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政府,又稱“看守內閣”、“過渡政府”、“過渡內閣”。是指在內閣制國家中議會通過對政府的不信任案後,在新政府組成前這一期間內維持日常工作的政府。在內閣制國家中,政府的存在是以議會的信任為條件的,如果議會對內閣通過不信任案,內閣必須辭職,或提請國家元首下令解散議會,重新舉行大選,由新的議會決定政府的去留。一般由原內閣或原內閣的部分成員組成,也可以由其他人員組成臨時的政府,直至新內閣產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看守政府
- 又稱:“看守內閣”、“過渡內閣”
- 定義:臨時負責處理國家政務過渡性政府
- 特點:國家黨派林立,內閣構成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