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港罷工委員會

1925年7月成立於廣州。“五卅慘案”發生後,中華全國總工會發動了震驚中外的省港大罷工,抗議英、日的暴行。為了加強對省港幾十萬罷工工人的統一領導,中共廣東區委和中華全國總工會決定發起組織省港罷工委員會。
1926年6月26日,800名罷工工人代表召開會議,一致通過成立省港罷工委員會的提議,並討論通過了《省港罷工委員會章程》。7月3日,召開成立大會,選舉蘇兆征為委員長,何耀全、曾子嚴為副委員長,李森(即李啟漢)為幹事局局長,汪精衛、廖仲愷、鄧中夏、黃平為顧問。省港罷工委員會下設幹事局、財政委員會、糾察委員會、保管拍賣處、審計局、會審處、拘留所、勞動學院、工人醫院和一支2000餘人經過嚴格軍事訓練的武裝工人糾察隊。罷工工人代表大會是罷工工人的最高權力機關,其代表按工人人數比例選舉產生,代表大會討論制定重大政策,審查、監督所屬委員會、局的工作,並有權對不稱職者予以罷免。罷工委員會權力很大,它得到廣東國民政府的支持,代行了政府的一部分職權。它可以不通過政府,直接作出對整個廣東省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決議、命令,是一個帶有一定政權性質和作用的機關。
1925年7月10日,罷工委員會宣布對香港實行封鎖,使香港成了“餓港”、“死港”、“臭港”。為了擴大反帝統一戰線,罷工委員會選派一批經過訓練的優秀工人,組成農村宣傳隊,幫助農民建立農民協會和自衛軍,號召農民支持罷工,促進了廣東地區農民運動的迅速發展。1926年6月,廣東國民政府宣布出師北伐。為了集中力量支持北伐戰爭,緩和與香港當局的矛盾,10月10日罷工委員會宣布取消對香港的封鎖。歷時16個月的省港大罷工就此結束,作為罷工的領導機關——省港罷工委員會也就自行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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