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寧縣財政局

睢寧縣財政局是睢寧縣政府主管負責財政收支、財稅政策、國有資產基礎工作的綜合經濟管理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睢寧縣財政局
  • 地點:睢寧縣
  • 類型:政府機構
  • 下設機構:辦公室
機構職責,部門設定,領導分工,

機構職責

(一)切實履行巨觀調控職責,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綜合平衡社會財力、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及主體功能區建設的建議;擬訂和執行縣與鎮、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財政稅收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和規定,擬訂和執行全縣財政稅收發展戰略、方針政策、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及其他有關政策;改革完善縣對鎮財政管理體制,指導各鎮、開發區財政部門開展業務工作;制定和執行財政、財務、會計、政府採購、相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規定。
(三)研究制定綜合治稅工作方案和計畫,組織涉稅信息的蒐集、整理、分析和比對,協調稅務部門作涉稅處理;參與規範稅收秩序、稅收違法違規行為的調查處理、稅源調查和重大稅收政策調研;指導各鎮綜合治稅工作開展。
(四)承擔縣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縣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縣級和全縣年度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縣本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五)研究建立預算績效評價體系和科學合理的財政資金績效管理體制,負責制定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制度和實施方法,組織開展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和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
(六)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按規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其他非稅收入;負責政府性基金預算編制和管理工作;管理財政票據;擬訂納入地方財政管理的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管理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參與全縣治理亂收費、減輕企業和農民負擔工作。
(七)組織實施國庫管理制度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國庫縣支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政府採購政策、制度並監督管理。
(八)負責各項縣級財政專項資金的安排和監督管理,擬訂有關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的財務管理辦法;協助有關部門進行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監督有關部門、單位的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執行情況,審核有關部門的財務決算。
(九)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文化企業和地方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制度;按規定管理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代表縣政府履行縣級國有文化企業出資人職責;按規定監管地方各類金融機構的財務、資產;制定需要全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管理財政預算內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出國(境)經費及非貿易外匯;監督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
(十)擬訂和組織實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財政政策;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縣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縣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貫徹實施企業財務管理相關制度,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監督產權交易及相關工作,依法管理和監督資產評估行業及相關工作。
(十一)擬訂和組織實施支持教育、科技、文化等社會事業改革與發展的財政政策;負責辦理和監督縣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縣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相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十二)擬訂財政支農涉農政策並負責相關資金管理;負責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管理,參與農業綜合開發規劃與項目管理;指導各鎮財政建設工作。
(十三)管理全縣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擬訂和執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基金)使用的財政監督;負責編制審核全縣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十四)執行國家關於內債、外債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國債、地方債發行計畫;制定地方有關配套政策;防範財政風險;承擔國外貸款管理有關工作;負責政府投融資管理工作。
(十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國有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收入政策,參與國有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改革;參與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預算資金。
(十六)依法管理全縣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管理和監督註冊會計師行業及相關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七)依法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處理財政違紀違規行為。
(十八)制定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才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化建設和財政信息宣傳工作。
(十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部門設定

