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一、總體要求,(一)指導思想。,(二)基本原則,二、主要任務,(一)完善體育課程。,(二)強化課外鍛鍊。,(三)開展課餘訓練。,(四)加強隊伍建設。,(五)推進設施建設。,(六)完善評價辦法。,(七)加強制度建設。,(八)強化風險管理。,(九)整合各方資源。,三、保障措施,(一)加強組織領導。,(二)落實管理責任。,(三)加大經費投入。,(四)建立考核機制。,(五)營造良好氛圍。,
發布日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檔案石政辦發〔2016〕86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強化學校體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的實施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正定新區、循環化工園區和綜合保稅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強化學校體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6〕27號)、《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強化學校體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的實施意見》(冀政辦字〔2016〕144號)精神,進一步加強全市學校體育工作,強化體育課和課外鍛鍊,促進青少年身心健康、體魄強健、全面發展,經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牢固樹立“健康第一”的指導思想,加強政府統籌,提供條件保障,加大監督檢查,確保學生體育課程的設定和課餘活動時間,引導和鼓勵廣大中小學生積極參加形式多樣、生動活潑、健康向上的體育活動,發展學生個性特長,養成終身體育鍛鍊習慣,切實提高全市中小學生體質健康水平,促進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提高學校體育教育質量,發揮體育在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進素質教育中的綜合作用。
(二)基本原則
堅持課堂教學與課外活動相銜接。保證課程時間,提升課堂教學效果,強化課外練習和科學鍛鍊指導,調動家庭、社區和社會組織的積極性,確保學生每天鍛鍊一小時。
堅持培養興趣與提高技能相促進。遵循教育和體育規律,以興趣為引導,注重因材施教和快樂參與,重視運動技能培養,逐步提高運動水平,為學生養成終身體育鍛鍊習慣奠定基礎。
堅持群體活動與運動競賽相協調。面向全體學生,廣泛開展普及性體育活動,有序開展課餘訓練和運動競賽,積極培養體育後備人才,大力營造校園體育文化,全面提高學生體育素養。
堅持全面推進與分類指導相結合。強化政府責任,統一基本標準,因地因校制宜,積極穩妥推進,鼓勵依據民族特色和地方傳統,大膽探索創新,不斷提高學校體育工作水平。
(三)總體目標。到2020年,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全部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中國小校體育場地、設施器材全部達到《國家學校體育衛生條件試行基本標準》要求,普通高等學校全部達到《高等學校體育工作基本標準》。配齊補足缺額、缺崗體育教師。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學校體育推進機制進一步完善,學生體育鍛鍊習慣基本養成,運動技能和體質健康水平明顯提升。
二、主要任務
(一)完善體育課程。
嚴格執行國家課程標準,開足開齊體育(與健康)課程。國小1-2年級每周4課時,國小3-6年級和國中階段每周3課時,高中階段每周2課時。市屬高等學校須開設體育必修課,本科開設2年不少於144課時(6個學分),高職高專開設1.5年不少於108課時。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消減、擠占體育課程時間和學生校園體育活動時間。
