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散煤壓減替代規劃(2017-2019年)

石家莊市散煤壓減替代規劃(2017-2019年)是石家莊市人民政府於2017年6月23日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家莊市散煤壓減替代規劃(2017-2019年)
  • 發布時間:2017年6月23日
內容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檔案石政發〔2017〕25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石家莊市散煤壓減替代規劃(2017-2019年)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石家莊市散煤壓減替代規劃(2017-2019年)》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3日
石家莊市散煤壓減替代規劃(2017-2019年)
為加強全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推進城鄉居民供熱清潔化,按照省委、省政府《關於強力推進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的意見》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大氣污染防治決策部署,以治理取暖散煤為重點,以清潔能源替代、最佳化燃煤方式為途徑,加快實施集中供熱、氣代煤、電代煤、可再生能源“四個替代”,全面推進城鄉居民供熱清潔化,促進能源結構調整和居民生活質量提高,為全市大氣環境質量改善作出積極貢獻。
二、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用戶配合、企業實施、屬地負責、宜氣則氣、宜電則電的原則,逐級分解目標、落實責任、科學實施,力求安全、高效、有序推進。
三、實施方式
居民生活和取暖:城市周邊及負荷集中的地區,優先支持集中供熱替代分散燃煤。有資源條件的地區,優先支持地熱能、太陽能、沼氣、秸稈成型燃料等可再生能源替代分散燃煤。難以實施集中供熱、可再生能源替代的,平原農村積極推進氣代煤、電代煤,山區農村推廣潔淨型煤。
農村服務業:有條件的優先實施集中供熱、可再生能源替代,集中供熱、可再生能源難以替代的全部實施氣代煤、電代煤,全面取締機關及事業單位、商業、住宿、餐飲、交通運輸等服務業分散燃煤。
農業生產:優先支持可再生能源替代,鼓勵採用氣代煤、電代煤,暫時允許過渡性使用潔淨型煤,逐步取締平原地區農業生產用分散燃煤。
四、進度安排
2017年,居民生活及取暖啟動實施氣代煤、電代煤,“1+4”組團縣區實現散煤“清零”,農村服務業分散燃煤全面取締,農業生產散煤治理完成50%。
2018年,確保3-5個縣(市)、區全域完成氣代煤、電代煤等清潔取暖改造,平原農村地區清潔取暖率達到35%,農業生產散煤治理完成80%。
2019年,全市全域實現清潔取暖的縣(市)、區達到60%左右,平原農村地區清潔取暖率達到60%,農業生產散煤治理全面完成。
五、主要任務
(一)集中供熱替代。積極推動有條件的縣城建成區實施集中供熱工程,努力以集中供熱替代居民採暖、服務業供暖。在城區和工業園區周邊,推動城市集中供熱富餘能力向合理半徑內延伸覆蓋。在工業熱源周邊,支持企業向周邊村鎮實施清潔供熱。在負荷集中的鎮,緊密結合經濟、技術、資源等條件,鼓勵建設燃氣鍋爐、電蓄熱鍋爐、生物質能鍋爐等集中或分散式供熱鍋爐房,支持成片區域開發利用地熱、熱泵和建設燃氣分散式電站,允許發展80蒸噸及以上高效環保燃煤供熱鍋爐。加快實施中小型燃煤供暖鍋爐煤改氣、煤改電等清潔能源分散式供暖。
(二)主推氣代煤。依託管道氣和燃氣特許經營企業實施氣代煤。居民生活領域,重點推廣戶用燃氣採暖熱水爐,以片區為單位實現炊事、採暖全部改用天然氣。農村服務領域,結合需求特點,推廣燃氣鍋爐、茶浴爐、壁掛爐及燃氣分散式能源。農業種植養殖領域,鼓勵使用燃氣鍋爐替代燃煤。由各縣(市)、區政府細化方案、落實到戶和單位。重點抓好管道氣源、管網建設及配套設施建設、村內入戶管線建設、戶內燃氣設備購置安裝等工作。
(三)支持電代煤。不宜改氣的農村實施電代煤。居民生活領域,重點以熱泵、蓄熱式電鍋爐等改造方式,實現居民家庭採暖、炊事全部改電或採暖用電、炊事用氣。農村服務領域,結合實際推廣蓄熱式電鍋爐、電茶爐、電暖氣。農業種植養殖領域,鼓勵使用適宜的電暖設施。由縣(市)、區政府細化方案、落實到戶和單位。重點抓好戶表及以上配套電網建設改造、戶內採暖設備購置安裝、鼓勵農戶房屋保溫修繕、炊事用氣配套工程等工作。
(四)可再生能源替代。按照因地制宜、多元發展原則,積極支持利用可再生能源取暖,打造多模式試點示範,不斷擴大推廣規模。在農作物秸稈、林業、畜禽養殖等資源豐富和集中地區,積極發展生物質成型燃料、生物質熱解氣化、生物質炭氣聯產、秸稈打捆直燃、沼氣等清潔取暖工程。推廣被動式太陽能集熱牆、太陽能熱水等取暖方式,發展太陽能與空氣源(地源)熱泵聯合、與電能或燃氣輔助加熱等新型供熱方式。