(一)秘書科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財務、安全、保密、信訪、接待、後勤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工作;組織開展本系統幹部培訓工作;負責全縣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規劃;負責財政管理套用計算機系統的資料庫建設和數據處理、信息資源開發和信息服務;負責局機關辦公自動化系統建設和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保密工作;指導各鎮財政所的網路建設等;負責局機關黨群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二)預算科
分析研究財政經濟形勢,擬訂財政支持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發展規劃的建議;編制年度縣級預算草案和辦理預算追加事宜;編制匯總年度全縣預算;承擔縣直部門預算審核、批覆、調整工作;承擔縣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與建議;承擔縣財政與省、市財政結算、縣對鎮的財政轉移支付和結算工作,落實縣對鎮和開發區的各類財政政策;貫徹執行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政策法規,牽頭承擔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牽頭負責綜合治稅工作;負責建立全縣預算單位財政供養人員基本信息庫,對基本信息庫進行日常管理和維護;負責全縣預算單位財政供養人員基本支出預算審核工作。
(三)國庫科
執行國家金庫管理制度和政府總預算會計制度;承擔全縣財政資金調度工作;分析全縣預算執行情況,研究制定預算執行有關管理和考核辦法,並牽頭組織實施縣級財政預算執行管理;匯總編制縣級財政總決算和全縣財政總決算;研究和完善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統一管理縣級財政性資金賬戶,指導全縣財政性資金賬戶管理工作;承擔國庫現金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工作;參與政府性債務相關管理工作。
(四)政府採購管理科
管理和監督政府採購活動;研究並調整全縣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和公開招標範圍的限額標準;承擔全縣採購機關年度政府採購預算編制與管理工作;處理全縣政府採購中的投訴事宜;對全縣政府採購工作進行指導和信息統計分析。
(五)綜合科
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研究制定全縣非稅收入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縣非稅收入的徵收管理工作;審核、報批有關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管理財政票據;承擔彩票管理和罰沒收入收繳管理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國有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收入政策。
(六)稅政法規科(行政許可服務科)
承擔稅務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稅收政策執行方案;承辦稅收政策的協調、銜接工作;監督稅收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開展稅收調查分析;管理稅收減免、退稅、稅收返還有關工作;承擔本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管理工作;承擔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組織落實財政行政執法責任制;承擔本部門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承擔財政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辦本部門行政許可及行政審批事項。
(七)經濟建設科
承擔發展改革、交通、環保、建設、房管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參與擬訂全縣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擬訂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和建設工程概、預(結)、決算審核辦法,負責國家投資建設項目的財政財務管理;負責財政性資金投資基本建設項目的結算、竣工財務決算管理;承擔相關政策性補貼資金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八)工貿發展科
承擔商務、經濟信息、安全生產、旅遊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支持全縣企業改革、創新、發展和縣級財政支持相關產業的財政政策並承擔相關資金管理工作;參與研究產業政策和企業改革政策;研究提出促進內外貿發展的財政政策並承擔相關資金管理工作,貫徹落實政府與國有企業分配政策,組織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草案,匯總編制國有資本經營決算,收取縣屬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依法管理和監督資產評估行業及相關工作。研究提出支持銀行、證券、保險及新型農村金融組織等各類金融機構發展的財政政策並負責相關資金的管理;承擔全縣各類金融機構的財務、資產監管工作,負責政府項目投融資管理工作,協調管理政府投融資平台;管理政府投資股份;負責政府投融資政策研究;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外債管理的政策法規。
根據縣政府對財政局的授權,依法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監管縣屬企業的國有資產,負責縣屬國有企業資產監督管理的組織、協調工作。
(九)行政政法科
承擔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訂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國家政法經費保障政策制度,研究擬訂地方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管理財政預算內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出國(境)經費與非貿易外匯;承擔行政、政法部門統一著裝管理有關工作。
(十)教科文科
承擔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支持教科文事業改革與發展的財政政策,提出最佳化事業經費支出結構的建議;擬訂事業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監督執行教育、科技、文化等行業財務制度;承擔縣級國有文化企業財務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
(十一)社會保障科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老幹部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管理縣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政監管工作;編制審核全縣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審核和匯總編制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十二)農業科
承擔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承擔農業、水利基本建設及小農水、財政扶貧、農業救災防災等財政支農專項資金管理工作。貫徹實施國家、省、市農業綜合開發的有關政策及資金、財務管理制度;參與編制農業綜合開發規劃和年度計畫;管理和統籌安排縣財政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承擔防洪保全資金的籌集和農業發展基金的籌集、使用、管理;負責中央、省級和市級立項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及財務管理。
(十三)基層財政管理科
指導全縣各鎮財政工作;研究提出到村的有關財政政策並承擔有關項目資金管理工作;管理監督村級組織運轉保障經費;參與有關涉農補貼政策研究,指導其在基層的落實;配合有關部門監督中央和省、市對鄉鎮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使用,指導各鎮財政監督強農惠農資金使用情況;參與縣農村綜合改革工作。
(十四)績效管理科
擬訂財政資金績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實施辦法;研究建立科學合理的財政資金績效管理機制和預算績效評價體系;擬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和標準體系;承擔財政專項資金預算績效目標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縣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組織和指導縣級各部門(單位)開展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工作;指導各鎮開展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工作。
(十五)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科
研究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和規章制度;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和清查登記辦法,組織開展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研究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調配、使用、處置、收益管理等政策;制定縣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更新、報廢標準,建立和完善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承擔縣級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參與縣級事業單位改制政策的制定並承擔有關實施工作。
(十六)會計科
依法管理全縣會計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等規章制度;承擔全縣會計從業資格和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指導和推廣實施會計信息化標準。
(十七)監督檢查科
牽頭組織協調財政監督檢查工作;擬訂財政監督檢查的政策和制度;監督財稅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有關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內部監督和審計工作;依法查處違反財經紀律行為。

領導分工

夏 斌 局 長 黨組副書記
主持財政局全面工作。分管預算(國庫)科、秘書科。
謝化清 黨組書記
負責財政局黨務工作。
許善海 副局長(主任科員)、黨組成員
分管行政政法科、國庫支付中心。
宋 輝 副局長(主任科員) 黨組成員
分管稅政與法規科、監督檢查科。
陳繼勇 副局長(主任科員)、黨組成員
分管農業科、綜合科、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科。
王 威 紀檢組長 黨組成員
分管政府採購管理科、政府採購中心、監察室、工貿發展科、
周 凱 副局長 黨組成員
分管教科文科、會計科、績效管理科、基層財政管理科、會計學會。
邢學釗 副局長 黨組成員
協助局長做好財政收入征管工作。
苗 壯 副局長 黨組成員
分管經濟建設科、社會保障科。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