按照課程要求,遵循學生年齡特點和身心發展規律,科學制定教學計畫。將長跑、跳躍等有效提高學生身體素質的體育項目列為必修內容。在教學方法和手段上,要根據學生年齡、性別特點,實施以身體鍛鍊為主的體育教學內容,使學生正確掌握鍛鍊身體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提高學生的體育意識、健身運動能力和體育運動欣賞水平,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在學生掌握基本運動技能的基礎上,積極開展運動項目教學,提高專項運動能力。大力普及足球、籃球、排球等集體項目,積極推進田徑、游泳、體操等基礎項目,廣泛開展桌球、羽毛球、武術等優勢項目,創造條件發展冰雪運動等特色項目,深入挖掘、整理、推廣民族民間體育項目,規範實施運動保健項目,充實和豐富體育課程內容。要保證殘疾學生接受體育教育的權利。
注重體育課程特色建設,提高體育課吸引力,創新教學方法,使各種練習符合學生的身心發展規律。體育課應增加趣味小型活動,使學生在活動中提高參與體育的興趣和樂趣,培養終身鍛鍊的良好習慣。學校的體育課應具有自己的特色和精品,有條件的學校要從“一校一品”向“一校多品”方向發展。
(二)強化課外鍛鍊。
認真落實學生每天1小時校園體育活動時間。在開齊上足體育(與健康)課程的基礎上,認真組織好每天上午的30分鐘大課間體育活動(有條件的學校可以實行上午、下午兩個大課間體育活動),充分利用好這種“天天有時間,人人都參與”的健身途徑,豐富體育活動內容,保證體育活動時間。
中國小要確保學生在沒有體育課的當天有一小時的課外體育活動,並排進課程表;市屬高等學校要把課外體育活動納入學校日常教學計畫,使每個學生每周至少參加3次課外體育活動。寄宿制學校要堅持早操制度,使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組織開展學校體育工作示範校創建活動,大力加強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建設,積極創建“一校一品”“一校多品”體育特色學校。定期開展陽光體育系列活動和“走下網路、走出宿舍、走向操場”主題陽光體育冬季長跑等群體課外體育鍛鍊活動。
鼓勵學生參加校外全民健身運動。中國小校要合理制定家庭“體育作業”管理辦法,逐步形成學校、家庭、社區聯動,共同指導學生體育鍛鍊的機制。
(三)開展課餘訓練。
各級各類學校要根據傳統特色和學生需求,通過組建運動隊、俱樂部和體育興趣小組等形式,積極組織學生開展課餘體育訓練,指導有體育特長的學生科學訓練,為國家培養競技體育後備人才。
市、縣兩級教育、體育部門要研究制定學校體育競賽管理辦法,積極開展京津冀學校體育比賽和交流活動,科學規劃青少年體育賽事,定期組織綜合性學生運動會或專項性的學生競賽活動。廣泛開展班級、年級體育比賽,每年至少舉辦一次綜合性運動會或體育節,吸引廣大學生積極參加體育鍛鍊,實現人人有體育項目、班班有體育活動、校校有體育特色。
進一步辦好體育傳統項目學校、校園足球特色學校,構建國小、中學、大學相互銜接的課餘體育訓練體系。鼓勵有條件的中國小與公辦體育運動、業餘體育學校聯辦運動隊。加強對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體育運動學校的管理,科學安排訓練計畫,加強學生運動員的思想品德教育和文化課學習,全面提高學生身體素質,打好專項運動能力基礎,不斷提高課餘運動訓練水平。
(四)加強隊伍建設。
加強師德建設,增強廣大體育教師特別是鄉村體育教師的職業榮譽感,堅定長期致力於體育教育事業的理想與信心。按照開設體育課、開展課外體育活動和科學研究的需要,配齊體育教師和體育教研人員。國小5個教學班配一名體育教師,國中5-6個教學班配一名體育教師,高中7-8個教學班配一名體育教師。農村200名學生以上的中國小校至少配備1名專職體育教師。市屬高等學校公共體育課要按300∶1配備體育教師。校園足球特色學校、體育特色學校和體育傳統項目學校,要在配齊體育教師的基礎上,根據體育特色(傳統)項目建設需要,配備1-2名專項體育教師。
保障體育教師合法權益,落實體育教師的待遇。各縣(市)、區政府要最佳化教師結構,按照體育教師缺編人數統一進行體育教師招聘,學校的專職體育教師要專職專用。在職稱評聘、福利待遇、評優表彰、晉級晉升等方面與其他學科享有同等待遇。保障體育教師合法權益,落實好體育教師的工資、津貼等待遇政策,妥善解決體育教師的工作服裝。合理計算體育教學工作量,體育教師承擔課餘體育訓練、輔導群體活動、組織體育競賽和《健康標準》測試等工作,要納入教師教學工作量計算範疇。
建立健全體育教師培養培訓體系。辦好市屬高等學校體育教育專業,逐步擴大招生範圍。加強對體育教師(特別是農村體育教師)培訓力度,將體育教師培訓納入“三支隊伍”培訓計畫,全面提高體育教師道德素養和業務能力。加強體育骨幹教師培養,每年定期進行業務提升培訓,打造一批體育名師。建立高校體育教育專業與中國小聯繫機制,培養實用型預備體育教師;利用體育教育專業實習學生,解決部分中國小體育教師短缺問題。
加大對體育教師的獎勵機制。教育部門要定期舉辦體育教師教學基本技能比賽、體育優質課教學比賽,組織體育學科教學觀摩課,為一線教師提供施展才華的機會,增加對體育教師的各種榮譽激勵。在提高體育教師業務能力的同時為其職稱評定奠定基礎,激發體育教師對體育事業的工作熱情。
