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2014年11月19日,國家標準計畫《眼面部防護―應急噴淋和洗眼設備―第2部分:使用指南》(20140529-T-450)下達,項目周期60個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提出,由TC112(全國個體防護裝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TC112SC1(全國個體防護裝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眼面部防護分會)執行,主管部門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2015年4月2日,全國個體防護裝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眼面部防護分會在北京召開該項國家標準制定項目啟動暨內容研討會,組建了該標準的起草工作組。
起草組分別於2015年4月2日和2015年7月5日召開國家標準制定研討會,在聽取與會專家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工作組進行文獻調研和行業單位調研,提出標準草案,經過工作組內部多次對標準草案內容修改、討論和工作組內徵求意見,起草小組提出國家標準草案(工作組討論稿)。
起草組於2015年4月2日在北京組織召開了該項目的研討會,對標準草案以及後續工作計畫進行了認真討論,達成以下意見:①將標準名稱變更為《應急噴淋洗眼設備―第2部分:使用指南》;②確定標準草案(第1稿)的內容架構;③明確各起草單位工作任務,爭取2015年底提交標準審定,提前完成任務。
在對第1稿草案修改、補充和完善的基礎上,起草組於2015年7月5日在北京組織召開了該項目的研討會,對標準內容進行了認真研討,提出國家標準草案第2稿。起草組對第2稿標準草案進行了內容補充、測試和徵求意見,於2015年11月形成標準草案(工作組討論稿)。
2015年12月15日,全國個體防護裝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眼面部防護分會在上海組織召開了標準研討會,邀請全國個體防護裝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邵寶仁委員主持研討,來自生產企業、檢測機構、認證機構和科研單位的代表共20多人參加會議,會議對標準的內容進行了逐條研討,提出了許多寶貴的意見和建議。會後起草組根據會議研討意見進行認真討論和修改,提出了標準徵求意見稿。
2020年7月1日,國家標準《眼面部防護―應急噴淋和洗眼設備―第2部分:使用指南》(GB/T 38079-2019)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眼面部防護―應急噴淋和洗眼設備―第2部分:使用指南》(GB/T 38079-2019)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該標準參考美國國家標準《緊急洗眼和噴淋設備》(ANSI Z358.1)。
起草工作
要起草單位: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河北潤旺達潔具製造有限公司、天津貝迪安全設備有限公司、斯比克曼技術開發(北京)有限公司、鹽城市斯壯格安全設備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郭德華、張博旺、劉立新、劉春琳、杭娜、劉小林、孫彩英。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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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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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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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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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選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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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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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調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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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使用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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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維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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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人員培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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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安全注意事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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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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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眼面部防護―應急噴淋和洗眼設備―第2部分:使用指南》(GB/T 38079-2019)給出了應急噴淋和洗眼設備的選型、安裝、調試、使用方法、維護、人員培訓和安全注意事項的指南。《眼面部防護―應急噴淋和洗眼設備―第2部分:使用指南》(GB/T 38079-2019)適用於指導應急噴淋和洗眼設備的正確使用。
引用檔案
GB/T 38144.1 眼面部防護―應急噴淋和洗眼設備―第1部分:技術要求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眼面部防護―應急噴淋和洗眼設備―第2部分:使用指南》(GB/T 38079-2019)是以中國應急噴淋和洗眼設備的使用狀況為基礎,參考中國以外先進標準的使用要求,制定了符合中國國情的應急噴淋和洗眼設備國家標準。該標準有利於規範企業、檢測機構和使用單位對應急噴淋和洗眼設備的套用,增強中國國內相關產品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
社會評述
《眼面部防護―應急噴淋和洗眼設備―第2部分:使用指南》(GB/T 38079-2019)實施的難點在於,設計單位對標準情況不了解,未按照標準進行設計,使用單位不按照標準進行調試和判斷設備是否合格,以及沒有監督該標準執行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