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眾怒難犯
- 出處:《左傳·襄公十年》
- 讀音:zhòng nù nán fàn
- 解釋:民眾的憤怒不可觸犯
成語解釋,成語典故,
成語解釋
【解釋】 犯:觸犯、冒犯。表示不可以做民眾不滿意的事情。
【示例】你們來意甚善,只是~,趕快去吧。(清·劉鶚《老殘遊記》第一回)
【近義詞】 眾怒難任
【用法】 作賓語、定語;表示不可以做民眾不滿意的事。
成語典故
鄭簡公初年,鄭國掌握朝政大權的是子駟(si)。大夫尉止與子駟平素不和,後又因子駟改革產生矛盾,便於鄭簡公三年(前563年)糾集一夥人發動叛亂。他們打進宮廷,殺死了子駟等人,並將鄭簡公劫持到北宮。司徒子孔因為事先聽到風聲,所以沒有被殺。其後,子產與其堂兄弟公孫蠆(字子蟜,子太叔之父)一起平定了叛亂,殺死尉止等叛亂分子。
此後,子孔掌握鄭國朝政。他製作盟書,規定官員各守其位,聽從他的命令。有些大夫和將領不肯順從,他準備殺掉他們。子產勸阻他,請求燒掉盟書。子孔不同意,說:“製作盟書是為了安定國家,大夥發怒就燒了它,就變成大夥當政,國家不是很為難了嗎?” 子產說:“眾人的憤怒不可冒犯,專權的願望難於成功,把這兩件難辦的事合在一起來安定國家,這是危險的辦法,不如燒掉盟書來安定大夥。這樣,您得到了需要的東西,大夥也能夠安定,不也是很好的嗎?要知道,專權的願望是不會成功的,觸犯大夥會發生禍亂。 您一定要考慮到大夫們的情緒,聽從他們的意見啊!” 子孔聽從了子產的勸告,當眾燒掉了盟書,於是鄭國安定下來。
其中,“眾人的憤怒不可冒犯”一句,子產表述為“眾怒難犯”,這便是本成語的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