年)

《石家莊市水泥行業去產能工作實施方案(2018-2020年)》是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18年8月18日發布的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家莊市水泥行業去產能工作實施方案(2018-2020年)
  • 發布日期:2018年8月18日
發布日期,總體要求,指導思想,基本原則,重點任務,保障措施,組織保障,

發布日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石政辦函〔2018〕153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石家莊市水泥行業去產能工作實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各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石家莊市水泥行業去產能工作實施方案(2018-2020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自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8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
石家莊市水泥行業去產能工作實施方案(2018-2020年)
為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河北省重點行業去產能工作方案(2018-2020年)》要求,持續做好水泥行業去產能工作,促進我市水泥行業結構調整、最佳化升級和高質量發展,改善區域大氣環境質量,制定本工作方案。

總體要求

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國家、省、市關於水泥行業去產能的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按照高質量發展的要求,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推動水泥去產能,嚴格執行環保、質量、技術、能耗、水耗、安全等法規標準,倒逼水泥行業關小促大、扶優汰劣,推動水泥行業合理布局、整合重組,引導水泥企業延伸產業鏈條,最佳化產品結構,提升核心競爭力,努力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發展。

基本原則

堅持統籌謀劃。立足行業特點、市場需求和長遠發展,因地制宜、分類施策,有序推進水泥行業去產能。堅持標準倒逼。嚴格執行六類法規標準倒逼產能退出,強化產能置換指標交易等市場化手段,推動產業聚集優質發展。堅持依法依規。嚴格落實“四個決不允許”要求,嚴厲打擊違法違規問題,妥善做好職工安置和債務處置工作,確保社會大局和諧穩定。堅持轉型升級。在堅定不移去產能的同時,大力推廣套用新工藝、新技術,研發生產新產品,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布局最佳化。
(三)主要目標。到2020年,堅定不移完成省、市明確的去產能任務,全市水泥產能總量有效控制,全行業產能利用率趨於合理區間,產業結構不斷最佳化,引導產業布局形成太行山脈一帶點式聚集。

重點任務

(一)嚴格落實壓減任務。相關縣(市、區)政府要依據省、市下達壓減水泥產能任務目標,統籌制定具體壓減計畫,對照工作檯帳,實行清單管理,逐企業逐設備紮實推進,確保按時全部完成任務。(牽頭單位:市工信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二)穩妥處置“休眠產能”。按照《河北省重點行業去產能工作方案(2018-2020年)》要求,相關縣(市、區)政府要全面細緻梳理本區域水泥企業情況,對近兩年不能正常生產經營及已處於停產狀態的水泥企業安排逐年退出。(牽頭單位:市工信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三)堅決清理嚴厲查處違法違規產能。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四個決不允許”的要求,堅決杜絕弄虛作假、死灰復燃、等量置換、違規新上等問題,確保產能真去真退。
1、嚴厲查處違法違規產能。全市嚴禁新增水泥產能。各縣(市、區)要進一步梳理排查水泥行業現有、新建、在建項目違法違規情況,徹底查處未批先建、邊批邊建、手續不全、批建不符等問題。(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工信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2、嚴防已壓產能死灰復燃。對列入壓減計畫的水泥窯和磨機等封停設備,嚴格按規定採取斷水斷電、拆除動力裝置等措施,確保不再具備恢復生產能力。加強對重點企業和重點設備的監督管理,加強日常監管巡查,堅決防止死灰復燃。(牽頭單位:市工信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3、依法依規倒逼不達標產能退出。嚴格執行環保、能耗、水耗、質量、技術、安全等標準及相關法律法規,通過按日連續處罰、限制生產、停產整治、依法關停等措施倒逼不達標產能退出。加大環保執法力度,對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未按許可事項排放污染物,經整改後仍不達標、無法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依法實施關停。落實“兩高一剩”(高耗能、高污染、產能過剩)行業的差別化價格政策,結合實際實施差別電價、差別水價,對超限額標準用能企業實行懲罰性電價,加速低端無效產能退出市場。(牽頭單位:市環保局、市發改委、市水務局、市質監局、市工信局、市安監局、市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四)推動行業整合布局和轉型升級。著眼促進水泥行業持續健康發展,將壓減產能與結構調整、最佳化布局和轉型升級等統籌考慮、同步推進,提升行業發展質量。
1、引導推進整合布局。重點壓減各縣(市、區)特殊環境敏感區、生態脆弱區域、主城區熟料和粉磨站企業。各縣(市、區)要提前籌劃、鼓勵引導區域內水泥企業,通過整合、置換等方式,有效減少從業主體和產能總量,推動水泥產業向太行山脈一帶點式聚集,促進資源得到優質高效利用。(牽頭單位:市工信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2、大力推進改造升級。鼓勵企業加大對特種水泥及專用水泥的研發投入,加快高端、優質、高附加值產品開發套用,實現裝備升級、質量提升、產品上檔。引導專用水泥、砂石骨料、混凝土摻合料、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水泥製品和部件化製品快速發展。(牽頭單位:市工信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保障措施

