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國資委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2012年,遼寧省國資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遼寧省政府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和國務院國資委關於國資監管信息公開的要求,進一步提高公開意識,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制度、規範工作流程、創新公開渠道、加大工作力度,認真做好國資監管信息的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工作,全面公開民眾普遍關心或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國資監管信息,充分發揮國資監管信息對人民民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不斷推進國資監管工作透明、公開運行,各項工作取得積極進展。

正文
一、進一步提高公開意識,明確工作職責
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開意識,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切實抓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定專人、明確任務,使信息公開服務民眾的作用進一步顯現,使機關幹部公開的意識進一步增強。根據委內部門調整情況,調整了省國資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擴大了領導小組成員組成,明確工作職責。進一步明確業務處室是相關信息公開工作的責任主體,承擔信息公開相應職責。加大對各處室信息公開工作監督考核力度。進一步加大信息公開工作責任追究力度。
二、進一步規範工作程式,夯實工作基礎
進一步規範了信息公開各項工作,根據2012年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細化了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工作的操作流程,規範了保密審查、信息發布協調、公開屬性認定、公文備案等基礎管理工作。加強了信息審核;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的程式,使信息公開在程式上更加完善,內容上更加規範。進一步明確了依申請的形式,明確了“一事一申請原則”。規範了答覆的格式和形式;對公開申請做好記錄和存檔工作。進一步做好信息公開基礎工作,2012年,按照《遼寧省國資委工作規則》,制定了《省國資委機關工作規程管理辦法》明確了工作規程的定義、管理和制訂原則、管理工作的機構和職責,提出了工作規程從制訂、審批發布到運行與監督改進的工作程式和工作要求。組織省國資委工作規程進行了全面改版升級。對內部管理制度和特別是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制度進行了梳理和重建。加強信息公開專題工作培訓交流。召開信息員工作會議,解讀相關政策,將信息公開的相關要求融入到日常工作。嚴格執行《遼寧省國資委規範性檔案制定與管理暫行辦法》(遼國資[2009]32號),在起草規章、規範性檔案過程中,充分聽取企業、政府其他部門和專家學者的意見,凡是依法能夠公開的,通過網際網路等載體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2012年,完成了省國資委成立以來規章、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工作。夯實了信息公開的工作基礎。
三、創新信息公開載體,完善發布渠道
進一步創新思路,多策並舉,全面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一是充分發揮省國資委入口網站信息公開平台的作用,進一步改版省國資委入口網站,調整和完善了省國資委信息公開頁面布局和欄目設定,搭建規範完備的國資監管信息公開平台。網站改版以政務公開為中心,以搭建國資監管信息公開平台為主要內容。同時推動省屬企業入口網站建設,實現國資監管系統入口網站後台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省國資委實現對省屬企業的信息抓取功能,網站信息實現同步發布功能。二是進行公開信息的準備和分類工作,做到可公開信息全部公開。充分發揮網站作為信息公開第一平台的作用。三是加大《遼寧國資信息》的編髮力度,擴大《遼寧國資信息》的發布範圍。四是完善新聞發布制度。省國資委建立了新聞發布制度,指定了新聞發言人。五是拓展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在委內設定指示板等,豐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開渠道。
四、國資監管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2012年,通過網際網路站、《遼寧國資信息》等形式及時向社會公開國資監管信息。遼寧省國資委網際網路站共發布省國資委、省屬企業、各市國資委信息756餘條,發布規範性檔案2件,通過《遼寧國資信息》等刊物公開重要國資監管信息300餘篇。所公開國資監管信息主要內容涉及省屬企業改革重組、布局和結構調整、產權管理、財務監督和考核評價、紀檢監察、企業經營管理者收入分配和激勵約束機制、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工作部署、工作動態等信息。
五、國資監管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2012年共收到兩項信息公開申請,均按時限進行了答覆。目前,省國資委依申請公開工作未對社會公眾進行收費。
2012年,無針對省國資委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案件。未發生針對省國資委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舉報申訴案件。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3年,一是繼續完善相關制度建設,修訂網站信息發布辦法,制訂信息公開保密審核細則,進一步提高國資監管信息公開工作水平;二是完善考核激勵機制,加大公開力度。嚴格執行省政府、國務院國資委信息公開有關規定,擴大信息公開的深度和廣度。完善考核激勵機制,鼓勵各職能部門主動對外披露公眾關注度高、公益性強、涉及面廣的國資監管信息。指導省屬企業做好信息公開配合工作。三是繼續拓展主動公開信息範圍,夯實信息公開基礎,做到可公開信息全部公開,進一步提高主動公開信息的質量。四是加強最佳化依申請公開服務。做到答覆依法有據、嚴謹規範、慎重穩妥,滿足人民民眾的合理需求。深入研究國資委行政監管職能與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差異,處理好政府信息公開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國有企業商業秘密保護的關係。五是組織做好相關培訓工作。積極組織參加各種政府信息公開培訓工作。同時,通過邀請有關專家講課、座談等多種形式,對委內各處室有關人員進行培訓,強化政府工作人員的服務意識和責任意識,全面提高做好信息公開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通過信息公開工作,推動國資監管工作更加規範、透明、高效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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