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加快推進小微企業名錄建設促進小微企業發展實施方案

發布日期,全文內容,總體要求,主要任務,保障措施,

發布日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石政辦函〔2016〕162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石家莊市加快推進小微企業名錄建設促進小微企業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正定新區、循環化工園區和綜合保稅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石家莊市加快推進小微企業名錄建設促進小微企業發展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1月4日

全文內容

石家莊市加快推進小微企業名錄建設促進小微企業發展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關於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發〔2014〕52號)、《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冀政發〔2015〕10號)和《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加強小微企業名錄建設促進小微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冀工商〔2016〕47號)要求,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小微企業名錄建設,推動小微企業扶持政策的全面落實,促進小微企業加快發展,制定本實施方案。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於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小微企業)發展的決策部署,以服務小微企業發展為目的,著力提高小微企業“成活率”和生存質量,鞏固商事制度改革成果,突出小微企業名錄的整合功能和便民特點,擴大小微企業扶持政策宣傳,加強對小微企業精準扶持,進一步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二)基本原則
1統一標準,規範建設。按照國家和省小微企業名錄建設技術方案和標準規範,統一數據格式和界面風格,確保我市小微企業名錄系統與全國保持統一。
2全面及時,集中公示。對扶持小微企業的地方法規、規章及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出台的各類扶持政策,全面及時集中歸集、統一分類、集中公示。
3公開透明,精準扶持。對申請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扶持政策進行精準導航,有效歸集、公示各類扶持政策的實施信息。
4政府組織,部門聯動。在各級政府統一領導下,各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推動小微企業名錄建設工作。
(三)主要目標。依託河北省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藉助其權威的企業基礎信息源和巨大訪問量優勢,把我市小微企業名錄系統建成集中宣傳、公示扶持政策及實施信息的視窗和平台,為廣大小微企業提供了解、申請、查詢相關政策措施的便捷通道,提高扶持政策的知曉度、透明度及實施的精準度。

主要任務

(一)集中公示扶持政策。對涉及小微企業的各類現行扶持政策進行梳理歸納,通過小微企業名錄(石家莊)系統“扶持政策集中公示”板塊,全面及時向社會公示,提高扶持政策的知曉度。(市工商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質監局、市統計局、市金融辦、市科學技術和知識產權局、市殘聯等部門負責)
(二)建立扶持政策申請導航。對涉及小微企業的各類扶持政策,按照財政資金支持、稅收優惠、金融支持、服務支持等進行分類,在小微企業名錄(石家莊)系統“申請扶持導航”板塊,簡明展示其核心內容及辦理流程,方便小微企業知曉、享受相關扶持政策,提高政策實施精準度。(市工商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質監局、市統計局、市金融辦、市科學技術和知識產權局、市殘聯等部門負責)
(三)集中公示扶持政策實施信息。將享受扶持政策的小微企業名稱、扶持政策內容、實施扶持部門、扶持日期等,在小微企業名錄(石家莊)系統“企業享受扶持信息公示”板塊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公眾監督,提高扶持政策實施透明度。(市工商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質監局、市統計局、市金融辦、市科學技術和知識產權局、市殘聯等部門負責)
(四)建立全市小微企業庫。按照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統計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和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國家統計局《金融業企業劃型標準規定》(銀髮〔2015〕309號),依據企業年報信息和新設企業註冊資本(出資額)等,在小微企業名錄(石家莊)系統“小微企業庫”板塊,建立全市動態小微企業庫,向社會公示。(市工商局負責)

保障措施

(一)強化責任落實。建設小微企業名錄工作,涉及部門多、範圍廣,各級政府、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強化責任、狠抓落實。要在政府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要按照本實施方案要求,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和相關配套措施,推動小微企業名錄建設工作落到實處。
(二)建立協作機制。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落實責任,加強協調,明確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小微企業名錄建設工作。要將扶持小微企業的相關規範性檔案,以及扶持政策實施情況,於發布、實施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以電子文檔形式報送同級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各負責單位向同級工商、市場監管部門留存聯繫人及聯繫電話);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要聞、動態等信息要及時報送。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收到信息5個工作日內,通過“小微企業名錄(石家莊)”系統向社會公示。各部門在每季度末月20日前,定期將扶持小微企業的規範性檔案及扶持政策實施情況的小結報送給工商部門。
(三)加強信息化保障。小微企業名錄套用系統是實現扶持政策及實施結果集中歸集公示的重要平台,及時的數據更新和有效的運行維護是保證網站質量及良好用戶體驗的基礎。市工商局要配合省工商局做好小微企業名錄(石家莊)系統建設和維護,為全市各級政府、各部門的各類扶持政策及實施信息及時公示提供信息化保障。
(四)加強工作考核。市工商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對本實施方案的落實,加強統籌協調、督促檢查,及時通報工作情況;各級政府要加強督導檢查和工作調度,將小微企業名錄建設工作納入政府績效考核範圍,推進我市小微企業名錄建設工作有效落實。
(五)加強輿論宣傳。各部門要採取多種形式、運用多種渠道,大力宣傳小微企業名錄,擴大社會知曉度和影響力。要在政府及部門網站設定入口,為公眾進入和使用提供方便,提高套用覆蓋面和使用率,真正發揮小微企業名錄促進扶持政策實施、服務小微企業發展的功能作用。
(六)及時報送信息。各部門在11月15日前將石家莊市小微企業名錄聯絡員統計表(加蓋公章)傳真至石家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業註冊指導處,並將現有扶持小微企業的地方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和石家莊市小微企業名錄聯絡員統計表電子版傳送至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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