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空間規劃試點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由國務院辦公廳於2017年4月5日發布。
發布通知,制度內容,
發布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建立省級空間規劃試點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函
國辦函〔2017〕34號
發展改革委:
你委關於建立省級空間規劃試點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請示收悉。經國務院同意,現函復如下:
國務院同意建立由發展改革委牽頭的省級空間規劃試點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請按照國務院有關檔案精神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附屬檔案:省級空間規劃試點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國務院辦公廳
2017年4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
制度內容
省級空間規劃試點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省級空間規劃試點方案〉的通知》要求,統籌推進省級空間規劃試點工作,經國務院同意,建立省級空間規劃試點工作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職責
在國務院領導下,統籌推進省級空間規劃試點工作,跟蹤研究試點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協調解決各試點省份遇到的突出困難;對試點成果進行評估審查,及時總結經驗,推廣成功做法;對空間規劃涉及的法律法規進行系統研究,提出立改廢釋的意見建議;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農業部、林業局、海洋局、測繪地信局組成。根據工作需要,經聯席會議研究確定,可增加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發展改革委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發展改革委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名單附後)。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發展改革委,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司局負責同志擔任。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成員單位可以提出召開會議的建議。研究具體工作事項時,可視情況召集部分成員單位參加會議,也可邀請有關地方、其他部門和單位以及有關專家參加會議。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議定事項,經與會單位同意後印發有關方面。重大事項按程式報告國務院。
四、工作要求
發展改革委要牽頭會同各成員單位做好聯席會議各項工作。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積極研究省級空間規劃試點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認真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高效運行的長效工作機制。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
省級空間規劃試點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召 集 人:何立峰 發展改革委主任
副召集人:胡祖才 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 員:趙 龍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
趙英民 環境保護部副部長
黃 艷 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
周學文 水利部副部長
余欣榮 農業部副部長
劉東生 林業局副局長
房建孟 海洋局副局長
王春峰 測繪地信局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