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主城區污染工業企業退城搬遷改造的實施意見

《石家莊市主城區污染工業企業退城搬遷改造的實施意見》是石家莊市人民政府2018年9月5日發布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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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市人民政府檔案 石政規〔2018〕15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石家莊市主城區污染工業企業退城搬遷改造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石家莊市主城區污染工業企業退城搬遷改造的實施意見》已經石家莊市第十四屆人民政府第29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
石家莊市主城區污染工業企業退城搬遷改造的實施意見
為改善城市大氣環境,最佳化城市工業布局,促進城市工業與城市發展相協調、與居民生活相適應,實現城市發展動能轉換、產城融合發展,不斷增強城市綜合競爭力,切實加快主城區污染工業企業搬遷改造步伐,制定本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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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原則
(一)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城市工業企業退城搬遷須符合石家莊市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產業發展規劃,遵守環境保護政策和法律法規。按照產業關聯、協同發展的要求,向市域內園區布局轉移。
(二)政府引導,企業主體。綜合運用行政、經濟、法律等手段,強化財稅、土地、金融政策支持,積極引導企業搬遷。企業作為搬遷改造主體,在資金籌集、項目實施、債務處置、職工安置等方面主動發力,積極而為,按計畫完成搬遷改造。
(三)統籌協調,穩妥實施。處理好城市環境與經濟發展、布局調整與企業意願的關係,解決好職工安置、債務處置、社會功能接替等問題,把握好工作節奏和力度,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做到企業有序退城,產業有序轉移,職工妥善安置,社會和諧穩定。
(四)嚴格標準,綜合施策。強化環保、能耗、水耗、技術、質量、安全等標準約束,支持能耗、工業水權、環境容量等市場化交易,引導約束性資源向綠色、低碳、高端產業合理化流動,鼓勵探索運用市場機制、經濟手段和法治辦法促進工業企業退城搬遷。
(五)轉型升級,多元發展。鼓勵企業通過搬遷改造實現技術創新、產品創新、管理創新,帶動裝備升級、產品上檔、節能環保上水平,延伸產業鏈、發展上下游產業,實現集約集聚發展。有條件的企業可轉型為服務業。對無法實施搬遷或轉型的企業,通過經濟、法律和必要行政手段,實施關閉或破產。
(六)創新機制,激發活力。發揮企業主體作用,引進戰略投資者,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創新企業體制機制,增強加快發展內在動力,謀求企業更大發展。
二、主要任務
2019年年底前,列入《石家莊市城市工業企業退城搬遷改造專項實施方案》的主城區[裕華區、長安區、新華區、橋西區(含高新區西區)](下同)企業,除市政府批准可延遲搬遷的,全部完成搬遷或轉型。凡未按計畫完成搬遷的,將依法實施關閉。
三、政策措施
(一)對於原址土地可出讓的搬遷改造企業,按照市搬遷領導小組批准的搬遷計畫完成搬遷、投產並按約定騰退交付土地的企業,按照土地出讓總價款的60%對企業進行補償。補償費用包括土地及地上建(構)築物等補償費用,不再另行計提基金(如遇極特殊情況,基金總額超過總價款40%,超過部分從企業補償中扣除)。
企業應在按計畫完成搬遷之前上報搬遷升級改造方案,申請搬遷政策,在市搬遷領導小組批准搬遷升級改造方案後,及時與國土部門簽訂土地收儲協定並按約定的時間交付土地,延期一年以上交付土地的,減少企業補償總額的10%;延期兩年以上交付土地的,減少企業補償總額的20%;延期三年以上交付土地的或在按計畫完成搬遷後三年內仍未申請政策的,不再享受本意見確定的搬遷補償政策。
(二)落實企業搬遷稅收優惠政策和國務院及省、市政府關於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的相關政策,積極爭取省、市財政設立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工業轉型升級、中小企業發展、開發區建設等相關專項資金,支持企業搬遷改造。
(三)優先保障用地需求。企業搬遷改造項目優先申報列入省、市重點建設項目計畫。用足用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政策,年度土地指標向搬遷改造項目傾斜。搬遷到四組團縣(區)和高新區(不含西區)的企業,優先安排進入永久性產業用地園區。四組團縣(區)和高新區提前做好園區內永久性產業用地的劃定,方便接收主城區污染企業的搬遷。
(四)盤活土地資源。鼓勵企業通過轉型升級,關停原有企業。企業退出的國有出讓土地,在符合城鄉規劃和分割轉讓條件的前提下,允許土地使用權人分割轉讓土地使用權,屬於國有資產的,應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涉及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的,經批准後可採取協定出讓方式辦理土地手續。退出的工業用地,在符合相關規劃及環境安全的前提下,經依法批准後,可用於發展三產。工業企業場地再開發利用前,相關責任主體應當進行場地環境調查、風險評估,經調查評估屬於污染地塊的應當開展治理修復。
(五)妥善安置搬遷企業職工。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做好搬遷、轉型和關閉企業的職工穩定和分流安置工作,全面落實企業人員分流安置和再就業各項政策以及省、市關於進一步做好去產能企業職工安置工作政策。經市企業搬遷辦公室批准,市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可使用搬遷資金用於職工安置。
(六)資金撥付方式。搬遷企業按照市搬遷領導小組批准的搬遷計畫與國土部門簽訂土地收儲協定,土地出讓後,結合企業土地騰退交付情況、搬遷項目投資額度情況、項目建設投資進度資金使用情況撥付企業補償資金。
(七)搬遷企業抵押不動產的註銷抵押方式。1、企業能夠以其他不動產置換原銀行抵押貸款的,應積極進行置換,註銷原不動產的抵押登記。2、企業不能以其他不動產置換原抵押貸款的,在徵得債權銀行同意後,可用其他抵押物替換或將抵押貸款轉為信用擔保貸款,註銷不動產抵押登記。3、既不能處置抵押貸款又沒有新抵押物或擔保人的,在徵得債權銀行同意後,註銷不動產抵押登記。已抵押的不動產可先行出讓,用出讓價款優先償還債務。企業取得新址不動產證後,重新辦理抵押貸款手續。