(五)推進設施建設。
各縣(市)、區政府要把學校體育設施列為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的重要內容,以保基本、兜底線為原則,增加經費投入,使農村中國小體育設施器材滿足教育教學要求,2017年首先完成《健康標準》測試器材配備。各地新建、改擴建中國小校,體育場地設施及體育器材配備必須達到《國家學校體育衛生條件試行基本標準》要求。建設好學校體育場地設施、配好體育器材,為體育教師配備必要的教學裝備;合理規劃公共體育場館設施建設,在基層公共體育設施建設中統籌規劃學校體育設施,加大對學校體育場地的改造力度;利用體育彩票公益金,對校園足球特色學校和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給予體育器材資助。積極推動公共體育場館、青少年活動中心、少年宮、戶外營地體育設施為學校體育提供服務,向學生免費或優惠開放;具備基本條件的學校體育場館設施要在課餘和節假日向學生有序開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或借用學校體育場所作為他用。
(六)完善評價辦法。
各級各類學校要充分發揮體育考試的導向作用,完善考試評價辦法,構建課內外相結合、各學段相銜接的學校體育考核評價體系。逐步提高體育學科考試分值在國中畢業升學考試總分中的比重。把學生參加體育活動情況、體質健康狀況和運動技能等級納入國中、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及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
建立健全《健康標準》測試、數據上報和評價報告制度。學校要將學生《健康標準》測試情況列入小學生成長記錄,國中以上學校列入學生檔案,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學業水平考試的重要指標和內容;學生測試成績評定達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參加三好學生評選。測試成績評定不及格者,在該學年度準予補測一次。從2017年開始,每年公布《健康標準》測試數據上報情況;並將結果納入各縣(市)、區政府和教育部門綜合考核指標。
建立數據抽查覆核制度。市教育行政部門每年組織《健康標準》抽測工作,將抽測結果與系統上報結果進行對比與分析後予以公布。
(七)加強制度建設。
教育部門要建立和完善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制度。建設學生體質健康監測網路,定期監測、公告學生體質健康狀況。對青少年體質健康水平持續下降的學校,實行合格性評估,停止評優評先。
建立學校體育工作年度報告制度。通過年度報告,全面、客觀、真實地反映本地學校體育工作和學生體質健康狀況,研究存在的問題,採取應對措施,切實強化體育課和課外鍛鍊,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
市、縣兩級教育部門要建立陽光體育公示平台,公示、公布學校體育工作發展情況,重點是學校體育課開課、每天一小時校園體育活動等情況。市、縣兩級各類學校要利用公告欄、家長會和校園網等定期通報學校開展體育工作情況。各級教育部門和學校每年要向社會公布陽光體育運動工作方案和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八)強化風險管理。
各縣(市)、區政府及教育部門要研究制定學生體育安全事故第三方調解辦法,進一步完善校方責任險,採取措施為學生購買學校體育活動傷害保險,探索建立涵蓋體育意外傷害的學生綜合保險機制,鼓勵學校、學生、家長積極開展陽光體育運動、主動參加體育鍛鍊,保障學校體育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各級各類學校要將體育活動安全教育納入日常管理和教學活動,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培養學生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提高學生的傷害應急處置和救護能力。加強校長、教師及有關管理人員培訓,提高學校體育從業人員運動風險管理意識和處理能力。體育教師要指導學生科學鍛鍊,避免發生運動損傷事故。強化體育安全管理,對體育器材設施及場地進行安全風險分類管理,建立健全學校體育和學生校外體育活動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安全管理責任人,落實安全責任制,加強對體育設施的日常檢查、維護和使用管理,切實保證體育場地器材符合國家安全質量標準。舉辦大型體育活動時,要在有關部門的指導下,做好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預案,預防和避免群體性安全事故發生。
