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石家莊市建築垃圾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第412號國務院令)、《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建設部2005年第139號令)和《石家莊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家莊市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
- 發布單位: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為加強石家莊市建築垃圾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第412號國務院令)、《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建設部2005年第139號令)和《石家莊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石家莊市城鎮垃圾處理費徵收管理辦法》是為提高城鎮垃圾處理水平,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而制定的檔案。發布日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檔案 石政辦發〔2017〕64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石家莊市城鎮...
依據《石家莊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對未按指定路線行駛,未到指定地點傾倒,未按規定運輸時間運輸的車輛處每立方米250元罰款;依據《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第二十五條對未經核准擅自處置建築垃圾的或...
第一條 根據《石家莊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於本市的城區(不含礦區、開發區)的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第三條 城市管理部門應會同規劃、計畫、財政等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國民經濟發展計畫,...
第二十三條 城市舊城改造,新建居住區,開發區和新建、擴建城市道路以及集貿市場等大型公共建築和場所,應根據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定額指標的規定,配套建設垃圾轉運站、公共廁所、環境衛生工作用房等設施。配套建設的環境衛生設施,應當與主體...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石家莊市市區的一切單位和個人。第二章 市容衛生 第三條 街道兩側建築物、構築物,應適時維修,經常保持整潔美觀。其陽台、視窗、屋頂等處,不準堆放、懸掛有礙市容觀瞻的物品。新建樓房臨街不準設定垃圾孔道,現有...
《石家莊市城市管理辦法(暫行)》,是2018年石家莊市政府通過的檔案。發布日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檔案 石政發〔2018〕3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石家莊市城市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和...
《石家莊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修正案》是石家莊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2003年3月25日石家莊市人民政府第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3年5月8日石家莊市人民政府令第128號公布) 一、《細則》中所有“市容環境衛...
第十八條 城市工程建設項目交付使用時,施工單位必須同時拆除園林綠化用地範圍內的臨時設施,清除場內建築垃圾,為綠化創造條件。第十九條 城市園林綠地的管理養護按下列規定執行:(一)城市園林和公共綠地、生產綠地、防護綠地、風景林地以及...
詳細條例 第一條 根據《石家莊市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城市規劃區和縣(縣級市)城規劃區、建制鎮規劃區內園林綠化的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
《石家莊市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是石家莊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2006年4月14日石家莊市人民政府第4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6年4月29日石家莊市人民政府令第148號公布 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保護...
發現渣土車不按規定作業的,按照《石家莊市建築渣土資質運輸企業及車輛考核管理辦法》(試行),對照考核記分依據、標準及對應措施,分別給予運輸企業書面警告、責令整改、停工整頓直至取消《石家莊市建築垃圾運輸企業資格證書》,並自取消之日...
第十八條 城市工程建設項目交付使用時,施工單位必須同時拆除園林綠化用地範圍內的臨時設施,清除場內建築垃圾,為綠化創造條件。第三章 管理和保護 第十九條 城市園林綠地的管理養護按下列規定執行:(一)城市園林和公共綠地、生產綠地、...
(二)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規定,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取得《石家莊市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工程備案證明書》;(三)環境保護設施已經建成並經環境保護部門驗收合格;(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