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惠農區審計局是石嘴山市惠農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改革將區發展和改革局的重大項目稽察職責,區財政局的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監督檢查職責等劃入區審計局。
主要職責,崗位設定,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國家、自治區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審計發展規劃、年度審計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對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屬於國家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三)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向區人民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1.區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區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及其績效審計。
2.使用區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審計。
3.區政府投資和以區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對區政府投資和以區政府投資為主的重點建設項目實施全過程跟蹤審計。
4.區屬國有企業以及區政府規定的區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和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審計。
5.區政府部門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區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審計。
6.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審計。
7.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由區審計局進行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區委、區政府部門及直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以及依法屬於區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中央、自治區和市人民政府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區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社會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審計報告。
(九)協助區紀檢、監察等部門辦理審計事項,協助法務部門對經濟案件進行審計查證。
(十)承辦惠農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崗位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惠農區審計局設行政崗位5個。
(一)綜合管理崗位
負責協調和督辦機關日常工作;擬訂前期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目標責任;承擔審理、覆核審計業務事項工作;組織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審計報告;負責行政複議等法律事務;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財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信訪、國有資產管理和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人事工作和機構編制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二)財政資金審計崗位
負責審計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三)行政事業及社會保障資金審計崗位
負責審計區政府管理的教科文衛專項資金;審計區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區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助資金、社會優撫(救濟)、社會福利、住房保障、就業再就業等資金(基金);審計環境保護專項資金;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四)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崗位
負責審計區政府投資和以區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接受區財政委託實施區財政投資建設項目結算評審;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五)經濟責任審計崗位(含企業審計崗位)
受區委組織部委託,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承擔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的有關工作。組織審計區屬國有企業、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開展相關審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