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統計局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統計工作的法律、法規,組織領導全市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眉山市統計局
  • 類別:統計局
  • 地點:眉山市
  • 國家:中國
現任領導,主要職責,

現任領導

局長:程志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統計制度、統計標準,制訂全市統計政策、規劃及地方統計制度、統計標準,依法查處干擾統計數據的行為和在統計上提供不真實數據的行為;審批區縣、市直部門的統計調查項目,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制定基層統計工作規範和標準,組織實施基層統計工作規範化建設;指導基層統計工作,管理基層統計人員。
(二)建立健全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地區生產總值,整理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開展分析研究,指導、監督區縣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服務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等國民經濟行業以及能源、投資、人口、收入、科技、文化、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領域的統計調查,建立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監測評價制度及指標體系,對重點區域和重要領域實施監測評價,牽頭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旅遊、教育、衛生、郵電、交通運輸、社會保障、公用事業、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基本統計資料。
(四)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普查和重大國情國力專項調查,組織實施全市投入產出調查。
(五)建立健全全市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依法對區縣、市直部門重要統計數據進行審核、監控和評估,組織指導統計基層基礎建設。
(六)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和預測,定期發布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諮詢建議,向社會公眾提供統計信息服務。
(七)協助管理區縣統計局正副局長,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工作,指導全市統計專業人才隊伍建設,開展統計交流與合作,監督管理地方政府統計部門由中央財政和省、市級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
(八)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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