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發布日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石家莊市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財政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正定新區、循環化工園區和綜合保稅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石家莊市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若干財政政策措施》已經市政府第六十九次常務會議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九次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8日
石家莊市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若干財政政策措施
為加快推進我市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程,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促進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城鄉統籌發展,根據省政府《關於實施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財政政策的意見》(冀政發〔2016〕49號),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
市對下轉移支付分配與農業轉移人口掛鈎
創新公共資源配置體制機制,改變過去主要依據戶籍人口配置公共資源的方式,將持有居住證人口納入教育、社會保障、醫療衛生、保障性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務保障範圍,使其逐步享受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務。市對下轉移支付分配要充分考慮縣級為農業轉移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務支出需求和持有居住證人口因素,根據不同時期、不同地區和城鄉之間農業轉移人口流動變化、成本差異等,對轉移支付規模和結構進行動態調整。(責任部門:市財政局、市政府有關部門)
二、
設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資金
按照省有關政策要求,市財政要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機制,在省獎補資金基礎上,統籌考慮縣(市)、區吸納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落戶人數、提供基本公共服務情況等因素實施獎補,適當考慮農業轉移人口流動、城市規模、小城鎮建設等因素給予獎勵,調動縣級政府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積極性,有序推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責任部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
三、
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權利
各縣(市)、區政府要將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公共財政保障範圍,逐步完善中等職業教育免學雜費和普惠性學前教育政策。市財政要按在校學生人數核定義務教育和職業教育中涉及學生政策的轉移支付,加快統一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2017年實現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兩免一補”和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資金隨學生流動可攜帶,落實好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政策。(責任部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
四、
農業轉移人口納入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各縣(市)、區政府要將農業轉移人口納入城鎮基本公共衛生計生服務範圍,市財政根據各縣(市)、區常住人口數、當年人均補助標準及績效考核等因素,測算分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等專項資金。落實省內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直接結算體系,加快建立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費用結算制度。完成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對居住證持有人選擇參加城鎮居民醫保的,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加快實施統一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加快實現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跨制度、跨地區轉移接續。(責任部門:市衛計委、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
五、
進一步完善統籌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
各縣(市)、區政府要加快推動實施統一規範的城鄉社會保障制度,市、縣財政部門要配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做好將持有居住證人口納入城鎮職工社會保障體系工作,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參加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責任部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
六、
加大農業轉移人口就業支持力度
保障城鎮常住人口享有與本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勞動就業權利,為進城落戶農業轉移人口提供就業政策諮詢、職業介紹和培訓、失業登記等基本公共就業服務。支持為農業轉移人口實施技能提升培訓、免費職業技能鑑定,引導鼓勵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和專項職業能力證書,落實相關稅費減免、創業擔保貸款、場地資金補貼等創業優惠政策。市、縣財政在安排就業和分配專項資金時,要將城鎮常住人口和城鎮新增就業人口作為分配因素。(責任部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等部門,各縣(市)、區政府)
七、
支持提升城市功能和農業轉移人口承載能力
各縣(市)、區政府要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工作納入本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劃。要統籌運用地方政府債券、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政府購買服務等財政政策工具,撬動社會資本參與提升城鎮功能和承載能力。市級財政安排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運行維護、保障性住房等專項資金時,向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較多的縣(市)、區傾斜。推動農業轉移人口享有同等住房保障權利,將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納入當地住房保障範圍。(責任部門:市住建局、市規劃局、市財政局等部門,各縣(市)、區政府)
八、
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合法權益
各縣(市)、區政府要依法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不得強行要求進城落戶農民轉讓或作為進城落戶條件。健全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建立進城落戶農民農村權益退出機制,支持引導依法自願有償轉讓,現階段要嚴格限定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責任部門:市農業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建局、市供銷社等部門,各縣(市)、區政府)
九、
加強農業轉移人口信息統計
各縣(市)、區公安、統計等部門要夯實人口基礎數據,全面、準確掌握本地農業轉移人口的規模、結構和流動等情況,及時向上級和同級財政等部門提供居住證人數、城鎮常住人口和城鎮新增就業人口等數據,加強和上級對口部門溝通對接,準確把握農業轉移人口政策,為分配轉移支付資金提供科學、準確依據。(責任部門:市公安局、市統計局、市財政局等部門,各縣(市)、區政府)
十、
強化縣級基本公共服務保障
各縣(市)、區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明確部門職責分工,制定具體政策措施,抓好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財政政策落實。要把推動新型城鎮化、推進戶籍制度改革、促進進城農業轉移人口定居落戶與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相結合,統籌用好資金,切實將農業轉移人口納入基本公共服務保障範圍,與當地戶籍人口享受同等基本公共服務。(責任部門:各縣(市)、區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