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縣公安局

根據《中共寶雞市委辦公室寶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眉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寶市辦字〔2010〕4號),設立眉縣公安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眉縣公安局
  • 性質:縣政府工作部門
  • 職責:組織實施全縣消防監督等
  • 所屬地區:眉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公安工作的具體措施意見,部署、指導和檢查全縣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的重要情況和信息;研究制定對策,並及時向黨委、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匯報。
(三)組織對全縣範圍內各類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的偵破;預防和處置危害社會安定的聚眾鬧事、重大治安災害事故;依法偵辦經濟犯罪案件和毒品犯罪案件。
(四)依法管理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人口統計、保衛和出入境事務以及外國人旅行的有關事務。
(五)組織實施全縣消防監督、火災預防、滅火指揮工作。
(六)負責維護全縣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七)負責來眉的黨和國家領導人及重要外賓、警衛目標和重要會議的安全警衛工作。
(八)負責對全縣重大集會、大型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和監督全縣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及預防工作;指導基層治安保衛組織的建設。
(九)負責監所、拘留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一)負責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管理槍枝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
(十二)負責全縣公安機關的法制建設、警務督察、廉政建設、公安裝備管理,並負責查處違法違紀案件。
(十三)負責全縣公安隊伍建設和管理。
(十四)負責接待人民民眾的來信來訪,複查公安保衛部門經辦的案件,做好檔案資料管理工作。
(十五)按照許可權,負責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行政編制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眉縣公安局
眉縣公安局
(十六)承辦縣政府、市公安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眉縣公安局現有內設機構12個,下設11個派出所。部分內設機構職責:
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掌握全縣公安工作情況,做好調查研究和統計工作;檔案管理工作;協調處理緊急警務;起草並審核重要檔案和會議報告;負責局機關內設各部門的協調工作,發揮參謀作用。負責110報警服務台的接處警工作;負責指導、管理全縣公安系統信息通信工作。
政工室:負責組織安排全縣公安民警的培訓和撫恤共作,安排和辦理全局公安民警的警銜晉升、津貼核發工作;直接承辦公安機關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配備、公務員的招考和工資待遇工作;具體負責落實全縣的對內對外宣傳工作;協助地方黨委和組織人事部門做好乾部的管理、任免和推薦選配工作。
交通警察管理大隊:負責依法管理縣內道路和公路交通,維護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負責車輛、駕駛員管理及車輛檢驗、駕駛員考試、辦理證照工作。
刑偵局:負責指導全縣刑事案件偵查工作,並制定對策,收集、掌握、分析、研究各種刑事犯罪動態和資料信息;組織、協調、指揮和直接參與處置嚴重暴力性案件及跨省、跨市、跨縣聯合偵查的大要案件工作;組織實施對案件、逃犯的通報、通緝和追捕工作;負責指導和管理全縣刑事技術工作,參與對大要案件的現場勘查等工作。負責禁毒犯罪偵查工作,依法對社會上吸毒等違法活動進行治理,承擔縣禁毒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指揮、協調84種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全面掌握全縣經濟犯罪動態,分析、研究經濟犯罪的特點、規律、發展趨勢及對策,指導金融、財稅等部門加強防範經濟犯罪工作。
治安管理大隊:指導、監督、組織、參與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和國家規定的105種刑事案件;指導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的工作;指導、監督和參與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重點建設工程和大型活動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紀檢監察室、警務督察大隊:負責指導和管理全縣公安隊伍的思想教育、組織建設、文化和紀律作風建設;實施對全縣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的監督。履行公安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職能。
法制室:負責指導全縣公安工作中的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的實施;指導、參與重大疑難案件的研究審核、處理;承辦行政訴訟、國家賠償及公安行政複議案件的上報工作;承辦審梳報送少年收容教養案件;組織開展法制宣傳。
警務保障室:負責全縣公安機關的裝備財務,後勤保障工作。承擔申報、分配、管理、監督有關公安業務經費及其他專項撥款及使用情況;負責本局機關的行政財務、房產基建、物資裝備、固定資產的管理及後勤行政事務、車輛管理、安全保衛等;負責做好生活服務。
看守所(治安拘留所):負責依法對被羈押犯罪嫌疑人實行武裝警戒看守,保障安全,負責生效判決罪犯的投送監獄,保障偵查、起訴和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犯罪嫌疑人及被拘留人員進行法制、道德教育,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搞好生活管理和防疫防病工作。
派出所:負責轄區內的居民戶口、居民身份證、公共場所的秩序、特種行業、危險物品和違禁物品的管理;負責社會面治安防控,掌握社會治安動態,預防制止各種違法犯罪活動,查破轄區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貫徹公安法規,進行法制宣傳教育,指導民眾的治安保衛工作;協助管理轄區消防和外事工作;執行司法機關決定的考察、監督、管制等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付青劍
眉縣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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