(五)完善配套設施。圍繞增強清潔能源供給保障能力,建設完善天然氣、熱力、電力輸配管網等基礎設施,為清潔取暖提供有力支撐。完善天然氣集輸幹線和城區供氣支線網路,推進管道氣和LNG向村鎮延伸覆蓋。布局建設涵蓋中心城區和各縣城建成區的儲氣調峰設施,力爭建成不少於6萬立方米(水容積)LNG儲氣調峰設施。保障電力安全平穩供應,加快大容量高參數電源和20萬千瓦及以下小機組等容量、減煤量替代電源點建設,爭取每縣(市)、區擁有2座以上220千伏變電站。加快城鄉電網改造,增強供電可靠性。結合城市熱源最佳化,探索擴大熱力管網供熱半徑,充分發揮熱源能力,推動集中供熱向周邊村鎮延伸覆蓋。進一步完善潔淨型煤生產配送體系,對清潔能源不能替代的用戶,全面推廣使用潔淨型煤。
六、支持政策
以《石家莊市2017年散煤壓減替代工作實施方案》(石政辦函〔2017〕22號)確定的支持政策為基礎,結合省統一補助政策和補助標準執行。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按照市委、市政府《關於強力推進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的意見》確定的工作分工,市直各相關部門協同配合、抓好落實。堅持以縣(市)、區為責任主體、決策主體、調度主體,給予充分授權。各縣(市)、區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抓緊研究制定本地區工作實施方案和資金配套政策。把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細化責任,明確具體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組織好本地區各項工作的開展。
(二)建立高效工作機制。各縣(市)、區和行政審批、規劃、住建、國土、城管、園林、交通、水利、安監、質監、交管、消防、供電等部門要積極支持氣代煤、電代煤項目的建設,建立快捷、高效的工作機制和審批流程,開通綠色通道,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三)強化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各縣(市)、區和市相關部門要按照屬地和職責分工,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牢固樹立安全生產責任意識和“紅線”意識,把安全和質量工作貫穿於壓減替代工作全過程。各級住建、安監、質監、消防等部門全程參與工程監督,堅決防止安全事故發生,要按照職責分工,嚴把安全生產關、施工質量關、產品檢測關、竣工驗收關。市工商局要制定燃氣採暖熱水爐和電採暖設備抽檢計畫,加強抽檢頻次,確保產品質量。各燃氣公司要在每戶居民的燃氣器具上和各村莊管網容易出現泄漏問題的部位安裝報警器和自動阻斷裝置,要選擇最有實力的施工隊伍,執行最嚴格的建設標準和規範,抓好風險排查和處置,保障安全穩定運行。各相關企業對氣代煤、電代煤工程竣工驗收後,要及時向燃氣主管部門、供熱主管部門書面報告,將氣代煤、電代煤後續安全管理工作納入日常管理。
(四)嚴格燃煤管控。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及各級工商、環保等部門要加大散煤監督管控力度,嚴厲打擊銷售、運輸、儲存、使用不達標散煤的行為,重點是建立追溯機制,對銷售不達標散煤行為,頂格處罰,媒體曝光,鼓勵舉報,形成違法違規必究的高壓態勢,營造良好社會氛圍,促進散煤壓減替代工作的順利推進。
(五)加強資金籌措及管理。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環保局等部門要充分利用國家和省節能環保政策,積極爭取各級資金支持,嚴格落實補貼政策。為減輕企業資金壓力,各縣(市)、區可將相關補貼資金預撥付至企業,同時加強補貼資金使用管理,嚴防騙取、套取補貼行為。
(六)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各縣(市)、區要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加強對城鄉居民清潔供暖的正面輿論引導。重點從居民的角度,宣傳氣代煤、電代煤對改善空氣品質的作用,對改善生活質量和健康的意義,營造全社會共同支持的良好氛圍,引導居民主動自願參與、正確使用。
(七)做好考核工作。將散煤壓減替代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縣(市)、區領導班子綜合考核評價體系,考核結果作為年度工作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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