(九)整合各方資源。
研究制定整合各方資源支持學校體育辦法措施,採取政府購買體育服務等方式,逐步建立社會力量支持學校體育發展的長效機制,鼓勵體育專業技術、人才等資源服務學校體育教學、訓練和競賽等活動。鼓勵專業運動隊、職業體育俱樂部與學校建立合作關係,有計畫地組織教練員、運動員到學校開展體育活動。鼓勵科研院所、社會團體、企業等與學校開展廣泛合作,合力提升學校體育教學水平。
(十)加強督導檢查。各縣(市)、區政府教育督導部門要加強對學校體育工作的督導檢查,堅持督政與督學相結合,把學校體育工作納入對縣級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中,重點督查學校體育課開課情況、每天一小時校園體育活動情況等。
市、縣兩級教育部門主要負責人和學校校長是學校體育工作和學生體質健康的第一責任人,要把陽光體育和學生體質健康水平納入工作考核指標體系,強化學校體育工作責任意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由政府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教育、體育、發改等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強化學校體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把加強學校體育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將學校體育發展納入本級政府年度工作報告。
(二)落實管理責任。
教育部門要完善政策、制定標準,加強科學指導和監督管理,將學校體育納入各類教育發展規劃。要設定負責管理學校體育工作的機構。財政部門要完善支持學校體育的經費投入政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教育部門做好學校體育教師的補充工作。機構編制部門要根據學校體育工作發展需要,合理確定編制數量和結構。體育部門要把學校體育作為全民健身計畫的重點之一,在技術、人才、場地和體育組織建設等方面加大對學校體育工作的支持。體育部門、共青團組織要配合教育部門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青少年陽光體育運動,共同做好創建青少年俱樂部和青少年戶外體育運動營地工作。
(三)加大經費投入。
各縣(市)、區政府要切實加大學校體育經費投入,在安排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和本級財力時要加強對學校體育的支持力度。教育部門和學校要把體育工作經費納入年度經費預算,陽光體育運動等體育工作所需經費從公用經費中統籌安排,並隨公用經費標準提高而逐步提高,保障體育與健康、教育教學、體育競賽、教學改革、教學質量檢查等工作的正常開展。學校體育場館建設、改造、維修及器材設施配備等要統籌安排資金。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支持發展學校體育,多渠道增加學校體育投入。教育、體育部門和擁有高水平運動隊的高等學校、校園足球特色學校、培養體育後備人才試點學校及體育傳統項目學校,要設立課餘體育訓練專項經費,加強課餘體育訓練,提高學校體育競技水平。
(四)建立考核機制。
各縣(市)、區要把學校體育工作列入政府政績考核指標、教育部門與學校負責人業績考核評價指標,對成績突出的單位、部門、學校和個人進行表彰。教育部門要把學校體育工作納入年度教育重點工作,作為對學校及學校第一責任人考核的重要內容,對學校體育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不重視學校體育工作,造成學生體質健康水平下降的學校,不得評為教育先進單位,學校第一責任人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對造成學生體質健康水平嚴重下降的單位要通報批評,並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行政責任。
(五)營造良好氛圍。
通過多種途徑,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及網路等手段,加強學校體育工作新聞宣傳力度,總結交流典型經驗和有效做法,傳播科學的教育觀、人才觀和健康觀,營造全社會關心、重視和支持學校體育的良好氛圍。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