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為職位名稱,多數省份人大常委會主任由省委書記兼任。

按照慣例:除、粵、7個省級行政區外,有24個省級行政區的人大常委會主任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書記兼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 外文名:Director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provincial people's congress
  • 職務級別正部級
  • 出處:中華人民國和國憲法
  • 政黨中國共產黨
  • 性質: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各省主任,權力機關,任職規則,

各省主任

(2019年1月31日更新)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天津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山西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
遼寧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吉林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浙江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安徽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福建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江西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山東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河南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王國生
湖北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湖南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
海南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重慶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四川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貴州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雲南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
陝西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甘肅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青海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

權力機關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是中國政治體制改革必須堅持的一條。省級黨委書記兼任人大常委會主任的人事安排,有助於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式成為國家意志,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充分發揮國家權力機關作用。

任職規則

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設區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在代表中選舉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書長、委員若干人組成。
常務委員會主任因為健康情況不能工作或者缺位的時候,由常務委員會在副主任中推選一人代理主任的職務,直到主任恢復健康或者人民代表大會選出新的主任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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