(八)建立協調機制。構建市級組織推動,縣(市、區)具體負責,企業自主實施的企業搬遷工作機制。市搬遷領導小組對企業搬遷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及時召開協調會議,有針對性地加以解決。相關縣(市、區)對列入搬遷計畫的搬遷改造企業要逐一分析,“一企一策”,落實責任,穩妥推進。市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協調配合,主動服務,促進搬遷。搬遷企業要落實搬遷方案,按規定履行報批手續,利用搬遷改造實現轉型升級,提高企業競爭力,實現按時、合法、平穩搬遷。
(九)加強督導監管。市企業搬遷辦公室會同效能監察部門,對市相關部門和縣(市、區)服務企業情況進行督辦問效;市審計局、財政局要督促企業對搬遷補償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專賬核算,加強對搬遷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確保補償資金專款專用。
四、方案報批及搬遷補償程式
(一)方案報批程式
1、擬搬遷企業自行或委託有關單位編制搬遷改造方案。
2、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集體企業的搬遷改造方案需經職工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其他企業的搬遷改造方案按照公司法和企業章程規定履行程式。
3、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搬遷改造方案需經同級國有資產監管部門審查同意。集體企業搬遷改造方案需經企業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區屬企業搬遷改造方案需經所在區政府審查同意。
4、擬搬遷企業向所在區政府提出搬遷改造方案評審申請,所在區初審後報市企業搬遷辦公室組織評審。
5、市企業搬遷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及相關專家對企業搬遷改造方案進行論證評審,通過評審後提請市搬遷領導小組審定。
6、企業搬遷改造方案審定後,市企業搬遷辦公室按企業搬遷進度編制年度搬遷計畫,並督導所在區政府按期組織實施。
(二)搬遷補償程式
1、市企業搬遷辦公室組織財政、國土、土地儲備中心等部門研究提出支持企業政策意見,報市搬遷領導小組審定。
2、土地出讓後,由財政、土地儲備中心計算企業補償資金數額,按照《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土地儲備工作的若干意見》(石政發〔2017〕37號)確定的補償標準給予補償。剩餘資金由市企業搬遷辦公室根據企業申請提出撥付意見報市搬遷領導小組批准後,由財政、土地儲備中心撥付。
五、組織領導
成立石家莊市主城區污染工業企業退城搬遷改造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市長擔任,副組長由相關市領導擔任,市發改委、審批局、工信局、財政局、人社局、國土局、環保局、規劃局、住建局、交通局、審計局、國資委、安監局、金融辦、投促局、稅務局、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房屋徵收中心、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等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委。市企業搬遷辦公室主任由市發改委主任兼任,工作人員由市發改委、工信局、財政局、環保局、規劃局、國土局、土地儲備中心等相關部門指定,市財政按年度安排市企業搬遷辦公室專項工作經費。
市搬遷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審定年度搬遷計畫,確定搬遷企業名單;審定企業搬遷方案,研究決定企業搬遷政策;協調解決企業搬遷重大問題。
市企業搬遷辦公室主要職責:編制年度搬遷計畫,提出搬遷企業建議名單;掌握企業搬遷情況,推進搬遷改造進程;落實市搬遷領導小組議定事項,協調解決企業搬遷具體問題。
相關縣(市、區)政府履行推進企業搬遷改造的主體責任,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幫助企業解決搬遷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推進主城區污染工業企業退城搬遷改造工作落實。
六、其他
(一)本意見適用於市委、市政府《關於強力推進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的實施意見》(石發〔2017〕15號)確定的、尚未明確搬遷政策的主城區污染工業企業。
(二)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原石政發〔2014〕14號檔案同時廢止。本意見印發前按照石政發〔2014〕14號檔案已確定搬遷政策的企業,繼續按原政策執行。
(三)本意見由市主城區污染工業企業退城搬遷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執行過程中根據國家政策和市場變化,適時出台補充意見。
附屬檔案:石家莊市主城區污染工業企業退城搬遷改造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附屬檔案
石家莊市主城區污染工業企業退城搬遷改造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鄧沛然 市委副書記、市長
常務副組長:李雪榮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蔣文紅 市政府副市長
姜陽 市政府副市長
郎金國 市政府秘書長
成員:徐擁政 市政府常務副秘書長
李憲英 市政府副秘書長
楊文斌 市政府副秘書長
左力鷗 市發改委主任
周樹仁 市審批局局長
彭勇民 市工信局局長
王東華 市財政局局長
王德慶 市人社局局長
趙路新 市國土局局長
馬立寧 市環保局局長
李惠林 市規劃局局長
劉生彥 市住建局局長
米志奇 市交通局局長
裴曉青 市審計局局長
張軍衛 市國資委主任
暴勝賢 市安監局局長
趙東 市金融辦主任
馬千里 市投促局局長
李淵 市稅務局局長
郝平 市地產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周愛國 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總經理
常傑 市房屋徵收中心主任
崔勝存 市發改委副調研員
李雙鎖 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副行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委,辦公室主任由左力鷗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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