(一)嚴格落實六類標準。強化法治意識和法治思維,強化市場競爭機制和倒逼機制,充分發揮環保、能耗、水耗、質量、技術、安全等6類國家、地方標準及相關法律法規的約束作用和門檻作用,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通過質量引領、標準提升,倒逼不合規、不達標產能加快退出市場。(牽頭單位:市環保局、市發改委、市水務局、市質監局、市工信局、市安監局、市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二)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市級財政根據年度壓減任務,將專項獎補資金列入預算並實施獎補。鼓勵各縣(市、區)財政通過預算安排一部分、企業互助提取一部分,形成去產能“資金池”,最大限度彌補企業損失,用於資產補償、債務清償、職工安置等。(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三)盤活用好土地資產。產能退出後的劃撥用地,可以依法轉讓或由地方政府收回;工業用地在符合城鄉規劃的前提下,可用於轉產發展第三產業。對實施環保搬遷、退城進園等產能置換項目的,政府收回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經批准可採取協定出讓方式,按照土地使用標準為其安排同類用途用地。(牽頭單位:市國土局、市城鄉規劃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四)實施差別化信貸政策。落實有保有控的金融政策,對有效益、有前景且主動退出低端低效產能、化解過剩產能、實施整合的企業,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積極予以信貸支持。對環保、質量、技術、能耗、水耗、安全等不達標且整改無望的企業,停止新增授信和續貸,平穩有序退出信貸。運用市場化手段妥善處置企業債務。(牽頭單位:市金融辦,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五)妥善做好職工安置。要把職工安置作為去產能工作的重中之重,指導企業落實主體責任,依法妥善處理勞動關係,制定好職工安置方案和風險處置預案。落實促進自主創業、鼓勵企業吸納就業和幫扶困難人員就業等各項政策,做好社保關係接續和轉移,按規定落實好社會保障待遇。加強職業介紹和技能培訓,增強失業人員的再就業能力。加強風險防範,及時協調解決職工安置中的突發情況,預防和妥善化解群體性事件。(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

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政府對本轄區去產能工作負總責,擺在重要位置抓緊抓實,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確保各項工作積極穩妥推進。全市水泥去產能目標任務按照省年度任務逐年下達。市直有關部門根據職能分工,做好獎補資金安排下達、職工安置、債務處置等工作,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措施。
(二)強化監督檢查。加強對壓減工作的督查檢查,市政府適時對有關縣(市、區)進行專題調度。市直有關部門依據職責加強對水泥企業的監督管理和執法檢查,對未能依法履職盡責的予以問責。承擔去產能任務的縣(市、區)統籌推進壓減工作,對未完成任務的予以問責。做好去產能相關信息的公告公示工作,建立健全舉報制度,加強社會公眾監督。
(三)注重宣傳引導。充分發揮新聞媒體輿論引導作用,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方式,廣泛深入宣傳去產能的重要意義和經驗做法,加強輿情跟蹤監測,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有針對性地組織好對去產能有關政策的宣傳解讀,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和輿論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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