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住房保障和城市管理局

石嘴山市住房保障和城市管理局

石嘴山市住房保障和城市管理局是石嘴山市地方政府主管住房保障和城市管理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嘴山市住房保障和城市管理局
  • 類型:黨政機關
  • 地區:寧夏石嘴山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石嘴山市住房保障和城市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石政辦發[2009]167號)檔案內容,市住房保障和城市管理局的主要職責包括:
(一)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住房保障、城市管理以及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等方面的方針和政策;擬訂全市住房保障和城市管理髮展規劃、相關政策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負責全市住房保障體系建設,組織、指導、監督、檢查保障性住房建設、銷售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市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管理;監督、指導轄區做好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發放工作;負責廉租住房資產管理和廉租住房租金的收繳、使用管理工作。
(三)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組織擬訂全市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和住房貨幣化補貼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市城鎮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負責全市房屋權屬登記、產權產籍和商品房預、銷售管理;負責全市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培育、發展、規範房地產市場;負責全市房地產交易、租賃市場管理、房地產中介機構的資質管理;擬定商品住宅性能認定管理辦法、評定方法、標準及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城市新建住宅項目竣工的綜合驗收;調節住房供應,建立結構合理的住房供應體系;負責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
(五)擬訂和完善全市物業管理的配套辦法和政策;負責全市物業管理企業的資質管理和行業管理;指導、監督、檢查、協調全市物業管理工作。
(六)組織擬定城市容貌管理標準,負責指導、監督、檢查、協調城市環境衛生、城市市政設施、市容市貌、市容秩序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市城市供熱、燃氣等公用事業經營單位的資質審查及行業監督管理;
(八)負責全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指導、監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構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市政設施管理、房產和物業管理和公用事業管理、園林綠化管理、城市規劃管理、工商管理、環境保護、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部分行政處罰權;負責全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監察處理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中違法違紀行為。
(九)負責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確保公積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住房公積金政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監督全市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十)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局工作職責,市住房保障和城市管理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協調和督辦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的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統計、信息、信訪、財務、國有資產管理、機構編制、人事、政務公開和黨建、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二)住房保障科(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
研究擬訂全市保障性住房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管理辦法和政策並監督落實;負責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狀況調查和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統計工作,建立住房保障檔案;負責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籌措和管理;組織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的籌備、實施和綜合驗收;負責保障資格的審查、核准、入住、退出管理,並監督做好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的發放工作;負責廉租住房資產管理和租金的收繳和管理;組織擬訂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貨幣化分配的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職工個人住房檔案管理,調處房屋改革中的糾紛;負責審批公有住房售房款、住房貨幣化補貼、住房維修基金的使用;管理安居工程和經濟適用住房的有關資金、財務報表;擬訂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監督全市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承擔市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三)房地產管理科
編制全市住宅和房地產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市房地產經營管理及本市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交易企業、房產中介機構資質管理;負責商品房預售許可、房屋登記、房產測繪及產權變更、抵押、租賃的核准;擬訂我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和相關拆遷政策;受理房屋拆遷許可申請及裁決申請;負責全市拆遷工作監督、管理,對拆遷人員進行培訓;負責拆遷、評估單位的行業監管、資質審查和房屋拆迂許可證的核准。
(四)物業管理科
負責全市物業服務行業的監督管理;負責物業管理企業的資質管理;參與全市物業管理收費標準和收費項目的審核;依法調處物業管理糾紛;負責市區新建住宅小區公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
(五)市容市政設施管理科
擬訂城市容貌管理標準、建築物外立面管理辦法和市容市貌發展規劃及年度工作計畫,指導、檢查全市的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負責環境衛生設施的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大型戶外廣告設定規劃,承辦大型戶外廣告設定的技術勘察和管理,督促、指導轄區門頭牌匾設定管理工作;指導、檢查、督促全市城市管理工作。
(六)公用事業管理科
負責本市城市燃氣、城市供熱管理工作,對城市燃氣供應企業、供熱企業的資質進行審查和行業監督管理;協調處理燃氣供應、供熱方面的糾紛,負責城市燃氣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以及經營網點布局的管理,並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負責對供氣、供熱管線及配套設施和停車場設施進行安全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臨時占道的機動車、非機動車停車場(點)的規劃定點工作。
(七)法規監察科
負責有關方面規範性檔案的草擬、審核、申報工作;辦理民眾來信來訪及人大代表意見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組織辦理行政複議、應訴事項;監督檢查住房保障、房產管理、住房公積金管理、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執行情況;調處房產糾紛,處理房產違法案件;負責有關法律、法規的普及、培訓、教育,對執法人員的執法資格進行審查;監察處理城市管理和房產管理執法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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